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對嗎?

我離婚

孩子的健保在爸爸名下

孩子的爸爸已經將近一年沒上班

一天只做4件事

吃飯,睡覺,看小說,看電視

我婆婆一邊拿零用錢給他

一邊怨嘆他不上班

每個月健保我婆婆繳

已經3個月沒繳錢了

昨天我把孩子健保歸到我這邊

今天她去把前3個月的繳清了

現在是怎樣

因為孩子在他名下所以他不想繳嗎

因為我有上班所以我要支付這些費用嗎

是我太會計較?

還是她們太會算?

我真的不懂!!
  • 妳先生存心擺爛,沒有做好一個爸爸的角色
    婆婆也是幫兇
  • 唉~~

    再怎樣      不都是妳的孩子嗎?

    妳的前夫  &  前婆婆      任他們自生自滅吧!!

    不過      孩子到底是歸誰啊?

    因為妳說    *因為孩子在他名下所以他不想繳嗎*

    這段話我有點不瞭 
  • 我的角色坦白說有點....

    尷尬?還是奇怪?我也說不上來

    剛離婚時我搬出去住

    孩子在她們家

    一年後我搬回來

    以為他變好了

    結果並沒有

    現在

    我跟孩子住3樓

    她跟他媽住2樓

    我讓自己的生活簡單再簡單

    上班.接送小孩.煮晚餐

    以為..我真的以為

    我婆婆現在應該清楚當初我們為什麼離婚

    結果....我想太多

    她是個大幫兇

    卻把錯歸到我頭上

    嫌我不夠關心他兒子

    哈~~~~

    喔....我前夫應該有病

    心理的病...我猜的

    有正常人是2個多禮拜才洗一次澡嗎

    但是....就算知道...我也不想管

    總不能要我去跟他媽說

    喂~~你兒子有病
  • 離婚孩子監護權是在男方名下是吧?

    婆婆幾歲了?

    有個不成才的兒子就算了,還要連孫子一起養。
    婆婆沒有義務要照顧孫子,但兒子可是要有責任。
    這責任原本是妳與前夫應該共同承擔。
    離婚,監護權在誰名下,其意為監護看管。
    但不代表版主就無應負責任與義務。
    搞定你前夫,負起對孩子照養,拿錢出來的責任。
    這必需要你來處理。

    生活過的去的話,就付孩子的健保  一個月6xx元
    孩子的產生版主也負一半責任。


    不爽那就把孩子監護權要回來,換自已養。


  • 喔..孩子的監護權&扶養權在爸爸身上

    但是實質責任是在我

    這當中的分別

    很容易明白吧
  • 離婚後為了孩子還住在同一屋簷下?
    天ㄚ...
    牽扯不清了不是?

  • 喔..孩子的監護權&扶養權在爸爸身上
    但是實質責任是在我
    這當中的分別
    很容易明白吧
    ...... 

    即然如此,何必搬回去住
    不用住在同一個屋子裡了。

    妳自已出來住不是樂的更輕鬆。

    如果不想擔實質的責任。
    就搬出去吧。


  • 牽扯不清?

    如何算牽扯不清

    也還好吧

    他過他的我過我的

    彼此互不相關

    反正不住同一樓層

    有時候一天根本也見不到一次面

    錢嗎?

    那更沒有所謂的牽扯不清

    孩子費用都是我在支付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搬出去住?

    我的薪水負擔不起2個孩子的教育費

    如果還要加上房租的話

    所以選擇住同一屋簷下

    有時候覺得

    自己還蠻沒用的
  • 可是孩子在那種環境,版主也不放心孩子
    爸爸根本不管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不如把孩子的監護權歸妳
  • 吃軟飯的男人真多
    吃軟飯的男人真多
    我也離過婚
    還沒離婚時
    前夫的薪水全拿去繳他一堆有的沒的貸款
    我和小孩和家裡的開銷
    還得自己辛苦賺錢支付
    離婚時前夫死都要小孩監護權
    結果我一個月要給他一萬元養小孩
    他還是一樣薪水全拿去繳他一堆有的沒的貸款!!!
    媽的我不是更噢
    小孩兩人都有份但"出錢"的只是我
    真是什麼爛男人都有!!!
  • 過去  .  現在  .  未來的話:
    妳先生存心擺爛,沒有做好一個爸爸的角色
    婆婆也是幫兇

