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號明細的問題

請問銀行卡號的明細可以被拿去詐騙唷?

因為我朋友= =最近一只要銀行卡號明細不知道做什麼
還有銀行卡號的明細是做什麼用的
  • 歹徒詐騙新招 稱戶籍謄本被冒用

    更新日期:2009/03/08 14:55

    詐騙又有新手法!高雄縣大寮鄉有詐騙集團打電話到民眾家裡,謊稱戶籍謄本被冒用可能吃上官司,短短三、四天就有兩百多人受騙,大寮戶政事務的湧進一大堆詢問電話,幾乎被癱瘓!


      六十多歲的鍾老太太接到了詐騙集團的電話,說戶籍謄本被到冒用可能會吃上官司,鐘老太太急得全身發抖,老淚縱橫婆娑的趕到戶政事務所求證。一位曾太太也在不到十分鐘前接到了詐騙電話。這頭還沒處理完,門口前的櫃台又一前一後來了兩位都姓張的先生,同樣是一臉的疑問與驚恐。


      他們都是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說身份資料與戶籍被盜用,要求匯出存款代為保管與處理,不過這都是騙局一場!短短的三、四天的時間,戶政事務所接了上百通的電話與兩百多位的民眾,最倒楣的是這位林小姐,因為詐騙集團都指名要找她,因此大寮戶政事務所特別提醒鄉民,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匯出血汗錢!(記者邱君萍、陳信仁、張國聖報導)
  • 詐騙被關 不到三成

    更新日期:2009/03/15 04:09

    刑法詐欺罪最重可判5年,在刑法一罪一罰新制下,最重可判到30年徒刑,但依高等法院統計,詐騙集團被告落網後,確定被關的恐不到3成,嚇阻效果有限。


    依據高院統計,被判有罪確定的詐欺犯,半數的刑期在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了事,剩下的一半,則約有8成刑期在2年以下,有機會緩刑,判刑5年以上者不到百分之一,詐騙集團落網後得入獄者並不多。


    詐騙集團分工細密,有著龐大的車手、人頭,一人連續犯百次的案例並不多,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還是有必要修法加重詐欺罪的刑度。雖然詐騙犯多數可以獲輕判或易科罰金了事,但仍得注意後續的民事責任。有一對未成年小情侶誤入詐騙集團打工,不僅被判刑2年,因主謀落跑逃回香港,兩人與父母共4人被判連帶賠償2000餘萬元,最後房子也被查封,連累了兩家人。


    另外,個人資料外洩問題嚴重,也讓詐騙集團有可乘之機,法務部特別修法大幅提高刑責,「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第40條至第45條等條文,將現行條文2年以下徒刑,刑度提高到最重為5年,以加重個資外洩刑事責任。


    如果是公務員涉案,草案第43條規定,加重其刑2分之1,也就是最重可處7年半徒刑,與涉及貪污案的重刑幾乎沒有差別,此外,刑法也有「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違者皆須處以刑責。


    目前個資法草案仍「躺在立法院睡覺」,原訂前天(13日)立院要朝野協商,也因立委杯葛無疾而終,藍營立委想加上「民代免責條款」,綠營立委不願放行,攸關保護民眾財產權的個資法草案就這樣被犧牲掉。


    (記者劉志原、項程鎮)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 當初 看朋友人手一台psp
    所以我也很想要買一台!!
    我就上了y開頭的知名拍賣網站!
    看到了一間非常便宜+改機的網頁!

    那時候就很開心 就很快的打電話給賣家!!
    問了匯款的帳號 我就火速的把錢匯了出去!!

    可是卻忘了 最重要的事情 就是下標= =
    我一直把對方的手機 拍賣帳號記著!!

    還好我有個朋友是警察 我找他報了案

    也被他臭罵了一頓@@ 我是該罵 應該把我罵醒

    至今 警方依然為破案@@ 當然我也不是懷疑警方的破案能力!!

    怪也只能怪我當初傻傻笨笨的忘記了下標@@

    那天接到法院的單子!! 打開一看 知道匯款過去那個帳戶人的姓名@@ 地址 想要去他們家把他抓出來打一頓!!!

    可是 那個人應該也只是人頭= =

    現在只能看著那個人的評價 安慰自己說

    有個人下標了 還是被騙@@ 哈哈

    法院的單子裡 有7個人跟我一樣笨笨的!!

    被這個騙子騙了!!!!

    要告訴大家 喜歡的東西 一定要先下標

    切勿心急!!!!!!!!!!!!
  • 超商傳真機淪為詐騙集團工具?

