單親母求助 找里長最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94287/IssueID/20091116
【曾佳俊、張勵德、劉永祥╱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社會司推估,國內有18歲以下子女單親家庭約32萬戶,許多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因無力照料年幼子女,才會發生一宗宗令人不忍的社會事件。家扶基金會社工處長蕭琮琦說,年輕父母若短期內無力照顧孩子,可尋求寄養協助,等經濟穩定後再把孩子接回來,若完全沒能力照料,也可考慮交給人家領養。
鄉鎮市公所設櫃檯
北縣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丁雁琪指出,這類家庭最快得到援助方式,是向當地里長求助,里長會協助請領單親兒少補助,並開立清寒證明,將學童學校營養午餐、學雜費減免,也可轉介社福單位求助;鄉鎮市公所也有專責櫃檯,提供相同服務。
丁雁琪表示,如果里長協助不成功、鄉鎮市公所也無法辦理,可打電話至社會局,由社會局派社工專員至住處訪視,列追蹤關懷名單,協助項目包括弱勢兒少補助、急難救助、求職津貼等,甚至也有托兒服務,低收入戶小孩優先在公立托兒所入學,讓經濟狀況能維持一定水準。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說,《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是針對單親家庭提供的扶助措施,據今年標準,單親家庭若居住在北市,平均所得低於3萬6395元、高市低於2萬8272元、台灣省低於2萬4572元,就可以提出申請,平均所得是以家庭總收入除以戶口人數計算。
可向民間團體求援
黃碧霞指出,目前特境家庭大人生活扶助為每月1萬4558元(台北市)、1萬1309元(高雄市)或9829元(台灣省),子女生活津貼每人每月1728元,子女教育補助為學雜費6成,托育補助每月3000元或1500元,醫療補助最多12萬元,訴訟補助5萬元。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強調,社會上仍有許多個案,因未達標準無法獲得協助,這類民眾可向民間慈善團體聯絡,包括金錢、生活及心理各方面援助。他更提醒:「受助者別輕言放棄,在社會資源挹注下一定能度過難關。」
單親家庭求助方式
1.直接找里長、鄉鎮市公所
◎電話:電話簿、上網站查詢
◎協助內容:
.單親兒少補助
.開清寒證明,學校營養午餐、學雜費減免
.轉介社福單位求助
2.打電話到各縣市社會局(處)
◎電話:
.北縣市:1999轉社會局(處)
.中市:(04)22272139
.高市:(07)2368413
◎協助內容:
.弱勢兒少補助
.托兒服務,公立托兒所優先入學
.急難救助
.求職津貼
.結合宗教團體心理慰助
.醫療掛號費補助
◎單親家庭扶助條件(每人平均所得)
.北市低於3萬6395元
.高市低於2萬8272元
.台灣省低於2萬4572元(以家庭總收入除以戶口數計算)
◎每名大人每月扶助金額
.北市1萬4558元
.高市1萬1309元
.台灣省9829元(子女生活津貼每人每月1728元、女子教育補助為學雜費6成、托育補助每月3000元或1500元、醫療補助最多12萬元)
3.向社會慈善團體求助
◎家扶基金會
北市(02)27362085
中市(04)22061234
高市(07)7261651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02)23679595
◎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02)23919917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02)23331333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