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更新日期:2009/05/27  18: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國中女學生慘遭性侵殺害案,涉案的許姓少年去年底因為拒絕攔檢衝撞警車,被員警開槍擊傷導致癱瘓,他今(27)日在家人陪伴下前往板橋地檢署出庭,許姓少年不承認自己有錯在先,堅持向開槍的員警提告。


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去年12月21日晚間接獲任務,要支援追衝撞員警的偷車人,當時現場情況一陣混亂,嫌犯企圖以汽車衝撞他的機車,他在情急之下開了一槍,打中其中一名嫌犯,事後才發現對方未成年,而且因為他的一槍導致癱瘓。


事後,嫌犯家屬與民代高調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用槍過當,要求4500萬元的國賠。雖然經調查後,彭彥凱用槍時機認定沒問題,但見傷者家境不好,基於道義,他還自掏腰包支付起每個月3萬3000元的看護費用。


由於許姓少年是徐姓嫌犯姦殺國中女學生案的共犯,彭彥凱今日出庭時露出笑容,似乎暫時放下當時開槍傷人的歉疚感;被他槍傷的許姓少年幾乎是同一時間現身板橋地檢署,他戴著白色棒球帽坐在輪椅上,他刻意壓低帽簷,左手撐著下巴,父親則陪在一旁。


當記者驅前想採訪許姓少年,他的父親立刻要他「不准說話」、「爸爸在這裡」制止兒子發言。據了解,許姓少年認為警方執法過當,他堅持要提起告訴;員警彭彥凱表示,當時少年不服臨檢,甚至企圖開車衝撞警車,才會開槍警示、誤擊少年,他也負擔部份醫藥費用。(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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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的時候衝撞警察、警車

警察不該自我防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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