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違反商標法很嚴重嗎?

剛剛朋友打電話來.

說被警察釣魚抓去警察局了~~~

她在y拍上賣自己不用的二手飾品.她說在夜市買的

因為用不到所以二手價400元賣出

她不懂為什麼會被抓.警察約她面交所以她就這樣被抓了....

她年紀很小不懂但是還在被起訴了.要怎樣幫她呢?
  • realeric
    realeric
    應該不是二手 是夜市的仿冒品 應該是觸犯著作權法 不是商標法

    還沒有18 不會有前科 

    如果被起訴了要幫她就是趕緊去找律師
  • 商標法..好像只是賠錢而己

    免抓去  關  ...

    筆錄作完了嗎..條子詢問筆錄的方式都很機車

    都會誘導你回答    他想要的答案..

    為什麼是他想要的呢...因為趕快問完..趕快移送出去..

  • 她已經滿20歲了!不過剛剛打來說要被送去開偵查庭一直大哭

    感覺很無助吧!被嚇壞了!

    我確定是違反商標.我剛剛上網查一下滿多人中槍的

    都是警察裝買家釣魚買的.因為不事大宗販賣所以不構成著作權法

    朋友她是在業是買了一條迪澳的項鍊.都沒帶所以就網拍賣掉

    現在怎半....誰可以提供一下方法
  • 我來回答好了
    商標法
    法條 第八十一條
    內容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法條 第八十二條
    內容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
    就是關一年以下
    這是以刑逼和的辦法

    所以要看口供
    打官司能勝的話
    通常是要靠這個明知
    要打不知才能勝
    如果筆錄已經被警察套好了
    那就很難救了.......................
    這個是以刑逼和的情形
    警察釣魚他們賺業績

    至於這個無關著作權法
    因為賣的是東西
    東西受專利保護之
    不受著作權保護

    不想關吧
    你這位朋友
    首先找到原廠台灣代理商
    跟他們法務取得和解(和解也要有和解費)
    拿著和解書(和解書上記得寫請檢察官緩起訴)
    等開偵查庭時給檢察官
    然後裝可憐
    緩起訴沒有案底
    只要賠錢跟做社區勞動服務
    或者請檢察官幫忙做和解的動作
    以上是你認罪的打法
    ~~~~~~~~~~~~~~~~~~~~~~~~~~~
    或者就直接跟他衝上去
    堅不認罪(不過機會很低)
    國內的商標法還是有很多洞可以挖
    不過我不太認為有很多人挖的出來............
    我是那其中一個
  • 好奇怪喔~

    我之前在拍賣 看到好幾個

    經常1元起標 名牌商品之賣家
    評價還上百ㄝ
    他們都沒事ㄝ
    仔細看 根本就是 假的
    商標都歪歪的
    或是 沒評價的
    也在賣假的
    都沒事ㄝ
  • 那你朋友不就是被人家抓去當業績......
    金衰~
  • realeric的話:
    應該不是二手  是夜市的仿冒品  應該是觸犯著作權法  不是商標法 
    還沒有18  不會有前科   
    如果被起訴了要幫她就是趕緊去找律師
    --------------------

    賣仿冒品    是觸犯商標法

    還有...誰說  沒有十八就不會有前科?

    刑事案件記錄    都嘛查的到(非一般民眾可查)

    未滿十四免刑事責任而己

    十四到十八..得減輕其刑.

    搞不清楚狀況啊你~~

    就算你講的前科是指良民証這件事

    也請看一下核發條例的第六跟第八..
  • realeric
    realeric
    賣仿冒品 是觸犯商標法

    還有...誰說 沒有十八就不會有前科?

    刑事案件記錄 都嘛查的到(非一般民眾可查)

    未滿十四免刑事責任而己

    十四到十八..得減輕其刑.

    搞不清楚狀況啊你~~

    就算你講的前科是指良民証這件事

    也請看一下核發條例的第六跟第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看依下兒少法

    未成年 會圖銷 前業紀錄的

    你啪啦打了一大堆 都沒有仔細去查依下媽 ???

  • 原po朋友20歲了
    沒有所謂的未成年的情形
    這種就不用再吵了吧

  • 她一定是在拍賣標題上打了迪奧的字樣才中標
    很多賣假貨的都不這麼寫
    就是怕被抓
  •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我來回答好了
    商標法
    法條 第八十一條
    內容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法條 第八十二條
    內容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
    賣400元
    而且又是二手的
    有說是仿冒的嗎?
    這樣也會被警察抓去
    現在的警察怎麼都抓這些小平民
    而那些真正的又有一些犯人又抓不到
    該被抓的沒被抓   不該被抓的卻被抓了
    怎麼....覺得現在警察很..........
  • 這其實沒什麼,只要乖乖配合去偵查就好了,
    做個筆錄,他問什麼就答什麼,老實回答,
    做完筆錄等開庭,一樣乖乖配合,應該只是緩起訴吧~~

  • 唉~~只能說我朋友很倒楣.

