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nana 2009-08-26 22:05:19 版上有律師嗎?關於夫妻履行同居義務 如果甲常年居大陸 甲妻與兒女在台灣住a住所 甲一個月回來幾天到a住所(甲名下) 甲要求 甲妻付房租 給甲 以及負擔a住所管理費 甲妻不願負擔甲名下住所之費用 因而搬到b住所(甲妻名下) 請問這樣 會形成惡意遺棄的罪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