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女網友控性侵,荻野真判無罪...(重新活躍了)

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y/23/today-so7.htm

原判3年半  二審大逆轉

〔記者孫友廉、陳儀珊╱台北報導〕知名網路交友界「型男」呂宗恩遭控藉機性侵酒醉女網友A案,經一審板橋地方法院判處徒刑3年半,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出現大逆轉,認為2人應屬同意下發生性行為,改判呂某無罪。

呂宗恩被歸類為男蟲

呂宗恩有著「型男」外表,酷似日本視覺系藝人,曾上過知名的電視綜藝節目與拍攝平面廣告,在前年被女子指控涉嫌性侵案之前,原活躍於交友網站,事發後名噪一時,被網友冠上「網路男蟲」名稱。

高院合議庭表示,A女指控呂某趁其酒醉不省人事時性侵她,卻對發生過程、細節都能清楚描述,其間甚至要求呂某刪除其所拍攝的私密照片,前後指述也不一,甚至矛盾,才會撤銷改判。

上過電視  拍過廣告

過往開庭,呂某母親都會陪同兒子出庭,不過昨天宣判,呂某、呂母都未到庭聽判,而自發生此案後,原本挑染金髮的呂某收斂不少,關閉個人部落格,頭髮雖長,但也回復成正常的黑色;全案仍能上訴三審。

現年24歲的呂宗恩,在交友網站上是以日本漫畫「孔雀王」作者荻野真為化名,因外表帥氣又懂得討人歡心,獲得不少女網友的青睞,在網路交友界頗有名氣,曾上過「兩代電力公司」、「男生女生配」等電視綜藝節目,更客串拍過平面廣告。

8女出面指控遭性侵

後來有一名女網友A跳出來指控遭呂宗恩性侵,接著又有7名女子出面表示有同樣遭遇,但當時都被呂宗恩駁斥。不少網友痛加撻伐呂宗恩,至今在網路搜尋器,打入呂宗恩或其化名「荻野真」等,仍有相當多的討論,呂某也被歸類為「網路男蟲」。

原本檢方指控,被告呂宗恩與A女為普通朋友,95年8月19日,A女由於與男友吵架心情不佳,與呂某相約,凌晨1時許,呂某騎機車載著A女至蘆洲市長安街住處飲酒、聊天。

那知,凌晨3時許,呂某藉A女酒醉熟睡性侵2次,甚至拍下A女私密照片2張,不過對於刪除照片,A女前後有2種說法,曾說是要呂某刪除,又說是自己刪除,更假裝若無其事,搭乘呂某機車返回個人住處。

〔記者陳儀珊╱北縣報導〕呂宗恩被控性侵女網友案,二審逆轉判他無罪,記者昨天到呂宗恩台北縣蘆洲市的住所採訪,不過,一名自稱是呂某阿姨的女子透過對講機表示,呂宗恩早已跟家人搬走,好像是搬到宜蘭,但詳細情況她並不清楚,隨即以手邊有事要忙為由,不願再多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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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型男」又開始活躍了...

奇摩交友:http://tw.match.yahoo.com/display?ct_hft=profile&id=personals-1039450505-507129&exp=1#diary





給FG女性們參考吧。
  • 壞人自有天懲
    逃得了法律
    逃不了因果
  • ......
    令人洩氣...
  • 嘖~嘖~嘖~

    不給人機會甚至單獨到對方家喝酒
    .....會發生這種事

    兩者問題都頗大的
  • 到底帥在哪裡???              0去
  • 不舒服>"<
  • 台灣的司法怎麼了...


    竟然放縱這種人逍遙法外??
  • 不要在網路交友不就沒事了...

  • 皮皮狗的話:
    到底帥在哪裡???
    ====================================
    +1000

    看不出來這樣叫帥耶@@
  • 我不知道這個人  (因為我沒有玩交友)
    但是要是真的是女生發瘋亂告人呢?

    ps.  譬如說,  雙方同意發生關係,  男方事後不連絡,  一氣之下誣告,  其他女生跟著起鬨...

    那他不就真的很無辜,  一夜情這麼多人玩,  他只是運氣比較不好?



    ...  純屬亂說,  其實我對此事毫無意見,  因為我自己認為女生也很有問題,  玩交友,  去可以說是陌生人的家喝酒,  這種情況下,  和現在的社會風氣,  發生任何事情我都認為是自找的.
    請別罵我  =  =  我先道歉
  • QueenBee的話:
    我不知道這個人    (因為我沒有玩交友)
    但是要是真的是女生發瘋亂告人呢?

    ps.    譬如說,    雙方同意發生關係,    男方事後不連絡,    一氣之下誣告,    其他女生跟著起鬨...

    那他不就真的很無辜,    一夜情這麼多人玩,    他只是運氣比較不好?



    ...    純屬亂說,    其實我對此事毫無意見,    因為我自己認為女生也很有問題,    玩交友,    去可以說是陌生人的家喝酒,    這種情況下,    和現在的社會風氣,    發生任何事情我都認為是自找的.
    請別罵我    =    =    我先道歉
    ==================================================

    我有朋友在正常網路交友的狀況下,見面後在不知情下,被他在外下藥然後帶回家......
    出面提告的一堆,難道都亂告?聽說不敢出面的受害者達幾十人,言盡於此......
  • 雨海的話:

    我有朋友在正常網路交友的狀況下,見面後在不知情下,被他在外下藥然後帶回家......
    出面提告的一堆,難道都亂告?聽說不敢出面的受害者達幾十人,言盡於此......

