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違反著作權?聽警廣挨告,客運駕駛無奈...

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0/13/545-2348904.htm

開車聽廣播路況居然也會被告!台中客運一名呂姓司機,上班時因為聽警廣路況,沒想到主持人播了被音樂協會認定是沒有著作權的音樂,還將提告向客運公司求償70萬元,呂姓駕駛說,開車開了30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形,直呼真的是太意外了!

國道一號北上在174公里中清和大雅交流道處車子很多,按下收音機開關,李姓駕駛一如往常準備開車上路,也就是這個動作,讓他現在可能得吃上官司,被求償70萬元。

司機呂貴生:「很不合理!真的很不合理,路況是給我聽的,不是給客人聽,因為有了路況,我本身開車也順,客人也很安全。」

擔任客運駕駛的呂先生習慣上國道前收聽警廣的路況,沒想到警廣播出音樂卻害他被告違反音樂著作權,公司為此緊急貼出這張公告,要所有同仁禁止在車上聽廣播或看電視,同事也為他抱屈。

呂貴生同事:「其實我們放音樂也是給車上…因為長途在車上,給乘客一個放鬆的心情這樣子,可以說休息一下,但現在也都不敢了。」

雖然公司上下覺得這樣的情況被認為違反著作權,實在是有點無辜,但音樂協會表示,一切就事論事,依法辦理。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董事長吳楚楚表示,「公車司機把公車跟協會取得授權是這個問題而已,有授權他播什麼東西都沒有關係,他沒有取得授權,他也可以播,但不要播我們管理的音樂。」

音樂著作權協會強調捍衛著作權立場不變,他們跟警廣之間本來就有官司在進行,但公車司機的行為是否觸法?只能靜待法官給雙方一個合理裁判。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尚賢、葉弘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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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0/13/138-2348995.htm

司機開車聽廣播放的歌曲,客運站就接到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寄來的公文,表示要開罰,這讓中部地區的客運業者為了避免法律糾紛,不但車子不開電視、不放音樂,連駕駛最愛聽的廣播也關掉,客運站的電視變成只有影像,卻沒有聲音,到處靜悄悄,業者無奈地表示,這是為了不受罰,只好這樣做,但是乘客們都覺得坐車沒音樂,實在是太無聊了。

單單只是播放歌曲,不管是聽廣播,還是放音樂,只要侵權觸法,就通通要罰,這讓客運業者和司機嚇傻了,為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乾脆關掉所有的聲音,就連客運站裡電視,也只有影像沒有聲音,等車的乘客全都只能看著無聲電視。民眾何小姐表示,「電視節目沒有歌唱節目、沒有歌,這還蠻奇怪的。」另一吳先生說,「無聊還是會啊!習慣就好了。」

不只是客運站裡聲音關掉,客運公車行駛時,聲音也全關掉,不開電視機、不放音樂,就連運講最愛聽的廣播,也都關掉了,公車司機蘇先生指出,「公司有規定(禁播歌),我們站長有規定這個。」另一位客運司機也說,「最好全部都不要聽,不要找麻煩,乾脆把這車子(聲音)都拔掉,就(電視)主機都把它拔掉。」

搭車時除了行駛和路上的聲音,沒有其他的音樂,乘客施小姐說,「(沒聲音)比較悶啊!如果有放(音樂),這樣是大家的福利啦!」縱使覺得無聊,乘客們只能睡覺,或是自己打發時間,雖然曾向業者反映聽音樂,但是客運駕駛們實在是罰怕了,開車寧可靜悄悄,也不要吃官司被罰錢。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柯映青、洪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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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覺得...
台灣的音樂恐怖時代已經來臨了...  ╰●-●╯
  • 白色恐怖
  • ziziz
    ziziz
    以後你們那家鄰居音樂開的太大聲
    就可以去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檢舉他
    公開播放無版權音樂!!!

  •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MsgL/07/3_TopicL_442623_1.html
  • 唉..昨天從台南開車回來,一路聽警廣..
    只有一堆的老歌..>_<
    是不是矯枉過正了點啊?
  • 現在警廣都是放老歌...
    沒辦法,誰要警廣現在跟人有版權糾紛
    所以不能再放流行歌曲了><
  • 最近坐長途客運時,發現很久沒播放影片了
    會不會也是怕惹官司啊..
  • 感覺好像警察抓小孩在夜市玩彈珠

    然後硬要以賭博罪起訴

    搞啥東西啊
  • 真的過火了
  • 平心靜氣來討論
    平心靜氣來討論
    警廣不是已經都不放仲介人協會的音樂了嗎

    為什麼還要告  怪ㄟ

    警廣是報路況的

    本來就是給司機聽以瞭解路況

    現在不能聽  真的滿困擾的

  • 那協會到底在幹些什麼事丫
  • realeric
    realeric
    立法委員他ㄇ  死光光了ㄇ

    不用修法ㄇ?

    立這種爛法  可不可以不給薪水阿
  • 如果說司機聽光碟或放影片被告或許可以理解,

    但聽廣播???

    內容也不是司機決定的,司機也不是聽違法電台.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因此被告實在不合理.
  • 還有不知道我在客運上用麥克風清唱沒授權的歌給其他乘客聽會不會被告?
  • 店家撥放廣播已經有判例出來
    因為是公開場合而且是營利用,所以是敗訴
    就是好死不死撥到那個ooxx聯盟手頭上有的歌或是廣播節目(音樂授權組織有好幾個,我忘記名字了)
    抓侵權也不是警察在抓
    是該組織有請工讀生四處去抓侵權
    基本上我是很反對這樣的
    因為跟這些授權組織簽約就像簽第四台節目一樣,是簽整套的,所以有很大一部分授權金是花在不會聽到的音樂或節目上
    如果可以改成像mod點選特定節目才付費(點唱機模式)的模式會合理很多
  • 這沒什麼?

    哥斯大黎加銀行在網上捉欠貸者.    但分辦不出廣東話的譚,  鄧,  唐.   

    我就被黑函兩次.    "兄弟"多了兩個  :(





  • 就不要聽那些音樂買那些CD就好



    反正我也只聽老歌
  • http://www.must.org.tw/must_qt_query.asp?post_no=44&os1=query


    另外
    依著作權法
    第      55        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
    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
    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所以..在車上唱歌是不會被告的...

    矯枉過正的結果..就是台灣音樂市場讓它倒吧
    不聽中文歌我又不會死

    照樣去聽國外的創造啊..省得什麼鬼單位的
    死要錢  又愛GGYY的
  • 酷猩猩的話:
    還有不知道我在客運上用麥克風清唱沒授權的歌給其他乘客聽會不會被告?
    ==========
    不會~
  • 真扯
    那開計程車的也順便告好了
    無聊
  • 對了

    依照那個什麼協會的回覆

    在網頁上  放置音樂
    也是要取得授權的喔

    大家要留意!!

    省得它們搶錢搶到你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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