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合夥人疑似汙錢.我該如何處理?


大約一年半前~
我(雙子)跟朋友(天蠍)合夥開工作室.因為我對金錢並不是很有概念
所以是交給朋友管帳.我處理其他事情.
有時候我也會問帳的事情.大致上OK

我們也以工作室為家然後住在一起.
一年多來收入還不錯.大概每三個月就會有10~15萬的大案子淨收入=至少40萬
再加上固定配合的20幾家客戶    每一間每年各約會有2萬~3萬的淨收入=至少40萬
再加上零星案件淨收入每年約5萬元=至少5萬
也就是說.我們的淨收入至少會有85萬
每人平均每月大概有3.5萬的收入

最近~我開始覺得不對勁.所有的現金跟銀行帳戶裡面只剩下11萬
從合夥到現在        我算算前後只有領過3~4次薪水.他也是
收入跟結餘款實在是差太多
我懷疑他有在圬錢
剛好工作室缺人.我就找我有會計經驗的家人(我妹.水瓶)進來.
想給我妹管帳.

我妹也開始追帳的來龍去脈.我都還沒跟我妹講
她就已經覺得不對勁.

合夥人說為了怕被國稅局查帳(超扯的理由)
所以只有做外帳不做內帳
所有實際的內帳都在他一直口口聲聲有手抄紀錄的一本小冊子中
但叫他算出來他現在根本算不出來
為此我妹跟他翻臉
然後我們也大吵了一架

他就揚言說叫我妹要怎麼查隨便查
反正他就是沒汙錢
還說反正查到最後就是一堆爛帳

我們公款都是存在合夥人的私人帳戶內
所有的現金跟銀行帳戶裡面只剩下11萬
但實際上扣完房租水電等雜支應該至少剩30~40萬以上

我跟我妹都跟他說    算完之後叫他要自己補滿差額
他就說他有很多筆帳都沒記到.有少是正常的.他不想賠
笑我妹才剛出社會當過一下會計助理就自以為事
我妹為這句話氣到發抖      大罵:有正常人這樣做帳的嗎!!!小學生嗎!!!!理虧還敢大言不慚!!!
她晚上氣到吃不下飯.叫我跟他拆夥.
不只氣他也氣我    為什麼我會笨到這種程度去相信別人

後來我跟他吵架他自己提到不趕走我妹就跟我拆夥的事
我跟他說要走也是他走.我妹不能走
他就說如果他走        那他就要另起爐灶把客戶都帶走
他在跟我合夥前依他存款簿上的內容都已經被強制執行了
而且在跟我合夥前還欠卡債.在麵店打工
真是忘恩負義...自私到不行
我真的很後悔也很自責
他有辦法汙得到錢我也有責任
是我把這麼大筆錢在放在他那邊
然後又不太監督導致這麼誇張的事產生
一個多年的知心好友就這樣整個感覺都變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無法再跟他當朋友
我也很想踢他走
但是如果他真的把客戶都帶走對我非常的傷
發現我絕不可能趕走我妹  他之後也賠笑說他是在說氣話

萬非得已我不想告他.因為告他我傳出去~我客戶一樣會跑掉
(一般人都會遠離是非)而且我真的心軟
我知道窮困過的感覺    以前我也曾這樣窮到連我媽的錢都偷

我的理想是~因為他還是有許多我不及的才能
我給他台階下讓他把錢補回來.沒算到的一些小錢就算了
之後由我妹去作帳.他也沒得汙

該怎麼樣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 收集證據      詢問律師事務所    看有沒有提告的可能
  • 勸你還是拆夥吧

    我們公司去年10月也是倆個股東拆夥

    同樣的也是因為對方會污錢

    而且他一直在鋪自己的後路

    打算以後把客戶全部留給他

    小動作非常多

    拆夥過程很不愉快

    但至少現任老闆保有目前客源及工作

    你的公司名稱是誰的

    如果是你的...你可以馬上跟他拆夥...清算公司資產

    我覺得你說他還有很多你不及的才能...這句話就是你的致命傷

    我現任老闆就是沒有拆夥那個股東的生意手脕跟奸詐

    所以很多客戶都比較喜歡那個股東((我想你應該也有這種困擾吧))

    你繼續合夥下去我看只會讓你那位股東小動作更多吧

    合夥的工作本來就不長久...還是趁早解決吧

    而且你根本沒危機意識...那麼久了都不查帳

    現在沒憑沒據要查很難...因為你太信任他了啦

    拆夥一定會經過一段艱辛的日子

    但是還是要靠自己去渡過

    合夥生意最忌諱心軟了

    你替他想他不一定會替你想...反而會斬斷你的後路

    希望你早日看清事實...獨立吧


  • 整件事情看起來你的合夥人確實是有公款私用的嫌疑
    不過
    金額多寡就難以判定
    因為你提到的所謂淨收入等等
    就內文來看.你對於所有案件的建檔也似乎是不管的.
    爭執與猜疑都是由於個人工作室懶的處理所謂的細節所引起.
    接案收支沒建檔
    你光看淨收入.那支出呢?
    你的每個案件的毛利多少?

    工作室又兼住家又合夥真的是最要不得的創業致命傷
    首先雜支項目就是一筆算不清的糊塗帳
    房租水電瓦斯電話網路日用品.......

    既然你的心中已經有了疑慮
    不管
    他是不是你不可或缺的人手
    你都應該要當機立斷的拆夥
    可以轉成合作非合夥
    工作論件計酬
    這樣就不會有所爭議了
    因為你要給他多少那就看你跟它談
    他接的案件要轉包給你的部份多少
    那麼也是彼此去協調
    這種方式對你來說應該比較可行
    以上純屬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 拆夥,親兄弟明算帳

    這種人不能姑息他

    不然到最後最傷的就是你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