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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竹飆車族打死碩士孝子命案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616/art_id/31712615

火速破案
黃姓惡少在警局寫自白書時說:「不管再說幾次對不起,也無法彌補這位大哥哥(指死者)和他的家人。」另一曹姓惡少說:「希望我有機會到死者靈前上香道歉。」余母在獲知這群狠心惡少落網說:「我永遠也不會原諒他們!」余之斌父母還在兒子靈前說:「之斌,警察已幫你抓到嫌犯了,終於還你一個公道,你要好好走,媽媽以後會好好照顧自己,不用擔心。」


死者女友:好好活下去

破案關鍵
鄭姓少年手臂刺青,成為破案關鍵之一。楊勝裕攝
動手用木棍打死人的曹姓少年父親在警局說:「真的很抱歉!直到警方上門抓人,我才知道兒子竟是殺人兇手,我一定會努力去彌補兒子的錯誤。」但余母在家獲知兇嫌家屬的道歉痛時批說:「若我先砍你三刀,殺死你,再向你求諒解,你會怎麼想?你叫我怎麼原諒這幫人,他們可以還我兒子生命嗎?」網友skywalker00留言痛罵五少:「全民公審!展現正義!徹底發洩!反正現在抓到了,一定要讓這五個人死!」
余之斌女友昨晚在死者頭七法會前受訪,她說:「我們因為余奶奶住院因而認識相戀七年了,去年本來要拍婚紗結婚了,我會好好活下去。」當天與余之斌到海天一線的陳女,余女友說:「她是以前醫院的同事,三個人都認識。」
這件命案發生在十日凌晨南寮海天一線景點,檢警調查,曹姓(十七歲)、黃姓(十七歲)、鄭姓(十六歲)、莊姓少年(十七歲)以及張閔翔(十八歲)五人都是竹市人,九日傍晚為慶祝曹、張閔翔將從中學畢業,相約到香山一處公園喝酒,後來到南寮繼續喝酒。
凌晨一時三十分,微醺的五人見余之斌(三十一歲)與陳姓女性友人坐在草地上聊天,鄭姓少年隨手拿起固定樹用的木樁,走到余、陳前面插在地上,鄭還向余男說:「你帶七仔(台語,指女友)哦!」但余男並未理會。


警追兇過濾三百輛機車
曹姓少年向警方供稱,當時余男一直瞄瞪我們,當時因喝了五六瓶啤酒有點醉,一氣之下動手拿起木樁先朝余男臉部猛敲,再打他身體好幾下,四名同伴跟著拳打腳踢,直到余男流血倒地,才騎機車逃離現場。
案發後,警方只知一嫌手臂有刺青,案情一直沒進展,令家屬及網友不滿,有網友在網上發起一人一信給馬總統,引發府院高層重視,警方壓力倍增,在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過濾三百輛機車,約談三十名當地青少年,昨清晨先將手臂有刺青的鄭姓少年逮捕,並陸續逮捕四嫌,雖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但五嫌有四人未成年,僅一人剛滿十八歲且非主嫌,因此不會被判死刑。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國內青少年涉各類刑案人數有七千五百三十五人,殺人案就有一百六十六人,年齡層更有下降趨勢。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葉毓蘭指出,現在的青少年肆無忌憚行為,不考量後果,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作了什麼壞事。建議政府,應在教育體系上,給問題青少年更多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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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是不是劈腿阿

  • 余先生的女友有說她認識那位女性友人
    好像是以前同事吧

  • 真的覺得很悲哀也替死者感到惋惜
    畢竟是個年輕有為的好青年
    卻因為殺人兇手們的一時失去理智而命喪黃泉
    這個社會怎麼了
    怎麼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這種事發生
  • 剛剛電視報導

    受害人的女友有出面解釋

    那天一同出遊的女性是彼此的朋友

    對方甚至還更早就認識受害者了


    余先生的女友也講,她很信任男友..