    先前的工作莫名被老闆給炒了.為了要生活才在網拍賣一些自己的東西

    因為不懂法律被需要業績的沙鹿警察局給釣去.

    今天問朋友他還是很傷心.感覺自己倒楣到極點

    先是被炒魷魚.要胡口網拍賣個東西就被抓走

    那警察從下午2點把他抓去沙鹿鄉間的小警局.一直到晚上11才放他回家

    朋友本身是在台中.沙鹿警察說也是第一次抓這種案子

    因為上面要業績算他倒楣

    沙鹿的警察都很老很肥(朋友說的)

    因為第一次辦這種案子還在警察局自己人吵起來

    局長中午就喝醉了.老警員打字跟烏龜一樣快

    做個筆錄做一天.讓我朋友哭笑不得

    晚上8點想說要送台中法院勉強給他一個中午的臭酸便當

    他一口都不敢吃.怕吃完還要看醫生不是更倒楣

    一直到晚上11點沒有警察要送他來台中所以才傳真問檢察官可不可以改天在函送

    檢察官說不用當天送所以才讓他回家!

    他真的是倒楣........

  • 商標法
    商標法
    popcornboom的話:
    好奇怪喔~

    我之前在拍賣 看到好幾個

    經常1元起標 名牌商品之賣家
    評價還上百ㄝ
    他們都沒事ㄝ
    仔細看 根本就是 假的
    商標都歪歪的
    或是 沒評價的
    也在賣假的
    都沒事ㄝ


    --------------------------
    那是因為她們都是販賣地在其他國家~或是沒友直皆說明是否是真品~!
    網拍上只要有一句~非真品~或賣家自認不是真品卻拿出來賣的回答~只要警察上網查到~
    會立刻申請搜索票來抓~!
    通常會先教你把所以的商品拿出來~扣押~然後做筆錄~!!接下來就是上偵查庭~!
    跟檢察官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乖乖忍錯~!通常都是不起訴~或罰錢了事~!看是拘役幾天/1天/100元
    例如拘役10天*1000=罰1萬元(拘役可易刻罰金)

    不會有案底~!
    除非是賣大量的~這樣她們就會請代理廠商來~!!
    新聞有報~愛瑪仕前櫃姐~利用以前的知識~賣假貨~!賠了幾千萬~這種案例!!
  • 以後不要犯就是
    以後不要犯就是
    無前科初犯的話
    法官多會看犯後態度給予自新機會
    頂多應該是緩起訴,科罰金
    不會真的因種事抓去關
    畢竟她也不是大量販賣的常業犯
  • realeric
    realeric
    是真是假  絕對不會冤忘你的朋友 

    開偵察婷可以自己資料  準備好  或請律師  陳述ㄅ
  • 第一
    你要先講找到你是買正品的證據
    如專櫃
    產品出入口紀錄
    信用卡刷卡紀錄
    發票

    第二違反商標法的定義
    是該樣物品要違反商標
    如果是國外帶入真品
    一樣沒有違反商標法
    (但是這是水貨適用於別條)

    第三
    警察局沒有鑒視單位
    通常這種都是警察釣魚抓業績
    已經很多人賣正品被釣魚釣到
    而台灣代理商隨便亂講
    (有的是台灣沒賣)
    遇到這種
    都必須先打台灣代理商的權限
  • 妳朋友應該立刻找律師到派出所陪同偵訊
    避免不利的筆錄
    現在的法律是到警局後跟警察表明要請律師到場
    有4小時的等候時間
    等候時間不得偵訊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629


    大家都該知道這個自身的權益


    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3228231
    這邊有人也是一樣的例子
    最後只被罰3堂法律講習
    所以叫你朋友放寬心
    只要在法官面前表現的可憐一點以及悔改誠意就好了

     

  • 是阿
    這叫死無對證法
    自己要找證據
    把地名商店
    地址回原門市找
    人事物要多寫起來
    ~~~~~~~~~~~~~~~~~~~~~~~

    這裡法官一個判罪理由是
    價錢太低所以不會是正板

    百貨有專櫃
    那看能不能去他們公司談一下
    最簡單的方法
    跟你們買的東西
    是假貨的
    代表你們全公司都是賣假貨的
    那直接跟檢察官講啊
    我買這一家的是假貨
    那代表這一家都是賣假貨
    那麼請檢察官去抓這一家
    再者
    盡量用答辨狀去處理

    至於遇到這種事情
    會被關的機率不是沒有
    好的變成緩刑或緩起訴

    繳個幾萬元或做社區服務就解決了
     

    不好的會被關變有前科

    問題是我買的是真貨
    為什麼會這樣????
    先出庭跟找證據
    出庭看檢察官的想法
    他如果心證偏向你有罪
    你再決定如何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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