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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盡責父母  有扶養義務
  更新日期:2009/03/31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依民法規定,子女是父母法定第一順位扶養人,對不盡養育責任的父母,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扶養義務,目前並無修法打算;但如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程小姐可請法扶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非常同情程小姐的遭遇,但其生母朱女士符合法扶條件,基金會無法不予扶助法律訴訟,至於程小姐也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已與她連絡,詢問有無需要幫忙,程小姐表示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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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寧願被罰也不要扶養那種不盡責的父母

  • 看來這個話題很熱烈  我也是高舉雙手  贊成修法  這種不負責的父母  憑什麼他們可以丟棄.毒虐.小孩  老了還要小孩養  法律是保障這種人嗎  早就該亂絕親子關係  小孩就跟石頭蹦的依樣  沒人關心  雖然是你生的  但是你沒進到任何責任時  比生出來還可惡  讓小孩自生自滅  萬一孩子活不到成人呢  而現在孩子活過來了  自己又跟小孩要錢  民法早該修法了  給這些現在惡質的父母一個教訓  有的還性侵自己小孩  吸毒  酗酒  ..難道長大還要小孩養他嗎???我朋友跟這個例子很像  不過是爸爸遺棄  不是媽媽  ..還好我朋友很爭氣  現在很快樂  幸福  我祝福他  希望他罷不要哪天少一根筋  又要回來要錢當米蟲
  • 親權是不能消除的,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有很多父母很不負責任.
    可是換個角度程小姐是否可以告她母親在她未成年時遺棄她及幾付當時的子女撫養費?

    我同情程小姐,但是在目前的法律來說她應該是會敗訴的.

    我要小心一點,哪天也許我老媽會來要我付撫養費.
    因為內情過於複雜.我也是一毛都不會付的
  • 站在政府的立場,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放著也是社會的隱憂,如果親生子女不養,那....是要社福機構來養嗎??


    我也很希望這種法律能修得公平一點,但是--基於現實的考量,又覺得似乎不大可能~~~
  • 989898
    989898
    那小姐被棄養
    是否也該要求生父母支付20歲前的扶養費呢?
    這樣才公平呀

  • 丫花的話:
    站在政府的立場,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放著也是社會的隱憂,如果親生子女不養,那....是要社福機構來養嗎??


    我也很希望這種法律能修得公平一點,但是--基於現實的考量,又覺得似乎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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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的確是個問題

    不過以往的社會習俗及社服不夠周全
    使得我們社會養兒防老的觀念  仍很深
    隨著人口老化的隱憂
    近幾年政府已在推動如國民年金及退休金個人帳戶化等
    雖還有很多問題且很緩慢
    但已可看到政府已朝此目標前進

    但若要討論法律制度外的事  兒女孝順父母是應當的
    只是許多例外的情況  法律是否也應要考量呢?
    否則    由判決拿到了錢    其實實質上也不見兒女在旁盡孝
    這....也太悲慘了!

  • 這真是無解...

    我親生父親也是年輕時,愛玩愛花天酒地,從來不顧家裡
    親生媽媽一個人養家,哥哥姊姊被迫提早進入社會工作

    現在媽媽和哥哥住,姊姊們都很孝順
    而爸爸一個人獨居在其他縣市

    大家還是無法諒解爸爸的作為
    即便不恨了,也無法真正去孝順他



    看到新聞,真的有所感觸...
  • 米米25:

    妳的成長過程真的是令人心酸
    對於那樣無法選擇的家庭
    那種傷害是真的會影響妳一輩子

    只是...妳長大了  也有自已的家庭了
    若還帶著那股恨意  這事總會在無意間影響妳和妳的家庭
    只有放下才能讓過去不再折磨妳
    也許在經濟上妳仍無法幫助她
    但心中真正的放下(或原諒)  對妳  才真的是好的

    不要拿別人的過錯來逞罰自已!
    錯的是她  不是妳    別因此而繼續讓自已受苦

    願妳日後的生活  能平安快樂

  • 快修法吧
  • 把我的會錢A走就算了.我最近急需要錢竟然說你去被關好了.
    她沒錢.
    上次還跟我要了10萬去還我弟的卡債.
    *****************************************

    如果不給他錢會怎樣
    第弟的卡債是弟弟的事
    幹麻要你還

    所謂把會錢A走
    是偷嗎
    如果是的話我不會讓這種媽媽來我家住
  • 米米25:

    可以試著每月給筆固定的錢
    2,000~6,000  視能力而定
    其他多的  就不必再給了

    恨真的很難放下
    不過  真的別為了她再來要錢而影響自已心情了啦`
    妳日後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

  • 心酸和難過是在於∼

    如果是外人那就算了,

    但自己的父母怎麼會這樣對自己.....

