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大學生可以請產假!
給女生們看看~~~維護自己的權益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昨說,目前各大學延長休業多以二年為限,若女生懷孕、請育嬰假,將被迫放棄學業,修正草案明訂學生如懷孕、生產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將可突破二年限制,且男女生都適用;但相關細節包括延多久、請育嬰假否須為婚生子女等,則由各校自訂,送教育部備查。
台灣大學學務長馮燕說:「目前傾向修業年限可延長三年,特殊情況還可延至四年。」台大政治系女學生蔡宇薇說:「增列學生可請產假、育嬰假很開明。」
《大學法》增訂學生產假、育嬰假規定
對象:大學生、研究生(碩博士班),約122萬人
內容:大學及研究所女生因懷孕、生產或男、女學生撫育3歲以下子女,可延長修業年限,各校自訂
對象:最快明年2月
資料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