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要付保費 勞工釀拒繳 2009年01月03日蘋果日報
【陳嘉恩╱台北報導】國民年金去年10月上路,並在上周寄出首批繳費單,許多失業勞工收到後發現,須月繳674元保費,痛罵政府不顧失業者生活困境。多名失業勞工表示要拒繳款項,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也坦承,因國保屬「柔性強制加保」,繳費率恐只有四成。
「三餐都吃不飽了」
去年10月、11月失業的勞工,因喪失勞保,被自動納入國民年金,上周起收到繳費單。多名失業勞工向《蘋果》投訴指出,失業已造成收入頓失,沒有閒錢再繳保費,25歲失業勞工胡先生痛罵:「三餐都吃不飽了,哪有錢繳費?打算拒繳。」
社會保險專家、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指出,《國民年金法》未對欠繳者有罰鍰,但配偶有連帶繳款責任,因此單身者可暫時不繳,10年內再補繳保費和利息即可。
不過,如果有配偶者不繳款,會被罰3000元以上。此外,年滿64歲者也應按時繳款,以免喪失每月年金最低3000元保障。
勞保局指出,國民年金屬柔性強制加保,初估台灣實施初期繳款率只有四成,「雖然單身者欠費沒有罰鍰,但仍建議民眾按時繳款,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
國民年金繳款資訊
◎對象:25~65歲、未投保軍公教勞農保者
◎金額:每月674元,身障、低收入者另有減免
◎欠費處理:
˙單身者欠繳不會受罰,但年資不計,事後10年內可補繳,須補利息
˙有配偶者若欠繳,配偶會被催繳,可罰3000~15000元
˙64~65歲欠費或欠費達10年以上,年老時無法享有每月3000元基本保障
◎諮詢管道:
˙國民年金專線:(02)6635-0123
˙勞保局總機:(02)2396-1266
※資料來源:勞保局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4&ShowDate=20090103&IssueID=20090103&art_id=31285365&NewsType=1&SubSec=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