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繳 卻還沒繳國民年金的?來說

有沒有人是要繳國民年金的對象    卻還沒去繳  或是不想繳的      可以來說說嗎?


2個月來要負擔一筆1400左右    感覺很討厭


  • 我也還沒繳

    我年後要去上班    就又繼續保勞健保

    那我需要去繳國民年金?

    繳那幾個月      意味著我以後65歲後也可領國民年金??

    誰可以告訴我?
  • 我啊.
    原因:1.沒錢~失業了~
              2.我不認為台灣可以撐到我65歲還給我錢花~
              3.我不認為我可以活到65歲.

  • 不想繳  但因為對已婚者有罰則
    所以非繳不可
    只好拖到最後一天(2/28)再繳
    我問過勞保局  為什麼已婚者不繳配偶會受罰
    難道不能選擇65歲以後不領國民年金嗎?
    承辦人員說  當初立法時
    有女性立委認為  國民年金受惠者多為沒就業的家庭主婦
    為保障她們  所以要強迫她們的配偶 
    也就是有工作的先生幫她們繳
    我問他  若是夫妻已分居或感情不佳
    先生不僅不幫太太繳
    自己又故意不繳  那還不是要罰太太?
    他承認  這個罰則的確當初立法時有所不周
    但除非修法  目前也只能照樣執行
    真是多謝那些"周到"的女性立委了  ~"~

  • 我也沒繳
    而且我也不想繳

    反正我現在也還沒有結婚
    那甘脆就都不繳
  • 我也繳了.    但,  有去哭窮.    希望能只付一半,  即337元/月.
  • 不繳會怎樣?
  • 繳費單還在我手上,
    不打算去繳,
    誰知道我活到65歲後,這個世界會變怎樣,
    而且我也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活到65歲!?
  • 雨海的話:
    不繳會怎樣?
    ----------------------------------------------------
    老了,  沒錢.




    他奶奶的,  以前的老人津貼,  都嘛無條件給的.    就,  現在要自己保.   

    不能不同嗎?  偶希望老時,  能一個月收兩萬.
  • 不會強制扣款或是罰錢嗎?=  =
  • 低收入可以申請減低費用耶~
    可是看不懂他那個收入支出要怎樣算~
  • 雨海的話:
    不會強制扣款或是罰錢嗎?=    =

    ---

    罰款僅針對已婚者的配偶
    未婚者無罰則  也不會強制扣款
    頂多老了  沒國民年金領
    以前是老人津貼
    現在全併入國民年金了
    七成要自己出  老了再每月領年金給付

  • 我有去繳了.
    而且一次還繳三張.
    4000多元.
    自己目前還在失業中.
    所以這錢是我爸爸幫我出的.
    唉唉唉唉...
    好討厭的FEEL喔!!!
    又還有健保費要繳說.
    等於一個月要負擔1300多元.
    錢還沒有賺到.稅是繳了一堆阿.
  • Aprilskies的話:
    雨海的話:
    不會強制扣款或是罰錢嗎?=        =

    ---

    罰款僅針對已婚者的配偶
    未婚者無罰則    也不會強制扣款
    頂多老了    沒國民年金領
    以前是老人津貼
    現在全併入國民年金了
    七成要自己出    老了再每月領年金給付
    ==================================================

    您的意思是...可以不用繳?((驚))
    我只看到條文說逾期要加收利息,
    可是一直搞不懂這有沒有強制性。
  • limt0303的話:
    我有去繳了.
    而且一次還繳三張.
    4000多元.
    自己目前還在失業中.
    所以這錢是我爸爸幫我出的.
    唉唉唉唉...
    好討厭的FEEL喔!!!
    又還有健保費要繳說.
    等於一個月要負擔1300多元.
    錢還沒有賺到.稅是繳了一堆阿.

