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敲竹槓"吧!(文長)

好友是個單親媽媽,經濟壓力頗重,本身幾乎沒有存款。最近風聲鶴唳,公司也陸續有減薪風聲傳出。
昨晚6點下班,她騎機車準備去接小孩,轉彎時不慎撞上同一棟辦公大樓剛下班的一位女生。(那棟辦公大樓隔壁就是7-11店面,也就是撞到人的轉彎處了,兩者距離不到50公尺吧。)
好友自知理虧,便趕緊掏名片給對方說會負責醫藥費,然後帶對方去看醫生,也照了X光,深怕有什麼閃失。(她的機車菜籃是直接撞到對方的大腿,撞擊力多強我是不知,不過對方沒有跌倒以及任何外傷,想說是小擦撞,也沒叫警察作筆錄什麼的。)
對方同事陸續趕到,之後便要求好友得付5000元精神慰撫金。事由是對方大腿遭撞擊,需休養個2.3天。養病這期間的全勤獎金3000元+壓驚費2000元,須由好友負擔。
好友跟對方表明他的經濟狀況,表明無法支付。對方跟他說此事可大可小,勸他去跟人借錢花錢消災,解決此事。後來雙方談妥給3500元精神慰撫金(目前未給),好友當時才能離開。
好友的心態是已給對方名片了,怕對方去公司找麻煩,一直想要息事寧人,之後便跑去跟她姐姐借錢。
好友姐姐知道狀況後,直接撥打電話給對方說要前往慰問,對方拒絕。然後表明自己妹妹需接送小孩,經濟負擔很重,她可接送對方上下班,請對方明天去上班,因為好友無法支付對方的全勤獎金。對方很生氣說好友姐姐態度惡劣,便掛電話了。
好友姐姐態度是該盡的道義責任都負了,如果對方仍不滿足就等對方前來索賠再說。
深夜好友沒辦法,打電話來跟我訴苦借錢,我支持好友姐姐的作法,所以也拒絕了。
請問大家,若你們碰到此事,會如何處理呢?
  • 既然這個小姐惡意敲詐~
    那~
    她如果太囂張,就告訴她
    沒有叫警察沒有做紀錄,怎樣可大可小??
    當然擦撞到人本不該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但難道任由對方予取予求嗎??
    可委婉告訴他~你們願意替他負擔醫藥費
    甚至修車費,但修車須提出發票證明
    其他的~就不用理他了!
  • 那調7-11的監視器可以嗎?

    沒有備案紀錄吃虧的是受害者又不是加害人~
    要是對方太過分.就報警處理吧
  • 直接找各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吧
  • 嘖嘖...這社會的話:
    那請問好友是否該去警局備個案呢??

    沒錯!去備案!

    妳朋友的機車有保强制險,強制險可理賠對方受傷的部份。請她打電話問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再請對方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收據備妥。妳朋友一併送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針對實際的狀況申請理賠金下來給對方。
    妳朋友根本不必花這個冤枉錢。
    然後兩人可直接在警局談和解,寫和解書。不必受對方得理不饒人的鳥氣。
    去警局備個案這個動作非常重要;雖是妳朋友有錯在先,但是備案做案情的記錄也是保護她自已。

    總之,快去備案!快去保險公司報出險!
  • 既然沒備案沒紀錄,且現在錢是在自己手上,
    那理他咧!等他來談,看誰態度會先放低。
  • 詫異的一點是可以索討精神賠償費跟全勤獎金
    卻沒索賠醫藥費那表示沒有怎麼傷嘛
    所以還可以上班才對啊
    所以頂多給個精神賠償金收驚就可
    幾百元就搞定了

    很明顯的是敲竹槓

  • 嘖嘖...這社會的話:
    謝謝大家的答覆喔^_^

    好友已經打算不理她了,就等她來索賠了。

    ......
    妳朋友最好是不要有下次;這種不懂得保護自已的態度到時吃虧了就別怪都沒有人幫她。
  • 我之前也很倒楣!

    被敲了5000元!
    還在警局前面哩!我有報案!~~還好我車有保險(那人太"盧"了~~~我叫保險公司來處理!)

    警察也一直跟我說:"碰到這種很"盧"的人~~沒辦法就給他吧!!歹年冬~很多人等著要敲人家一筆的!!!"

    就是這樣!
  • 若有保汽機車強制險的話,一切的理賠事項全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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