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祥銓又闖禍了!...真是扶不起的阿斗> <

大白天酒駕 余祥銓被逮、扣車

中時電子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2009-10-26 02:50
立委余天之子余祥銓又闖禍了!余祥銓廿四日上午因酒駕遭大安分局警備隊攔下,酒測值達零點四九,不僅吃上一張三萬四千五百元的罰單,還當場被扣車。余天昨天表示,「很好,就給他一個教訓」;余祥銓也出面道歉。

余祥銓大白天酒駕被逮,抓他酒駕的是素有「藝人殺手」之稱的大安警分局警備隊,包括綜藝天王吳宗憲、藝人吳辰君等都曾栽在他們手上,只不過這回已不是當年的殺手劉英傑,而是兩名剛到警備隊報到的「警界新兵」。

大安分局警備隊兩名員警,前天上午執行清晨五點到九點的巡邏勤務,上午八點十四分左右,兩名員警車巡經過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口時,看到余祥銓獨自站在白色賓士車旁,臉色紅潤。

員警轉到他處簽巡邏箱,返回該處時看到余已上車,立刻將他攔下,並發現余身上有濃濃酒味;余祥銓被攔下後,只說自己在附近喝了啤酒,並未表明身分,態度也都很好。員警表示,並不知道他就是立委余天之子。

員警拿出車內的酒測器,當場依作業程序,先讓余祥銓喝水漱口,再吹氣酒測,由於酒測值達零點四九,員警立刻聯絡在復興南路的拖吊車前來,當場扣車保管,並開單舉發。

警方表示,由於轄內酒駕狀況多,警備隊就配置有三台酒測器抓酒駕,而且從深夜到白天,絕對沒有執法空檔,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為大白天就沒有酒測。

http://n.yam.com/chinatimes/entertain/200910/2009102602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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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太縱容自己的小孩了啦!
余祥銓永遠不會學乖,真的是很糟糕~
  • 溺愛的後果



    自己要去承擔



    不過~唉~天下父母心阿


  •  這種人還可以當立委助理,領人民的血汗血…

    唉,想到我交的稅…讓這種人拿去花…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
  • 太嚴格吧的話:
    你們也太嚴格吧  最好是你們的男友女友親人都不會犯錯啦  不會違規啦  不會喝酒啦
    一個小錯被你們批評成這樣 
    而且  助理是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嗎?  他又不是在上班時間喝
    可憐是他是名人的小孩  如果不是  也不會報導阿  而且報導這個才是浪費資源吧
    ================================================================================

    酒後開車就是不對,OK  ??
    這個道理,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知道

    平常愛怎麼的喝酒,甚至喝到吐、喝到死都可以
    但就是請不要開車上路
    如果酒後開車出車禍,是只有撞死自己,那還無所謂,畢竟是自作自受
    但若是害到別人也被撞、也受害呢??
    對於那種會在路上對別人造成危害的酒後開車者
    當然要給予痛批一番
    員警也絕對不能放過這種人,要給予殺雞儆猴.........
  •  你們也太嚴格吧 最好是你們的男友女友親人都不會犯錯啦 不會違規啦 不會喝酒啦
    一個小錯被你們批評成這樣
    而且 助理是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嗎? 他又不是在上班時間喝

    可憐是他是名人的小孩 如果不是 也不會報導阿 而且報導這個才是浪費資源吧

    =====

    沒人說立委助理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
    但我想身為立「法」委員助理應該有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酒醉駕車定義與標準

    何謂酒醉駕車?
    服用藥物或相類物而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稱為酒醉駕車,又稱為醉態駕駛罪,若超過酒測標準,則須依法受罰,但不限於服用酒精,若服用麻醉藥品或毒品造成同樣無法安全駕駛之效果,亦有本條之適用。


