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覺得張曼娟應該道歉嗎?

以下是7/13張曼娟博士在聯合報上公開發表的文章,
您覺得張曼娟博士應為此事向MJ的歌迷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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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www.udn.com/2009/7/13/NEWS/READING/X5/5014668.shtml
未成年事務所╱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聯合報╱張曼娟】
2009.07.13 03:23 am

親愛的阿靖:

我寫過一篇專欄稿,說了這樣一段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一位讀者寫信給我,她說:「很多人都不想做自己的,做自己才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我讀著信,不知該如何回覆,就在這時,傳來了麥可傑克遜的死訊。

麥可死後,關於他漂白與整型成癖的事,又被熱烈討論。我們曾見證著這個超級巨星的鼻梁愈來愈細;面容愈來愈窄;下巴生出了凹洞;臉色變得慘白。他的行徑愈來愈怪異,曾經以〈顫慄〉這首歌與獨創舞步令全世界側目的麥可,用他的戀童怪癖疑雲令世人顫慄以及側目了。

親愛的阿靖,你們這些九○年代出生的孩子,對於麥可傑克遜的印象是什麼呢?是官司醜聞不斷的過氣藝人?是二、三流電影中被嘲諷調侃的人物?還是把嬰孩當成布娃娃晃蕩在陽台外的失控父親?當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哪怕他創下自有人類以來的最高唱片銷售紀錄;哪怕他成為流行音樂界最具影響力的人;哪怕他誠心誠意為行善而努力,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而我確實明瞭,接受自己是很困難的事,或許是人生最艱難的課題。因為我們對自己多半是不知解的,甚至有許多誤解。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是溫順乖巧的,脾氣好又有耐心。當我慢慢發現,其實我有時是很火爆的,還有點玉石俱焚的潛意識,這發現真令自己震驚。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唯情主義者,後來發覺理想的實踐,夢想的追逐,似乎更為重要,這真相實在令人沮喪。但又能怎麼樣呢?既然這是我真正的樣子,哪怕不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期望,還是得學著接受啊。我們都得接受,出身的家庭、成長的社會、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美好事物的幻滅,永遠落空的追求。

親愛的阿靖,如果接受自己真的那麼困難,那麼,當我們能完全接受自己的那一天,才能打開心胸接受別人吧,因為不會有更困難的事了。

【2009/07/13 聯合報】@ http://udn.com/ 
  • MJ迷
    MJ迷
    張曼娟應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 就像他的聲明所說的

    像個成年人吧…
    說了什麼要承認
    說錯了也要有擔當
  • 她應該要吭個聲吧

    裝什麼烏龜啊

  • 不是覺得 更不是應該

    是根本就要道歉 

    都幾歲人了 小孩子都比她懂事
  • 不是覺得 也不是應該

    是根本就要道歉


    都幾歲人了  小孩子都比她懂事
  • 不管是否有作真心的道歉
    都要抱持著文人的羞恥心
    用最拿手的本事
    對於一個死人鞭屍
    遑論對象不是秦始皇
  • 我已看清她了。對她不再有任何想法。隨便她。

  • 身為公眾人物就要知道一篇文章的殺傷力 跟媒體是一樣的

    不過大眾的眼光是雪亮的 如果無法客觀評論

    相信張女士如果不正式發文道歉 他多年來的名聲也會毀於一旦

  • 不道歉至少要站出來幫忙澄清吧!
     

  • 張曼娟真的一定要道歉! 
  •  張曼娟是大人了,該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 saud的話:
      幹嘛道歉    說出自己的想法有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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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捷的專業人士

    我以為你去解bug了
    原來在這邊閒晃

    看來…我的問題已經超出你的專業了
    噗,不意外

  • 我認為她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 我覺得還不至於那麼嚴重
    因為他只是發表他個人見解
    文中所述即是大多數人對MJ的印象
    或許這對他的粉絲來說是不太好聽
    但我覺得張曼捐並未對他做伊些人身攻擊之類不好的話
  • Michaeliloveyou
    Michaeliloveyou
    身為公眾人物更該為自己言行負責
    清楚自己一言一行會帶來什麼影響
    妄下定論和搬弄是非嗜血媒體有何差別

    妳可以不喜歡他

    妳可以不認同他

    但不要隨意批判

    在妳清楚真相前

  • 對於我

    我沒看過他的書...

    跟我男朋友說到這個事情

    他很冷漠的回我...張曼娟???我連他是誰都不知道

    總之....他還是得為她的言論道歉

    另外

    saud~~

    每個人是有他的言論自由

    但是公眾人物發表的文章不是只有他自己看而已,而是廣大社會大眾都會看到

    個人認為

    如果要言論自由...可以...要發表自己看法...可以

    但是不可偏頗一定要公正

    更應該要查證事實才能發表公開性文章
  • 雖然我不見得認同張曼娟這篇文章

    但是,我也不認為我有資格決定她要道歉或是不道歉

     

  • 經過讀者和網友各方表達的意見後
    再看她一方不敢出面
    又堅持他們的聲明
    反正人在做天在看
    有沒有用良心在寫東西
    還在教育年輕的一代
    真的是 neve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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