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處等於定讞嗎?

為避免為政治文
就在剛剛的新聞~  某某某因聚眾遭求處(求刑)一年兩個月

對求處(求刑)這詞不是很了解

這是算"定讞"嗎?
還是可上訴二審呢?
  • 檢察官依照所收集的事證並引用法條求處刑責嫌犯的刑責,

    而是否會依照檢察官所要求的刑責去判決則是法官的職權.

    正式判決之前,都還算是嫌犯而非罪犯.
  • 這麼說等於"假定"而已
    還未確定就是了..
  • 呵~~~真快丫
    政府效率好高丫
  • 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將之起訴了,
    同時根據相關法條和事證建議法官判多少刑責。
    求處嘛,請求法官處以刑責之意。
  • B-Boy
    B-Boy
    還可以上訴..

    除非已經三審定讞,才能確定是否入監服刑.

  • 咖啡藍的話:
    呵~~~真快丫
    政府效率好高丫
    >>>>>>>>>>>>>>
    效率當然高!不然選這政府何用?
  • 還不用上訴啦,只是起訴而已,連一審都還沒開始。
  • 打阿扁無罪

    推阿共仔有罪

    戒嚴好了,  馬的比美蔣經國.
  • 只是被起訴  現在才要送到法官那 

    而且一定是越判越輕

    從一年多往下  到無罪都有可能
  • Silverfox的話:
    打阿扁無罪

    推阿共仔有罪

    戒嚴好了,    馬的比美蔣經國.
    ==================================================

    哎呀...阿姨你講話都要這麼一針見血嗎......>"<
  • 雨海的話:
    Silverfox的話:
    打阿扁無罪

    推阿共仔有罪

    戒嚴好了,        馬的比美蔣經國.
    ==================================================

    哎呀...阿姨你講話都要這麼一針見血嗎......>"<
    >>>>>>>>>>>>>>>>>>>>>>>>
    +1
  • Silverfox的話:
    打阿扁無罪

    推阿共仔有罪

    戒嚴好了,                馬的比美蔣經國.
    ==================================================

    蘇安生有殺人、竊盜、偽造文書前科,十七歲混過幫派,坐過十多年牢。他出生在越南,父親是華人,母親是越南人,小時候隨父親先前往中國再來到台灣,近年來,他幾乎每天都到愛國同心會報到,到處參加反扁活動,被警方視為麻煩人物。

    肩撞前駐日代表許世楷、腳踹前總統陳水扁的蘇安生,逞兇後不但不認錯,還大肆在電視上示範暴行過程,表示踹扁而被拘留三天很值得,並公開宣稱要擺擂台,歡迎綠營支持者來打他,果然疑似遭人以暴制暴,被兩名不知名男子分持鐵棒和木棍打傷,造成左手肘開放性骨折、左手腕脫臼,送往和平醫院開刀.

          哦!  這種垃圾人渣,原來和王大議員可以相提並論啊!

    只是那位人渣好像沒有糾眾的能力,  也沒有否認自己的愚行還洋洋得意;  這麼愚蠢比之王大議員可就大大的失色了!  人家可以敢作不敢當,  還要老婆出來哭,連樹根都可以拿來當疑犯....這位蘇先生段數太低了吧!

    只是這樣子的垃圾人渣為何被邀當國慶佳賓,  馬政府是吃錯藥還是瘋了?

    既然要瘋就瘋的徹底一點,  把蘇與王兩個一起抓起來關到天下第一所,安排當牢友,  一起研究踹屁股與推人拖行如何不被人逮到的方法!

    以後更可以合組整人公司,  只要出得起錢,絕對替顧客出氣讓你滿意,  又有黃x意先生替他們圍事,  不久就可以掛牌上市了!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