    +1
  • 離婚後變成單親媽媽沒什麼好覺得自己很沒用^_^

    你可以申請一些補助
    目前就我知道台中市與台北縣補助都弄的不錯.
    獨自租屋也有補助.
    想要先搬出去缺錢也可以先申請急難救助金

    單親可以申請中低兒少
    前提:薪水不超過9829*1.5的生活費,也就是每個月收入不超過14744元)

    以台北縣為例,每人每月補助1400元,每年複查一次,一直補助到小孩18歲。
    準備資料有:
    1.全戶戶籍謄本
    2.郵局封面及明細影本(媽媽、小孩)
    3.去年度各類所得不動產清單、稅籍資料(媽媽、小孩),到稅捐處申請即可。
    備齊以上資料,再到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申請,記得要帶印章。

    如有租賃,可以在中低兒少通過補助後,再申請內政部的租金補助,比一一般人較能申請通過,每個月有3000元補助。

    只要你願意張開雙手.
    那麼社會上永遠都會有一雙溫暖的手願意拉你一把.
  • 我倒覺得監護權歸誰不是重要的問題
    小孩的教養比較重要
    有沒有給小孩應有的關心照顧
    小孩在這樣的生活環境會不會有認知偏差
    平常互動等等(不要讓他學爸爸的壞習慣)
    至於誰繳錢....
    自己的小孩不用這麼計較吧

    版主會這樣提出來是因為氣不過嗎?
    不用擔心~
    你的用心孩子會看得見
    至於前夫就當他是陌生人好了
  • 以前住外面時

    有次要回台北娘家

    我請他把孩子載過來給我

    然後我發現

    我小兒子頭很臭

    我大兒子說

    他一個禮拜沒洗頭~~@@~~

    女人最沒用的一點就是

    離了婚卻不放不下孩子

    其實應該要看開的

    我媽當初告訴我..現在孩子不在你身邊

    大了自然會回來找你

    嗯~~我等不及~~^^"

    現在要把監護權再拿回來

    要上法院申請的

    監護權&扶養權看似不重要

    其實如果我帶孩子搬出去住

    那就很有用了




  • 補充資料
    這邊有相當多的資料可以查.可以問.

    單親媽媽快樂生活網
    http://singlemothers.yam.org.tw/
  • 是還不至於氣不過
    孩子再怎麼說都是自己的

    樓上說的補助那些
    讓我只能苦笑

    因為扶養權歸爸爸
    爸爸沒財產
    會調查到爺爺奶奶

    過不了的

    因為我申請過單親補助

    小姐告訴我
    她們爺爺奶奶
    不動產跟動產都超過
    那麼有錢怎麼會過

    我說那錢
    對我來說就像掛在牆壁的美食
    看的到吃不到
  • 顧好自已
    讓自已的荷包肥一點,才有能力照顧別人。

    把小孩扔給丈夫一陣子,妳先多存點錢
    丈夫擺爛,那就死心吧。

    先有錢再說吧。
    沒錢,很多事,版主就要配合住在那
    那花的錢其實並不一定會省多少。
    也許會突然冒出其他額外的支出。
  • 再補充一個要爭取監護權扶養權可以到下列這裡找資料
    連免費法律咨詢都有喔
    台灣婦女資訊網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resource.htm#1
  • enuice的話:
    是還不至於氣不過
    孩子再怎麼說都是自己的

    樓上說的補助那些
    讓我只能苦笑

    因為扶養權歸爸爸
    爸爸沒財產
    會調查到爺爺奶奶

    過不了的

    因為我申請過單親補助

    小姐告訴我
    她們爺爺奶奶
    不動產跟動產都超過
    那麼有錢怎麼會過

    我說那錢
    對我來說就像掛在牆壁的美食
    看的到吃不到
    ====================
    先別氣餒ㄚ...
    多方面找找資料問看看
    我的朋友是外縣市(屏東縣)
    我給他下列資料
    她還是找到了一些法律協助.
    目前也已經順利取得監護權.
    建議聽聽法律專家的說法囉^_^

    松山婦女協會
    服務時間:週一  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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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各類的補助款以及問題諮商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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