    酒測標準:
    原則上酒測值若超過每公升呼氣0.25毫克即成立酒醉駕車,會有行政責任與罰鍰,而超過0.55毫克時則將同時成立刑法 第185-3之公共危險罪(醉態駕駛罪),因此罪為公訴罪,故警方一定會主動移送法辦,故酒測值到達每公升0.25毫克即有行政罰(罰單),0.55毫克以上則會產生刑事責任之公共危險罪。

    所以
    1.酒測值0.25毫克~0.55毫克以內: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即行政罰緩,就達到酒駕的標準。
    2.酒測值高於0.55毫克以上:除了上述的罰緩之外,還會另外成立刑法之公共危險罪。

    身為余小弟弟的後援會的你應該慶幸的是他的行為僅構成行政罰!!
    否則他就等著被起訴吧!


  • 父母太膩愛了
    如果父母管教小孩的方式沒有改變
    永遠都要在後面收拾善後
    就盼哪天哪天小孩突然自覺了
    唉.....
  •  太嚴格吧的話:
    你們也太嚴格吧 最好是你們的男友女友親人都不會犯錯啦 不會違規啦 不會喝酒啦
    一個小錯被你們批評成這樣
    而且 助理是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嗎? 他又不是在上班時間喝

    可憐是他是名人的小孩 如果不是 也不會報導阿 而且報導這個才是浪費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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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我自己的朋友親人我也不能原諒這種錯
    更何況他又不是第一次
    如果他沒開車
    誰想管他喝什麼馬尿
    喝到死還會有人拍手
    喝酒開車不能批評
    難道要等到撞了人才可以批評嗎?

    就是有人可以是非不分到這種程度
    竟然還能講出這種話
    台灣的教育真的很失敗
  • .......
    余小弟弟登上新聞的次數已經比他老爸還多耶


  • 太嚴格吧的話:
    你們也太嚴格吧 最好是你們的男友女友親人都不會犯錯啦 不會違規啦 不會喝酒啦
    一個小錯被你們批評成這樣
    而且 助理是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嗎? 他又不是在上班時間喝

    可憐是他是名人的小孩 如果不是 也不會報導阿 而且報導這個才是浪費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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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假設」哪天如果有人的 男友女友親人 因為余先生的酒醉駕車不幸被呃撞傷或撞死!
    (歹勢,我沒有詛咒任何人的意思,但明星酒駕撞死人的事件時有耳聞!!難道明星藝人就可以喝酒撞死人嗎?拜託!)

    如果上述情形發生後身為行為人的余小弟還很可憐嗎?還是可憐的是被害人的家屬?!


  • 我想樓上的意思是.....
    會報導出來是因為"余天的兒子"
    照這樣講~全台灣有多少人是這樣
    自己的週遭有多少人是這樣??
    怎麼反而自己不敢罵朋友??
    每天新聞不也在報一些酒駕
    怎麼反而這個是指名道姓的在罵<=我想他的意思是這樣

    這種新聞看看就好啦~^^~
    講白點
    這也不過是酒駕新聞中的一部分罷了
  •  蠍心的話:
    我想樓上的意思是.....
    會報導出來是因為"余天的兒子"
    照這樣講~全台灣有多少人是這樣
    自己的週遭有多少人是這樣??
    怎麼反而自己不敢罵朋友??
    每天新聞不也在報一些酒駕
    怎麼反而這個是指名道姓的在罵<=我想他的意思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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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樓上的..

    就是因為他是余天的兒子
    是公眾人物
    他們也是有支持者的
    身為公眾人物做這樣的錯誤示範難道不應該報導?
    妳又怎麼知道我們週遭有人會這樣?
    我週遭的親友就是沒有人會這樣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跟阿斗一樣沒水準
    又是誰說我們不敢罵朋友的
    要是我有朋友這樣
    我會直接跟他斷交
    自己要死自己去就好
    不要害到無辜的人

