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最近在PTT上
因為跟網友政治立場不同  而互打口水戰
本來還只是彼此互相酸來酸去
但後來有一位網友直接詛咒我爸最好被人殺
看了真的很生氣
請問我可以告那位網友嗎?
謝謝大家
  • 當然....可以!!
  • 不要去淌那渾水不是更好嗎……
  • 可以啊,但妳要用什麼名義告他?
  • 可以

    並不是匿名或網站中就可以不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沒事還是別在網站中亂說話,有遇過朋友因此被告的。

  • 提昇網路素養  多一分尊重、少一分糾紛


      更新日期:2008/10/08  17:44 
    特約記者  薛怡青╱台北報導 

    【特約記者  薛怡青╱台北報導】

    網路當初之所以興起並廣受到大眾的喜愛,是因為這是一個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的地方,在某些非民主國家,媒體或言論是被控制的,也使得網路這個能恣意發表想法的空間成了網民們的最愛,再加上在網路上可以不用真實身份、以匿名、代號等方式展現,甚至你可以扮演與現實生活中完全不一樣的人,都讓網民們深深著迷。

    但也隨著因網路不受限制的自由,以及「分身」的匿名特性,網路瞬間成了人們發洩情緒的出口。很多網友誤以為「因為別人不知道我是誰,所以我可以盡情的罵。」可是越來越多因網路漫罵而造成毀謗或公然侮辱罪的案件出現,例如學生在BBS版裡大罵教授而被判刑10個月、東華女大學生與房東網路言論引發官司,卻造成女學生自殺等等,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李相臣就曾經在一場座談會中表示,網路警察最不願意辦的就是誹謗。

    網路上的鄉民們在網路裡罵來罵去,不管是在BBS、在討論區、在部落格,對網路警察而言就只是分別好人跟壞人,好鄉民跟壞鄉民。因此李相臣也特別提醒網民們,在討論區發表言論或撰寫部落格時要格外小心,哪些該寫,哪些不該寫,不要以為匿名的方式在網路上發洩情緒或藉此達到自己的不良目的。

    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的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毀謗罪,而且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資策會科法中心組長吳兆琰也認為,網路的環境維護還是要靠網民們,對於網路禮儀的養成以及民眾的網路素養都需要大家共同來維持。

    畢竟,網路上所發表出去的言論不像媒體刊物可能經過縝密的審核制度才發表,就算報章媒體若涉及不實報導或毀謗與侮辱性言論,一樣也都是會挨告處分,更何況在如此自由無受限制的網路空間裡,網民們應該更多一些尊重。

  • 可以

    而且支持你告他

    立場不同有必要到咒人家嗎?

    如果罵到我就算了   

    但是沒辦法忍受有人那樣講我家人
  • B-Boy
    B-Boy
    菜刀的話:
    可以啊,但妳要用什麼名義告他?
    ===
    恐嚇罪名...

    請網路警察查出ip  add就ok了...



  • 某人詛咒過立場跟他不同的不得好死

    還出聲咧
  • yulica的話:


    某人詛咒過立場跟他不同的不得好死

    還出聲咧

    ###########


    ㄎㄎㄎㄎ




    說到家人我就覺得真的太超過了~
  • 給你一個實際一點的意見。

    要告當然是可以告,
    但請你先仔細評估成本效益的問題,
    講白話一點,就是划不划算。

    大部分網路最容易引起的法律糾紛,
    不外乎誹謗、恐嚇、詐騙、侵害智慧財產權等,
    以你的情況來說誹謗與恐嚇這兩種,
    是有其可能性的。

    麻煩你先把「所有」你和對方的談話內容,
    鉅細靡遺地蒐集起來做為證據,
    仔細檢視當中是否有任何字句,
    牽涉到誹謗或恐嚇相關的法律規範。

    http://law.moj.gov.tw/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上面網址給你參考很好用。

    你可以在左邊關鍵字欄輸入誹謗或恐嚇,
    看看對方的言詞是否已經達到違反法律的標準。
    另外你還能(強烈建議)點選司法判解的欄位,
    找尋過去任何與網路誹謗、恐嚇相關的案例,
    看看被告該當何種要件,始已侵犯你的權利。

    找玩這些資料你就要找一位律師,
    將這些資料交付請他幫你打官司。
    假如這些做完以後,你還不會嫌麻煩,
    我先給你鼓鼓掌,你有成為法律人的潛力!

    好,重點來了。

    我說這其實不是告不告的問題,
    而是經濟學中成本效益的問題,
    為什麼?

    請問你做完這些調查,
    所花的時間、精力、工本費等,
    還有將來你聘請一位律師(假如你想勝算高一點),
    律師要跟你收取的計時費等,
    這絕對是一筆成本。

    那你就要問自己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請問對方中傷我和我家人的程度,
    是否有讓法官判決我勝訴的高度可能?
    還有是否足以負擔我為了打官司所付出的成本?
    甚至這筆賠償金扣除成本後,是否還有「賺頭」?

    我認為假如你花了大麼多工夫,
    最後無法確保自己能勝訴,
    或是即便勝訴卻無法「收支平衡」,
    那麼我建議你還是省去這個麻煩好。

    畢竟打官司的過程,
    其實是很冗長並消耗精力的,
    甚至要犧牲掉你正常工作的時間來配合出庭。
    更何況,版主您提到該位網友,
    直接詛咒你爸最好被人殺。
    請問你和你的律師如何證明他的真實犯意?

    恐嚇罪的該當要件並非只要對方口出粗鄙,
    然後讓你心生畏懼,就可以構成,
    還需要其他構成要件一併配合始能完成。
    (有點像天時、地利、人和的概念啦哈哈)
    這也是我為什麼強烈建議,
    您必須先去看過去的司法判例,
    究竟如何針對這種爭論做判決。

    所以你要仔細評估以下幾點,
    第一,先確定你證據足夠有得告;
    第二,能夠告還要告得有勝算;
    第三,有勝算並不代表賠償金額很大,
       針對你的個案你勝訴的賠償金會是多少?
       (可請律師幫你估計金額落在哪個區間)

    以上,做為參考。

  • 當然可以ˇˇ
    有錢有閒就沒問題
  • 米鼠的話:
    當然可以ˇˇ
    有錢有閒就沒問題
    ~~~~~~~~~~~~
    +1
    網路上小白這麼多,每個都要搞上法院豈不累死
    如果告他能獲得一些精神賠償的話另當別論
    前提是扣掉一些車馬費、官司費、事假扣薪之後還有賺才行
  • 解夢師的話:
    米鼠的話:
    當然可以ˇˇ
    有錢有閒就沒問題
    ~~~~~~~~~~~~
    +1
    網路上小白這麼多,每個都要搞上法院豈不累死
    如果告他能獲得一些精神賠償的話另當別論
    前提是扣掉一些車馬費、官司費、事假扣薪之後還有賺才行
    =========================
    會告的八,思想早都已超乎這類柴米油鹽的民生境界了…

    你們多慮了…

    為了理念和正養,去告吧!
  • 打錯字更正「會告的人」「正義」
  • 八ㄅㄨㄅㄨ
    八ㄅㄨㄅㄨ
    有錢有閒
    當然可以

  •   當然可以ㄚ~

          只要你有那美國時間
            不過建議新請他像妳道歉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你只是氣不過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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