    有時會覺得很納悶?

    難道努力過好自己的生活的人,在家裡就必須得承受這種折磨嗎?

    每次心裡覺得又來了>_<

    除了要錢還是要錢時∼心裡卻覺得悲哀到連一滴眼淚都留不出來....
  • 笨耶
    要什麼錢
    他如果去路邊賣花賣鳥蛋
    一定很多人彭場的!
    只要說~他女兒棄養他...
  • BossChien
    BossChien
    親情這種東西是沒有辦法會被抹滅的
    就算它當初遺棄你我想它也有它的苦衷在吧
  • 有這樣的法律也很正常
    不然一堆不負責任又沒有人扶養的老父母誰養?
    最後還不是政府養...
    如果改成不盡責任的父母可以不必扶養
    那會有一堆人躦法律漏洞
    這樣的法律真的有檢討的必要
  • realeric
    realeric
    那小姐被棄養
    是否也該要求生父母支付20歲前的扶養費呢?
    這樣才公平呀
    ___________________
    可以主張不當得利  由養育的那方提出 

    只是有時效的問題
  • 就因為小孩是他生的  所以就可以為所欲為
    好一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這讓我又想起不久前的新聞
    一個媽媽養不起七個小孩  還用糖水為寶寶
    每個月社會局還會給一萬多元幫助她
    算盤打的真好    生小孩  不但可以養兒防老  還可以增加摳摳
    這些不盡養育責任父母  還來要求子女要有扶養義務
    這就是我們現今所謂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律
    憑什麼  就憑她投資十個月  你就得養她半輩子 

    打這篇文  其實我的心正在滴血  因為我也是類似遭遇的受害者
    那種歲月傷痕與心靈的傷害  真的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夠敘述   
    我只能說這是我一輩子的痛  回頭來我還得要扛下=扶養義務=

    這種教人不付責任的法條存再了那麼久的歲月  諸位高官們視若無睹
    法律不是該保護無辜的人  我覺得台灣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
    相關的例子層出不窮  為什麼悲劇一再的發生 
    這些高官到底在幹麻  真的搞不懂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只有愚蠢的父母!!
  • 放屁!!

    這種父母為啥要養?

    可笑....

    那些不修法律的是因為沒碰過這種事情所以才說的如此輕鬆

    你下輩子就不要有這種父母

    我寧願罰錢進國庫.把錢撒進大海.還是燒來取暖

    老娘我都不要養你這種人

    我呸..老媽過世後你啥時養過我

    憑啥要我養育你下半輩子

    親愛的父親大人...你真的不配!!!!!

  • 現今這個社會  一堆父母生了不養  丟棄小孩  虐待..未盡到責任 
    憑什麼要子女回報  何況這個程小姐真的很慘  算是身障的人  小孩子的時候一定很辛苦成長  備受煎熬  好不容易長大了  又要背負這種媽媽的死要錢  還告上法院  真的很過分  <>  我們週遭很多小時後受到被父母創傷的人  請不要在讓他們長大後還要承受這種煎熬了


  • 法律真的應該修了~~

    不過對於有過此不幸糟遇的朋友們
    即使法律還你公道 
    但不見得心中可以平靜

    外在的法律無法幫助你心靈的釋放
    為了自已好  放下是最好的
    否則  你會為了對方的錯  而折磨自已一輩子

    這要放下  說實話  作來不易
    誰可以原諒那個當初不盡責任的母親呢?
    我也沒把握若我遇上了會可以去放下
    但我很希望在我碰到困境走不出來時
    有人可以對我說那麼一句話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電影中有這句話  男主角因為這句話  而原諒了那個一出生就拋棄他的父親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抓狂、你可以咒罵所有的事情,但到頭來,你還是必須放手。」

    恨母親真的是很痛苦的事  這會造成自已否定自已
    我曾有過  卻有幸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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