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想請問妳先生的公司是否符合以下的規定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而公司不願提供勞保,基本上是可以檢舉的喲
而如果員工人數恰好未滿5人,那雇主是可以不幫你加勞保
但你要去加的工會必須是與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才行
例如,剪頭髮的加到餐飲公會,搬磚頭的加到美髮公會 是不行的
這樣發生職災、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事故等等 全部都不會有保障
一般都是發生事故才知道時,都已經來不及了
而且勞保局一句愛莫能助
小老百姓就毀了
注意,一但加錯工會,發生殘廢要再回頭找對的工會加保,勞保局也不收了喔
艾注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