    ---

    國民年金和健保都不是稅
    是國民福利的一種
    不繳就無法享受
    例如  不繳健保  就必須全額自費看病
    不繳國民年金  65歲以後每月就沒有老人年金領
    健保及國民年金都有政府補貼在裡面
    不繳費  就無法享受政府的補貼
  • 低收入戶  免錢

    1.5倍  337元,  是你先生賺基本薪,  卻要養很多人,  開銷多.

    1.5~2倍  505元,  同上.    但,  房子是自己的.

    大意如此
  • 雨海的話:
    Aprilskies的話:
    雨海的話:
    不會強制扣款或是罰錢嗎?=                =

    ---

    罰款僅針對已婚者的配偶
    未婚者無罰則        也不會強制扣款
    頂多老了        沒國民年金領
    以前是老人津貼
    現在全併入國民年金了
    七成要自己出        老了再每月領年金給付
    ==================================================

    您的意思是...可以不用繳?((驚))
    我只看到條文說逾期要加收利息,
    可是一直搞不懂這有沒有強制性。
    ---
    沒錯  可以不用繳 
    只要你一直不繳  累計的利息也沒有意義
    除非那天你想享用這個福利了
    就必須一次繳清積欠的費用及利息
    (不過好像不可積欠超過10年)

    另外  更正
    國民年金標準自付成數是六成
    政府負擔四成
  • 我還沒缴  也沒打算缴  不缴會怎樣?
  • 夏小妲的話:
    低收入可以申請減低費用耶~
    可是看不懂他那個收入支出要怎樣算~

    ---
    減免標準所採用的
    "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2倍"
    最低生活費的訂定  各鄉鎮皆不同
    須洽戶籍所在地市公所
    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確的話
    好像是這樣算的

    例如  甲地的最低生活費是12000元
    若全戶直系共同生活人(包括父母,自己,配偶及小孩)
    共有6人
    而全戶所得是平均30000元
    則符合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之標準
    (30000/6=5000  <  12000x1.5=18000)
    自負額可減免至30%  政府負擔70%

    反正  去市公所拿申請表  將所有資料填好
    市公所會幫你計算看是否符合減免資格的
  • Aprilskies的話:
    夏小妲的話:
    低收入可以申請減低費用耶~
    可是看不懂他那個收入支出要怎樣算~

    ---
    減免標準所採用的
    "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2倍"
    最低生活費的訂定    各鄉鎮皆不同
    須洽戶籍所在地市公所
    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確的話
    好像是這樣算的

    例如    甲地的最低生活費是12000元
    若全戶直系共同生活人(包括父母,自己,配偶及小孩)
    共有6人
    而全戶所得是平均30000元
    則符合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之標準
    (30000/6=5000    <    12000x1.5=18000)
    自負額可減免至30%    政府負擔70%

    反正    去市公所拿申請表    將所有資料填好
    市公所會幫你計算看是否符合減免資格的
    ========================================
    那沒有所得或是沒報税的就可以減免嗎?
    好詭異的感覺~開銷哪有一定的啦~"~
  • 目前不繳是沒有罰則的
    上次看TVBS的國民大會節目
    那些財經專家有說過
    沒錢繳的話就先給他欠費
    目前是可以欠費拖個十年

    國民年金立意是不錯
    但那些立法的人根本沒有考慮到社會的現實問題
    整個執行過程太過草率

    以我來說
    我都已經移民美國不會回台灣定居
    更不會使用任何健保或其他社會福利
    就因為我在台灣還有戶籍
    每年必須回台灣看年邁的親人
    問題來了
    只要我有入境記錄
    所以我就是要被政府強制繳國民年金

    針對這個問題我也打去國民年金專線問過
    得到的答案更讓我火冒三丈
    他們說目前法令沒有規範這部份
    所以即便我已經移民
    只要有入境記錄或台灣有戶籍的
    還是得要繳國民年金
    還說就算我不用
    繳的錢就當作給國家做公益就是了(聽到這�我當場傻眼)

    我根本不會用到這個福利
    還要我白繳這些錢給政府
    這....合理嗎?
    根本是讓人家覺得這是在公然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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