  • 阿斗曰:不要污辱我!!!!!!!!!!
  • 太嚴格吧的話:
    你們也太嚴格吧 最好是你們的男友女友親人都不會犯錯啦 不會違規啦 不會喝酒啦
    一個小錯被你們批評成這樣
    而且 助理是不能喝酒不能參加活動嗎? 他又不是在上班時間喝

    可憐是他是名人的小孩 如果不是 也不會報導阿 而且報導這個才是浪費資源吧
    ∼∼∼∼∼∼∼∼∼∼∼∼∼∼∼∼∼∼∼∼∼∼∼∼∼∼∼∼∼∼∼∼∼∼∼∼∼∼∼∼∼
    我的朋友之前也是酒駕被抓
    他來找我訴苦說多倒楣有的沒的
    我一樣直接罵他~~
    想死自己滾一邊去
    不要害路上無辜倒楣的人
    想找我訴苦~~是找罵挨!!

    酒駕的人真該死!!

    哼~~~~
  • 我比較"好奇"的是他一早就喝醉醺醺是怎樣
    一早就有趴喔
  • 我講的是"太嚴格吧"<=他的意思
    也不用這麼激動吧@@"
    我用詞遣字上有...什麼不妥嗎??
    我也不是他的支持者
    我也沒說你朋友是這樣= =a
    就只是就事論事~~
    讓妳不舒服的我跟妳說聲抱歉

    所有的偶像我並沒有支持
    我也沒有所謂的愛聽誰的歌

  • 我也覺得這樣指責太過了點
    雖然還是狀況百出
    但說實在的
    我有看到他的努力
    跟以前在美國那種自暴自棄玩樂比起來
    他真的已經進步很多

    我曾經想
    如果我是於翔全我應該會自殺巴
    因為我是臉皮薄又自尊心很重的人
    曾經因為發生一些事讓我又罹患憂鬱症
    如果是我被輿論這樣批評我一定會想不開
    但他還是勇敢活在螢光幕
    除了他本身個性don`t  care
    再者就是靠自己的自信心八

    在這個冷漠的城市要靠自己的自信心活下去
    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  蠍心的話:
    我講的是"太嚴格吧"<=他的意思
    也不用這麼激動吧@@"
    我用詞遣字上有...什麼不妥嗎??
    我也不是他的支持者
    我也沒說你朋友是這樣= =a
    就只是就事論事~~
    讓妳不舒服的我跟妳說聲抱歉

    所有的偶像我並沒有支持
    我也沒有所謂的愛聽誰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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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回覆不是針對你的
    只是就你的解釋
    回覆給上面那個的

    造成你誤會 很抱歉

  •  yokyo的話:
    我也覺得這樣指責太過了點
    雖然還是狀況百出
    但說實在的
    我有看到他的努力
    跟以前在美國那種自暴自棄玩樂比起來
    他真的已經進步很多

    我曾經想
    如果我是於翔全我應該會自殺巴
    因為我是臉皮薄又自尊心很重的人
    曾經因為發生一些事讓我又罹患憂鬱症
    如果是我被輿論這樣批評我一定會想不開
    但他還是勇敢活在螢光幕
    除了他本身個性don`t care
    再者就是靠自己的自信心八

    在這個冷漠的城市要靠自己的自信心活下去
    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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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問一句
    如果他下次因為酒駕撞了人
    請問你還會覺得這樣的指責很過分嗎?

    有沒有努力跟酒駕是不相干的事
    他要怎樣過他的人生是他的事
    但酒駕是危害公共安全
    這個新聞主角不管換了誰我都一樣譴責
  • 他不是在美國
    他是在加拿大
    個人覺得 他以前的行徑
    不是自暴自棄
    比較屬於"紈褲子弟"那樣氣息和心態
    我只是覺得 希望他能好好想想 能真的成長


  • 喔喔
    那是我誤會了
    抱歉
  • ヒソカ的話:
    天啊!!
    想不到魚翔拳竟然會有應援團...
    ===================================

    +1

    搞不好是他本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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