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還沒有收到呢
10/3申請的。南部。
******************以下是第二批撥款項。
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今(28)日進行第二梯次撥款作業,預計發放補助對象12萬5,392人,連同第一梯次發放對象10,604人合計13萬5,996人,發放補助金額累計達到17億8,036萬5,000元。內政部表示,截至97年10月27日止,各縣市已登打申請人帳戶資料合計21萬9,170人(登打率57.03%)。
內政部長廖了以強調,本方案透過財稅資料所篩選的名單,定位在「初選」符合資格者,還必須透過當事人的切結與村里幹事的協助認定,才能完成申請程序。目前已藉由雙重篩檢機制進行處理適格名單中有疑義個案,亦即村里幹事先協助認定是否屬軍人、教職員、公司負責人或經濟條件已改善等4類,內政部再請國防部、銓敘部及財稅資料中心就現職軍公教人員、退休軍公教人員及公司負責人部分予以篩檢,希望將有爭議個案減至最低,照顧到真正需要照顧的人。
廖了以再次強調,內政部將會在本方案第一階段實施後,進行相關的檢討改進,使實際作業更為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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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近貧
內政部表示,若有里長個人95年度薪資所得在19萬零80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且符合排富條款,就會列為適格名單,外界勿將兩者混為一談。
另外,媒體報導有民眾將財產都放在妻子的帳戶中,擁有百萬財產也被列為「近貧」的個案。內政部表示,基本上這個案在一開始應會被排除,因為本方案補助對象資格要件之ㄧ為全戶(含申請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綜合所得總額不得超過規定門檻(除30萬元外,每加親屬1人,增加10萬元計),故該個案不會屬於本方案的適格名單。
有關近來媒體與社會大眾對「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提出的意見,內政部今(6)日再次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本方案是為因應當前通膨、物價上漲對民眾造成衝擊所推出的短期措施,方案除設有篩選機制和排富條款的規定外,也特別設計透過村里幹事進行前端把關的機制,避免高所得者仍享有補助的不公平情形發生。內政部表示,方案能順利落實,須仰賴地方基層一起努力,對協助辦理本方案業務及訪視的村里幹事,將專案擬定獎勵要點,以嘉勉他們的辛勞付出。
針對社會各界反映接獲補助通知書者有部分屬「非近貧」者。內政部已採取下列雙重篩檢的機制:
一、特別函請縣市長及村里幹事,針對以下4類對象加強把關篩檢:
(一)配偶為職業軍人(不含義務役或替代役)。
(二)配偶為公私立國中以下教員、職員(含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
(三)申請人本人及配偶為公司行號登記負責人。
(四)本方案電腦篩選係依95年度財稅資料為依據(因96年度財稅資料尚不完整故使用95年度資料),因經濟條件改善,目前顯然已無需政府補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