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南部地區幾個盛行率高達三至七成的C型肝炎鄉村逐一被發現,慢性C型肝炎這個在近六年才被確定的肝病越來越受到重視,而C型肝炎病毒的基本檢查就是血中抗C型肝炎病毒抗體(Anti-HCV)及肝功能GOT(AST)與GPT(ALT)。然而病人血中Anti-HCV的存在並不代表病人擁有抵抗C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而是代表病人曾經感染到C型肝炎病毒,而其中有九成左右是正在感染當中,且大部份已成為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及肝癌等相關疾病,因此不容忽視。只有約一成的病人是處於感染後的恢復期,而儘管這一成的病人已沒有病毒作怪,但其血中Anti-HCV卻可存在長達數年之久,所以Anti-HCV的檢查僅可當做初步篩檢的結果。
由於感染C型肝炎病毒者約有六至七成病人會成為慢性肝炎,其中的五分之一會在五至廿年內轉變成肝硬化,甚至肝癌的產生。而一旦病人罹患慢性C型肝炎,要自行痊癒的機會幾乎等於零,因此以甲型干擾素─目前唯一公認有療效的藥─積極治療成為唯一途徑。但是干擾素治療療程長達六個月至一年,且健保局不給付,所需費用達一、二十萬,因此民眾在初步檢查帶有抗C型肝炎病毒抗體後切勿急於治療,而應確定是處於感染C型肝炎病毒的慢性肝炎,才須積極接受干擾素的治療,而要確定是否為慢性C型肝炎,則尚須接受兩項重要的檢查:(一)血中C型肝炎病毒核酸(HCV RNA)即病毒之基因(二)肝組織病理檢查。必須病人體內存在C型肝炎病毒核酸且肝組織呈現慢性發炎者才是慢性C型肝炎病患,才必須接受干擾素治療,否則若僅是抗體陽性就急於治療恐將勞民傷財,徒增加病人精神及肉體上的痛苦及經濟上的負擔。
由於慢性C型肝炎引起肝硬化及肝癌的機會很高,甚至比B型肝炎有過之而無不及,且疫苗的發展非短期內可達成,因此積極的治療將病毒根除,成為C型肝炎防治很重要的課題。
本院肝膽胰內科累積五年來治療慢性C型肝炎的經驗發現,提高干擾素劑量及延長療程,可以有效提高療效。以每次打六百萬單位,每週三次,連續打二十四週的療程來講其有效率高達八成以上,而病毒的根除率也提高至四成以上。而進一步的分析探討發現,慢性C型肝炎對干擾素的反應與病人所罹患的病毒基因型、血清病毒濃度及病人肝組織破壞的程度有關。病人血中病毒基因型若不是1b亞型,血中病毒濃度較低,且肝組織尚無肝硬化現象,則施以干擾素六百萬單位每週三次連續廿四週,有高達九成病人的病情可得到緩解,其中有五成左右可將病毒完全根除。
但若是感染了1b基因亞型且血清病毒濃度偏高或病理切片顯示已有肝硬化跡象,則以傳統療程之治療效果將大打折扣。因此本院肝膽胰內科為了同時達到提高干擾素的治療效果且不盲目增加病人負擔及醫療資源浪費的考量下,採取「因病施藥」的原則;所有欲接受治療的慢性C型肝炎的病人均予以檢查血中C型肝炎病毒的基因型及濃度,且對病人肝臟進行組織病理檢查以判定其嚴重度,等病人的狀況完全確定後,再根據不同程度的病情予以不同的干擾素劑量及療程。也就是說在「因病施藥」的原則下,以最適當的成本達到最大的療效。
節錄自高醫網站
http://www.kmu.edu.tw/~kmcj/data/8603/8603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