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缺點記警告 校方支持老師
更新日期:2008/10/17 04:09
〔記者王百鍊╱埤頭報導〕彰化縣埤頭國中一名學生指控三年級許姓導師,對學生清潔不合格者就予記缺點,缺點滿10次就記警告,已有同學受害。對此,校長陳燦熀指出,老師要求學生做好環境衛生並不為過,且學生不符規定已有10餘次,導師才開勸導單請家長注意,表明未來沒有明顯改善將記警告,導師的作為符合校規,他支持導師這種做法。
該名爆料學生指出,埤頭國中的一位三年級許姓女導師,規定如果學生掃地沒掃乾淨、掃地時間椅子沒有抬在桌上、座位旁的地上有保特瓶等,只要有其中一樣沒有做到,就要被打一次「X」,如果被打10次「X」,就記警告處分,校規有這樣規定嗎,有同學已經因此被記警告,學生都已經三年級了,為了月考、模擬考都已經一個頭兩個大,哪有時間管那麼多小細節。
校長陳燦熀表示,導師自訂這項規範,只是要學生做好衛生,且10次犯錯了才要記警告,據老師說法,爆料所指已經被記警告的這名學生,其實大概每兩次不符規定,才被打一個X註明缺點,已是手下留情,而且在滿10次X後,才發出勸導單,請家長簽名,表明如果沒有明顯改善才要記警告,目前根本還沒被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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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懂這有什麼好投訴的,被登記十次才知會家長,又不是馬上記警告,這種要求哪裡過分?不過我還滿欣賞校方的說法,畢竟現在很多校長主任,只要一有家長投訴就怕的要命,明明有時是家長無理,還硬要老師修正作法,真希望我們學校的校長有看這則新聞.
這種要求有過分嗎?
〔記者王百鍊╱埤頭報導〕彰化縣埤頭國中一名學生指控三年級許姓導師,對學生清潔不合格者就予記缺點,缺點滿10次就記警告,已有同學受害。對此,校長陳燦熀指出,老師要求學生做好環境衛生並不為過,且學生不符規定已有10餘次,導師才開勸導單請家長注意,表明未來沒有明顯改善將記警告,導師的作為符合校規,他支持導師這種做法。
該名爆料學生指出,埤頭國中的一位三年級許姓女導師,規定如果學生掃地沒掃乾淨、掃地時間椅子沒有抬在桌上、座位旁的地上有保特瓶等,只要有其中一樣沒有做到,就要被打一次「X」,如果被打10次「X」,就記警告處分,校規有這樣規定嗎,有同學已經因此被記警告,學生都已經三年級了,為了月考、模擬考都已經一個頭兩個大,哪有時間管那麼多小細節。
校長陳燦熀表示,導師自訂這項規範,只是要學生做好衛生,且10次犯錯了才要記警告,據老師說法,爆料所指已經被記警告的這名學生,其實大概每兩次不符規定,才被打一個X註明缺點,已是手下留情,而且在滿10次X後,才發出勸導單,請家長簽名,表明如果沒有明顯改善才要記警告,目前根本還沒被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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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懂這有什麼好投訴的,被登記十次才知會家長,又不是馬上記警告,這種要求哪裡過分?不過我還滿欣賞校方的說法,畢竟現在很多校長主任,只要一有家長投訴就怕的要命,明明有時是家長無理,還硬要老師修正作法,真希望我們學校的校長有看這則新聞.
這種要求有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