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用如何分攤最好?
「我的Baby快生了,家裡應該裝台冷氣,老公竟然叫我自己出錢。他說︰『你懷孕,我每天接送,你也沒付我油錢!』聽到老公這種回答,我真是寒心。」這是一位準媽媽在網路聊天室吐的苦水,情節雖然誇張,但也透露出不少現代雙薪夫妻為了「家用」該由誰負擔而起爭執的實情。
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祕書長劉凱平直言,夫妻如果不共同理財,很難成功,只是,如果連家用分攤都擺不平,就更談不上共同理財這檔子事了。上一代家庭多半是男主外、女主內,雖然只有一份薪水,但是養兒、置產、退休,短中長期的理財目標幾乎都能實現。現代家庭主流已演變成雙薪夫妻,二份薪水,各管各的錢,結果反而是經常大嘆「無財可理」、「愈理愈窮」。
夫妻理財愈理遇窮 癥結就在家用分配
匯豐銀行財富管理處資深副總裁莊懷德在與客戶接觸經驗中,也發現到不同世代夫妻的差異。莊懷德表示,夫妻的財務都會各自擁有「公領域」與「私領域」,「但是年長夫妻的私領域比較少,年輕夫妻的私領域相對較多,」這主要是對於婚姻關係缺乏信心,使得現代夫妻積極建立「私領域」,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家用分攤,先生與太太都會希望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錢愈少愈好。
家用到底該怎麼分攤?根據民法第1003 條之一︰「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顯然現實社會存在許多家用分攤糾紛,甚至成為離婚的導火線,因此,才需要法律明文規範。
找出最合適的家用分配模式
家用分攤從早期「先生賺錢、太太管錢」的單一模式,迄今衍生出至少6種模式,但是理財專家普遍表示,沒有一種模式可以稱為「最佳模式」,因為各有優缺點,也各有不同的適合家庭;有的家庭還會因時制宜,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家用分攤模式。
模式1》一人全權支配
薪水交由一個人(妻或夫),由她(他)全權支配所有家用,這種方式適合互信基礎夠的夫妻。而拿到財政大權的配偶,不僅要有理財能力,更要有無私的精神,不能將全部動產、不動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一旦讓另一方有「做牛做馬」的不好感受,夫妻關係就很難長期維繫。
模式2》高薪者提供部分家用
例如先生只給固定家用,不夠的部分才由太太的薪水貼補,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日常開銷穩定的家庭。反之,如果太太需要貼補的缺口經常很大,而只給固定家用的先生卻有很多餘錢來「善待自己」,諸如大手筆添購個人奢侈品的話,太太當然就要跳腳了。
模式3》高薪者負責所有家用
譬如高薪的先生負責扛下所有家用,太太賺的薪水可以完全用在自己身上,適用在所得相差很懸殊的家庭。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開銷龐大、又沒有預先做好保障規畫,家庭財務其實潛藏很大的風險。
模式4》設立公共家用帳戶
由夫妻成立共同帳戶來支應共同開銷,乍看是最符合公平原則,但爭執也最多,問題出在「共同開銷」的定義。例如太太想在客廳添購一盞數萬元的歐式古董落地燈,理由是既美化家中氣氛,又能當成收藏資產,應該屬於家庭共同開銷;但先生卻認為這只是太太個人喜好,反對由共同帳戶支出,類似爭執就會經常不斷。
模式5》各自負擔特定家用
由夫妻各自負責特定開銷,譬如先生扛房貸,太太負責一般家用。如果夫妻所得相近,各自負責開銷的金額也相差不大,就能相安無事;但是若某一方支出的金額浮動很大,或是一方負擔金額持續下降、另一方負擔始終居高不下的話,夫妻間仍然會時起齟齬。
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祕書長劉凱平直言,夫妻如果不共同理財,很難成功,只是,如果連家用分攤都擺不平,就更談不上共同理財這檔子事了。上一代家庭多半是男主外、女主內,雖然只有一份薪水,但是養兒、置產、退休,短中長期的理財目標幾乎都能實現。現代家庭主流已演變成雙薪夫妻,二份薪水,各管各的錢,結果反而是經常大嘆「無財可理」、「愈理愈窮」。
夫妻理財愈理遇窮 癥結就在家用分配
匯豐銀行財富管理處資深副總裁莊懷德在與客戶接觸經驗中,也發現到不同世代夫妻的差異。莊懷德表示,夫妻的財務都會各自擁有「公領域」與「私領域」,「但是年長夫妻的私領域比較少,年輕夫妻的私領域相對較多,」這主要是對於婚姻關係缺乏信心,使得現代夫妻積極建立「私領域」,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家用分攤,先生與太太都會希望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錢愈少愈好。
家用到底該怎麼分攤?根據民法第1003 條之一︰「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顯然現實社會存在許多家用分攤糾紛,甚至成為離婚的導火線,因此,才需要法律明文規範。
找出最合適的家用分配模式
家用分攤從早期「先生賺錢、太太管錢」的單一模式,迄今衍生出至少6種模式,但是理財專家普遍表示,沒有一種模式可以稱為「最佳模式」,因為各有優缺點,也各有不同的適合家庭;有的家庭還會因時制宜,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家用分攤模式。
模式1》一人全權支配
薪水交由一個人(妻或夫),由她(他)全權支配所有家用,這種方式適合互信基礎夠的夫妻。而拿到財政大權的配偶,不僅要有理財能力,更要有無私的精神,不能將全部動產、不動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一旦讓另一方有「做牛做馬」的不好感受,夫妻關係就很難長期維繫。
模式2》高薪者提供部分家用
例如先生只給固定家用,不夠的部分才由太太的薪水貼補,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日常開銷穩定的家庭。反之,如果太太需要貼補的缺口經常很大,而只給固定家用的先生卻有很多餘錢來「善待自己」,諸如大手筆添購個人奢侈品的話,太太當然就要跳腳了。
模式3》高薪者負責所有家用
譬如高薪的先生負責扛下所有家用,太太賺的薪水可以完全用在自己身上,適用在所得相差很懸殊的家庭。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開銷龐大、又沒有預先做好保障規畫,家庭財務其實潛藏很大的風險。
模式4》設立公共家用帳戶
由夫妻成立共同帳戶來支應共同開銷,乍看是最符合公平原則,但爭執也最多,問題出在「共同開銷」的定義。例如太太想在客廳添購一盞數萬元的歐式古董落地燈,理由是既美化家中氣氛,又能當成收藏資產,應該屬於家庭共同開銷;但先生卻認為這只是太太個人喜好,反對由共同帳戶支出,類似爭執就會經常不斷。
模式5》各自負擔特定家用
由夫妻各自負責特定開銷,譬如先生扛房貸,太太負責一般家用。如果夫妻所得相近,各自負責開銷的金額也相差不大,就能相安無事;但是若某一方支出的金額浮動很大,或是一方負擔金額持續下降、另一方負擔始終居高不下的話,夫妻間仍然會時起齟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