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花園「流浪」記 王文華
結論是我愛的貓,我的貓也愛我^^
愛情花園「流浪」記 2009-01-13王文華
不方便的愛
今年冬天,一隻狗教了我愛的道理。
我的公司在台北市安和路的小巷,公司前的停車場被我們改造成花園。一個星期天下午,一隻流浪狗走進花園。站定後,決定不流浪了。
女同事來加班,在花園巧遇了她。看她狼狽驚慌,猜測是流浪狗。她帶狗去看獸醫,掃瞄了晶片。主人說,他幾年前就把狗送人了。送的人,如今也失去聯絡。「她幾歲呢?」我們問。「12歲了。」原始主人說。
12歲,是隻老狗了。
我們決定收養她,讓她安享天年。
現實考驗
愛一個人,一開始一定很興奮。但當現實的考驗開始時,自然就淡了。
愛狗也一樣。
起先,我們買了狗屋,把她養在花園。幾天後天氣變冷,我們於心不忍,把狗屋搬到室內。
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下班後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問題來了。首先是吃和拉。狗一天要吃、拉兩次。周末不上班,誰來餵她溜她?
再來是保全。為了怕她在室內悶壞,我們把窗打開,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她栓著,我們放她在室內自行走動,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行動感應器。
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她栓在狗屋,窗戶開個細縫。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對人來說卻最方便。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她遛她,忙的話也沒辦法。
我離公司最近,來的次數多一些。星期六下午來,一進門,被栓住的她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被栓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我走上前解開鍊子,她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鑽,好像溺水一般。
禮拜一我跟同事說:「我帶她回家吧!」
愛狗的資格
我很少有英雄行徑,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當我說要帶她回家時,不是在發揮情操,也沒有用到大腦。只是一個衝動上來,就決定了。那個過程,像愛上一個人一樣。
愛一個人之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愛她的資格。帶狗回家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帶她回家的能力。
我媽說:「你還不夠忙嗎?哪有時間照顧狗?」說的也是,我連照顧老媽的時間都不夠。
養狗的朋友說:「養狗跟養小孩一樣,養得好要花很多時間。」說的也是,我沒養過小孩,嘿,我連自己都養不好!
最重要的,我忘了去看兩年前的健檢報告,當時驗血顯示我對貓狗都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