  • 可以跟以前同事凌晨一點去看海∼

    說真的 我無法接受

    不過他女友看的很開

    反正人都死了  也沒啥好計較的∼
  • 不管認不認識
    但這麼晚兩人還一起單獨出去
    整個很怪∼
  • 跟誰出去 ?
    有沒有劈腿?

    應該不是這個案子的重點吧...
    真的很無言
  • 這不是重點吧...

  • 嗯嗯阿阿
    嗯嗯阿阿
    這種情形下死者女友再白目也不會去指責男友背著她做些什麼吧.......

    當然是義無反顧出來替他說話囉

    而且死者女友也沒有說他知道兩人出遊的事......

    反正我覺得死者女友也挺可憐的......
  • 明明就兩個人出遊
    為什麼新聞一開始說沒有目擊者啊?
  • 「如果」那五嫌真的被提到死刑的話
    那保護人權的團體又要出來說
    廢除死刑 不可以有死刑 = =
    唉.社會阿
  • 關到監獄、浪費糧食
    槍斃浪費子彈

    以眼還眼吧!
  • insistbaby的話:
    「如果」那五嫌真的被提到死刑的話
    那保護人權的團體又要出來說
    廢除死刑 不可以有死刑 = =
    唉.社會阿
    ======================================================
    所以好的社會團體會在正確的點上做出正確的決定

    殺人本來就該償命  這些年輕人  如果因為殺了人而只要被關著幾年

    或是因為他們未成年就可以不用父出代價的話

    那被打死的被害者和家屬情何以堪  而且現在犯法的年輕人會這麼囂張

    有一部份是歸究於社會寬容的尺度太大了

    死刑真的不能廢!!!!!!!!!!!!!!!!!!!!!!!!!!!!!
  • 水瓶艾妲的話:
    可以跟以前同事凌晨一點去看海∼

    說真的 我無法接受

    不過他女友看的很開

    反正人都死了 也沒啥好計較的∼
    ==================================
    ......怎麼這樣講話

  • 就算人家真的劈腿好了 那又如何

    因為劈腿被打死 所以是應該的嗎

    重點不是這個吧  要是人家父母知道 要多傷心啊

     

  • 看了幾則新聞,每家報的都不盡相同。

    本身跟另一半是否已有問題?
    記者訪問其女友,語調態度再平淡不過,這是論及婚嫁的表現?
    跟家屬的反應差很大。

    因為這樣的事件賠上一條命,其他都不是重點了。
    那五個傢伙,父母是幹什麼吃的,當初老爸應該直接射在牆上。

    這樣的人留在社會上無益,
    人口不是過多,活著浪費糧食,槍斃浪費子彈,
    怎麼玩就怎麼還,讓家屬親友亂棒毆死,很公平吧!

    如果家屬做不到,全台灣很多人願意幫忙動手的。

     

  • 我是建議版上常常指窩在網上 也不愛運動的男女們
    沒事多鍛鍊自己身體 學習一些自我防身術(包括奪槍奪刀術)會比較實在點~


    最起碼必要時可以保護家人或心愛的另一半
    更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 未成年也可以當成年人收審
    這要看檢察官的功力去申請
  • 哇哇哇~
    哇哇哇~
    ㄅㄨㄅㄨ貓的話:
    跟誰出去 ?
    有沒有劈腿?

    應該不是這個案子的重點吧...
    真的很無言
    -----------------------------
    人都死了.....還在討論是不是劈腿........

    是要模糊焦點嗎??

    還是說如果死者真的劈腿....
    被打死 也活該嗎??

  • 嗯嗯阿阿
    嗯嗯阿阿
    強強的話:
    我是建議版上常常指窩在網上 也不愛運動的男女們
    沒事多鍛鍊自己身體 學習一些自我防身術(包括奪槍奪刀術)會比較實在點~


    最起碼必要時可以保護家人或心愛的另一半
    更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

    別傻了.....多數情形反抗只會死得更慘(指一對多)

  • 所有兇嫌都未滿18歲
    因身心仍未完全成熟,若犯罪可以減輕其刑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罰
    再怎樣都不可能被判死刑的

    老百姓只能無可奈何的消極期待他們以後不會再犯案
    就..........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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