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真可惡
我們公司最近在行政上有變動,原本公司幫我保的勞保金額是$21900(我的薪水是$22000),後來公司說因為景氣不好,所以從9月份開始,所有員工的投保金額統一降低至最低的基本薪資,如果想維持原來的金額的話,多出來的部分必須由員工自行負擔,因為我們都覺得不太合理,所以就去詢問主管,結果主管說:「公司除了付你們薪水之外,那些勞健保的部分你們每個人平均又額外花費公司4-5仟元,況且有幫你們保就不錯啦!」在場的人聽到後都敢怒不敢言,講得好像一副員工是公司的累贅,我們也有付出勞力的好不好,我真的很生氣,我們公司自己本身是律師事務所,可是卻知法犯法,真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