    歹徒要求被害人到超商收假公文,還警告「偵查不公開」,不能讓店員知道內容,所幸蔡姓婦人的孫子發現,向高市楠梓警分局報案,適時制止,才保住蔡婦110萬元老本。

    警方分析,由於超商直接將電話號碼寫在傳真機上,歹徒容易取得,要求被害人去領取,也可規避查緝,直呼「真是妙招!」

    最讓蔡婦窩心的是,因案發時間為上週五下午,已過了銀行收款時間,楠梓派出所長潘秋貴主動建議她將鉅款存放在槍櫃內。昨天上午9點半,蔡婦到派出所領取,員警還護送她到銀行,她頻頻感謝警察服務周到。

    警方表示,6日上午10點,53歲的蔡婦接到自稱「檢察官周士瑜」電話,指控她涉及洗錢案,必須監管所有存款,要求她到住家附近的超商傳真機收取「監管公文」,把蔡婦嚇得兩腿發軟。

    由於詐騙集團不斷以電話疲勞轟炸、恐嚇長達5個小時,蔡婦早已腦袋一片空白,只能依歹徒指示,於下午3點多到銀行領出110萬元,還警告她不得申請警察護鈔。

    此時楠梓所警員趙敦珊及張瑞仁到銀行簽巡,經保全告知蔡婦領取鉅款可疑而上前探詢,但蔡婦不願說實話,否認被詐騙集團盯上,謊稱是連鎖店的加盟金。

    警員為保護蔡婦的鉅款,堅持護送她回家,並提醒若有任何問題,務必到派出所報案,孫子追問後,蔡婦才吐實。

    潘秋貴獲報,先率便衣員警到楠梓代天府埋伏,蔡婦再拿裝有報紙的手提袋赴約,但可能是距離派出所僅100公尺,歹徒有所警覺而未出現。
  • 高雄市蔡姓婦人上周五從銀行領110萬元,遇上警員問她用途,婦人謊稱是開店的加盟金,回到家一直接電話,孫子追問,才知道阿嬤被詐騙歹徒盯上,趕緊報警逃過一劫,婦人不放心,拜託警方把錢「存」在派出所槍櫃,昨天上午由警方陪她把錢存回銀行,婦人再三向警方道謝,保住她大半生積蓄。

    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警員趙敦珊、張瑞仁上周五(6日)中午到轄區銀行巡邏,保全人員告訴他們「那位客戶領了100多萬元,怪怪的」,請警方幫忙護鈔。

    警員問蔡婦領款用途,並提醒她不要上了詐騙集團的當,但蔡婦很肯定地說不會被騙,110萬元是要加入連鎖便利商店的加盟金。警方雖然覺得有問題,但拗不過婦人,於是送她回家,並告訴她和家人有問題一定要報警。

    蔡姓婦人的孫子見阿嬤回家一直接到可疑電話,還有「凍結」、「法院」等對話,他追問阿嬤領錢到底要作什麼?並說「再不講,我就打電話告訴爸爸」,阿嬤此時才透露接到「台北地檢署」電話,說她銀行帳戶涉及洗錢案,要凍結她的帳戶,並要她把錢領出來交給「檢察官」保管,等辦案告一段落,會把錢還她,否則沒入公庫,她情急下,才到銀行領錢,也沒告訴警方真相。

    婦人的孫子知道是詐騙集團手法,於是向楠梓派出所報案,警方很驚訝歹徒要婦人到派出所對面的土地公廟交款,於是前往埋伏,但到傍晚一直不見歹徒現身。婦人擔心會失去110萬元,和派出所商量後,所長潘秋貴同意把錢暫時放在槍櫃,昨天派員陪婦人把錢存回銀行。楠梓警分局長江雅文昨天知道案情後,頒獎給派出所用心的兩名警員,肯定他們的表現。
  • 一名竹科男去年透過國內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冒用韓國女星金知慧照片的馬來西亞女子張燕琳,兩人透過網路交往互訴情衷後,張女卻突然以前男友持裸照威脅分手費,讓竹科男陸續匯了一百卅餘萬,後來才驚覺受騙報警,刑事局初步研判至少有廿餘人受騙。

    刑事局國際科表示,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竹科男去年二月在知名網站「愛情公寓」看到外型清秀的韓國知名女星金知慧照片,主動與自稱廿四歲的「琳琳」聊天而成為網友;其實「琳琳」張燕琳是華裔的馬來西亞服裝設計師,現年卅一歲,已是三個孩子的媽。

    去年八月間,張女突然藉口前男友持裸照威脅十八萬馬幣(約一百八十萬台幣)的分手費,否則將把裸照上網散布,讓竹科男深怕網路女友受到傷害,短短一個月就陸續匯出一百卅一萬六千元到指定帳戶內,直到年底才發現「琳琳」的照片竟與韓國女星金知慧一模一樣。

    竹科男氣不過遭到詐騙而興師問罪,與張女發生爭執時,對方竟撂下「不然你報警抓我啊」,讓竹科男透過刑事局駐馬來西亞聯絡官跨海到馬來西亞向警方報案。張女發現警方介入才軟化態度,表示要介紹妹妹給竹科男,希望他不要提告;不過,竹科男則表示已經準備結婚,要他先把錢歸還,並已取得台灣女友的諒解,堅持提告,警方也立即凍結張女的戶頭存款。

    警方調查發現,張女以「琳琳」、「阿琳」等名義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同樣以金知慧的相片和手法行騙,國際科向愛情公寓網站調閱資料後,迅速獲得回應,已掌握廿餘人資料,目前已有五人出面坦承被騙,其中以竹科男的百餘萬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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