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動漫遊戲

新聞 / 新聞報導某網站的網友因為發言被告.而自殺未遂.該不會是??

新聞報導某網站的網友張小姐因為被告.而自殺未遂.

說網友聯合留言罵他.不會是這裡吧??
  • 誰阿??
    最近fg有人被公x媽?
  • 會提告應該都是蘊釀一段時間了.真是太可怕了.
  • 這就告訴了我們
    不要咄咄逼人
    邀大家吃火鍋看人家的笑話...
    逞一時的口舌之快
    害人家自殺良心過的去嗎
    嘖...
  • 新聞在哪  找不到ㄟ...沒看到=  =
  • 真的假的
  • -_-
  • +123321*
    +123321*
    網路挑釁  你罵她告…有人嘔到跳樓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04.29  03:18  am 
     
       
    張姓女子被指常在聊天室留言挑釁網友,當對方出言幹譙,她就蒐證,在告訴期限屆滿前提告公然侮辱,要求付錢和解;有十幾名網友挨告,女子張嘉晏被告三次,疑因想不開而跳樓身亡。

    張嘉晏本月廿一日凌晨在台北縣住處跳樓身亡,尋死前在網路留言要與張女「同歸於盡」。

    其他有同樣遭遇的金姓女網友等人群情激憤,指張女是「網路女流氓」,今天將在張嘉晏公祭現場揭露的惡劣行徑;他們說:「不能讓張嘉晏白死!」

    金姓女網友昨晚表示,目前知名網路的交友網站,保存網友留言資料期間為六個月,和妨害名譽告訴期限相同;希望網站管理者能延長保存資料的時間,讓事實真相不致被有心人士扭曲,想藉此濫訴牟取私利的人也無法得逞。

    據指出,張女自稱是一名護士,在交友網站版挑釁其他網友,還設計一些情境激怒對方。有些網友受不了,以「他媽的、混蛋、破麻、神經」等字眼幹譙,或留言罵「有辱南丁格爾精神」、「殺雞儆猴,看你會有什麼下場!」 

    張女將這些幹譙她的內容存檔存證,等到妨害名譽的告訴期快過,再提起告訴,讓對方無力蒐集資料反擊。金姓女網友指出,張女前後告了至少十幾件,有的一案兩告,有的已獲不起訴,也有的一年還未結案。

    挨告的網友說,有的人很害怕,與張女和解,賠償九百美元或新台幣兩萬多元不等。

    其中,單親媽媽張嘉晏無意和解,被張女嗆聲「我要看著你坐牢,看著你女兒被送到寄養家庭」。張嘉晏不願賠償,疑因一時想不開,竟跳樓身亡。

    張嘉晏的母親希望女兒走得平靜,不想再爭執。

    但網友們認為,不應讓張女利用網路濫訴,希望檢警主動追查張女是否涉嫌恐嚇取財與誣告,加快偵辦張女提告的案件,讓挨告的網友不必再受煎熬。 

    【2009/04/29  聯合報】@  http://udn.com/ 
     
  • fg應該不是交友網站吧!

    不過也常有網友揚言提告.
  • 黑阿
    應該不是fg
  • (�ε �) 啾♥
    (�ε �) 啾♥
    網路認真你就輸了
    不懂為什麼會被激怒反罵ㄟ
    像那些不太正常的我都當笑話看
    還常忍不住大笑
    是正常人裝瘋還是瘋子關我屁事


  • 原來已經過逝了.真是搞的太嚴重了.

    有些人會在各網站流竄.說不定也都在各網站結怨.
  • 有些人真的很過份
    不過有時後真的也很愛提告
    網友旁觀者清也會看清楚這事件誰對誰錯
    像現實生活一樣
    不可能每個人都站在一邊
    結果弄得自己形象糟糕
    現實生活敢這樣嗎?
    萬一惹到不該惹的人


  • 這算是一種釣魚吧

    新型態詐騙?


  • ㄅㄚ噗
    ㄅㄚ噗
    我也看的好亂




    不過現在人講話好像都很暢所欲言

    講話完全不修飾,不顧及他人感受

    我覺得不好


    所以大家一起來學習寫文言文吧
  • 跳樓的人太愚蠢
    要去跳樓還不如想辦法
    讓那傢伙一輩子都告不了人
  • 我已經改寫

    勸世文

  • 羅利塔布蘭榭的話:


    這算是一種釣魚吧

    新型態詐騙?

    ----------------------------------------------

    這個跟釣魚.詐騙有什麼關係???
  • 在交友網站版挑釁其他網友,還設計一些情境激怒對方。有些網友受不了,以「他媽的、混蛋、破麻、神經」等字眼幹譙,或留言罵「有辱南丁格爾精神」、「殺雞儆猴,看你會有什麼下場!」   

    張女將這些幹譙她的內容存檔存證,等到妨害名譽的告訴期快過,再提起告訴,讓對方無力蒐集資料反擊。金姓女網友指出,張女前後告了至少十幾件,有的一案兩告,有的已獲不起訴,也有的一年還未結案。

    挨告的網友說,有的人很害怕,與張女和解,賠償九百美元或新台幣兩萬多元不等。


    ................................
    應該是指這段
    跟假車禍真詐財沒兩樣


  • 喔~我是認為有可能是這樣啦:

    1.原告可能開了爭議性話題(偏激文)

    2.有網友看不下去其言論,反駁

    3.原告對網友技術性耍白+挑釁,網友回嗆

    4.原告反覆耍白,網友忍不住指名詰譙罵三字經

    5.網友中招,原告提告

    6.原告提出求償

    7.得手和解金

  • 怎麼會這麼傻?
    這樣不是親者痛仇者快嗎?
    我的話至少也要玉石俱焚
回應...
 返回 動漫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