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別去做了,
我做過,
進去之後才發現,
原來客戶若交不出錢來交割時,
就算違約....違約的話,該營業員要替他付....這是各家證券公司的常規,
我做了三個月就不做了,因為風險太大,
天知道哪一個客戶的錢會不夠交割,
更別提若寫錯單key錯字,差額都嘛要自己付,
人有失手,馬有失蹄,
每個月幾乎都有同事會寫錯些單.
我離職後沒多久,
聽說一位同事有客戶違約,
她得替客戶貼三十萬....這還是我聽過的違約例子中最小筆的,
在職期間,
也有同事寫錯單,
忘了是股票代號寫錯還是買寫成賣,
反正他自己賠了一萬多....他還很慶幸有即時沖銷,所以只賠一萬多,
問題是,營業員底薪也才二萬多啊,
一賠半個月薪水算小筆吔.
後來我家人也覺得風險太大了,
和收入不成正比,
也叫我別做了.
這個工作算是我畢業以來,辭了覺得最不可惜的工作了.
版大若有疑惑,
可多問幾個已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