    ====================================

    對於你的朋友我感到很抱歉,  但今天受害人是自願去他家喝酒,  並不是被下藥以後被帶回家.

    防人之心不可無,  現在社會風氣並不好,  不想被強暴就別製造機會讓人強暴.  難道大家都還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她們身上?

    或許這男生有罪,  我並不曉得,  我也不關心,  我只是提出另一方面的看法,  實際上我也會防著這個人.
    現在他被判無罪,  那些不敢出面的受害者是不是該檢討?
  • 可是
    共有八位出來指認
    這就怪了


  • QueenBee的話:
    對於你的朋友我感到很抱歉,    但今天受害人是自願去他家喝酒,    並不是被下藥以後被帶回家.

    防人之心不可無,    現在社會風氣並不好,    不想被強暴就別製造機會讓人強暴.    難道大家都還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她們身上?

    或許這男生有罪,    我並不曉得,    我也不關心,    我只是提出另一方面的看法,    實際上我也會防著這個人.
    現在他被判無罪,    那些不敢出面的受害者是不是該檢討?
    ==================================================

    自願去他家喝酒的是戒心不足我同意,防人之心要有我也同意,
    但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的界線在哪沒有一定。
    出了事,再怎樣都是加害者的罪過,要受害者檢討防備不夠,
    我覺得是把焦點模糊了,也不該因此因噎廢食。
    你說要不敢出面的被害者檢討?我完全不懂......
    不敢出面不等於那些人都是因為行為太超過而讓人有機可乘的,OK?
  • 看外表應該是行情滿好的男生,  現實生活中應該很容易交女友吧?  為什麼還熱衷上網路認識女生呢?  而且還祭出迷藥?  如果是外表很差的男生採用這麼絕望的手段還比較可以理解.
  • 雨海的話:

    自願去他家喝酒的是戒心不足我同意,防人之心要有我也同意,
    但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的界線在哪沒有一定。
    出了事,再怎樣都是加害者的罪過,要受害者檢討防備不夠,
    我覺得是把焦點模糊了,也不該因此因噎廢食。
    你說要不敢出面的被害者檢討?我完全不懂......
    不敢出面不等於那些人都是因為行為太超過而讓人有機可乘的,OK?

    =======================

    哎不是啦...
    我的意思是,  加害人的罪過是一定的,  根本不需要考慮,  我沒有說全世界被強暴的女生都需要檢討,  實際上大部分確實是不幸事件,  對於那些我的看法完全不同.

    我今天只是針對這件事情發言,  沒有包括所有人好嗎?

    而關於我說不敢出面的需要檢討,
    不是要那些不敢出面的受害者檢討自己受害以前的行為,
    而是現在證據不足,  讓這個人被放走,  讓加害者現在有機會再去害別人這件事.  要是我我一定會後悔當初不敢站出來舉發他.

    我也希望強暴犯全部進監獄,  但他現在被放走了,  一定有原因吧!  沒有證據要你法官怎麼辦?  雖然八個人出來作證,  沒有物證仍然無法定罪,  再加上被害者說詞又前後不一,
    法官能怎麼辦??

  • 勇敢站出來不是嘴巴說的那樣輕鬆,不是當事人,又怎能了解她們身心所承受的壓力與痛苦呢?

  • 悲傷的雨季的話:

    勇敢站出來不是嘴巴說的那樣輕鬆,不是當事人,又怎能了解她們身心所承受的壓力與痛苦呢?


    =========================

    我一點也不認為這很輕鬆.
    但我也不認為當她們知道欺負她們的人可以完全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以後,  能用同樣的心態面對她們的選擇.

    我完全沒有責怪被害者的意思,  我是女人,  我也會感到難過,
    所以我會希望當女人受害時,  不要退縮.
    讓加害人最後有機會逃掉,  對她們難道不是雪上加霜嗎?

    我不懂得用善良的方式來解釋我的想法,  但終歸女人總要懂得好好保護自己吧!


    ps.  我中學時,  班上有個女生在課堂上做了一份關於強暴的報告,
    當時她一邊唸她寫的文章,  越唸越激動,  最後大哭,
    我們才知道那是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那時我們都才16歲.
    她說她非常後悔她拿了陌生人給她的飲料,  更後悔那時沒有立刻去報案.

    我只是想說,  一時退縮並不會讓未來更好過.  當害妳的人逃跑以後,  妳更容易一輩子活在陰影下.

  • 我明白你想表達的,我也認同,我相信大家都希望那種臭蟲被關到爛掉,只是..那需要很大的勇氣...其實被害人心裡應該是很矛盾的,她們當然希望加害人繩之以法,可是又害怕眾人看自己的眼光,我想她們心裡是非常煎熬的吧!!唉.....

    ps.好心疼那個女同學...
  • 我是不想說甚麼...
    但我不是當事人,完全搞不清楚事情到底是怎回事
  • 我知道他

    同事以前還跟他出去過(不過還好沒事~~)

    一直覺得他妖氣很重ㄟ

    到底哪裡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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