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對不盡責父母 有扶養義務
對不盡責父母 有扶養義務
更新日期:2009/03/31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依民法規定,子女是父母法定第一順位扶養人,對不盡養育責任的父母,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扶養義務,目前並無修法打算;但如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程小姐可請法扶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非常同情程小姐的遭遇,但其生母朱女士符合法扶條件,基金會無法不予扶助法律訴訟,至於程小姐也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已與她連絡,詢問有無需要幫忙,程小姐表示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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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寧願被罰也不要扶養那種不盡責的父母
更新日期:2009/03/31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依民法規定,子女是父母法定第一順位扶養人,對不盡養育責任的父母,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扶養義務,目前並無修法打算;但如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程小姐可請法扶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非常同情程小姐的遭遇,但其生母朱女士符合法扶條件,基金會無法不予扶助法律訴訟,至於程小姐也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已與她連絡,詢問有無需要幫忙,程小姐表示還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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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寧願被罰也不要扶養那種不盡責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