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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王不見王? 溫和光良暴怒指責

昨(23日)晚光良在「光良官方網站-光良筆記」中,留下一篇名為「社會越來越進步?人類的思想越來越精明?」的文章。內容指名道姓點出聯合報記者在昨天刊登關於竇騰璜與張李玉菁的秋冬時尚秀新聞稿當中,提及「光良與品冠王不見王」、「光良先到拍照,當正準備進行採訪,遠方品冠陪著梁靜茹準備入場,光良撇下記者趕忙進場,面對追問為什麼不拍張照,只聽到光良留下『謝謝』兩字。」


這些內容引起光良強烈不滿,先是在官網上痛批記者:「大記者,你說我在外場拍照的時候,『遠方』品冠陪著靜茹準備入場,你的『遠方』是兩公里的遠方嗎?  那你的視力也真的實在有夠厲害!」隨後此文被轉貼到全國最大的BBS站台「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的八卦版,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並支持光良提告,網友紛紛留言「光良好酷!」、「告死他!」甚至還大讚光良「文筆真好!」


光良在文中也說明,自己早已準備了兩張簽名新單曲「右手邊」當天到場後要送品冠與梁靜茹,但是進場後一直沒遇到,還向座位旁的陳珊妮多次詢問是否見到兩人?但三人在場內碰面後沒多久,時尚秀就開始,所以並無時間多聊。


沒想到竟被記者指鹿為馬說成是兩人王不見王,光良要求該名記者提出道歉聲明並發稿承認該篇新聞內容純屬虛構,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文末光良列出在場的多位藝人提供查證管道,更以「平民記者:  光良報導!  2008年9月23號  下午6點30分」的諷刺手法作為結束。
  • 社會越來越進步?  人類的思想越來越精明? 

    所謂記者,  就是記載事情經過,  然後做報導的人.  想跟那些一直想製造”聳動話題”的所謂”記者”朋友們說,  不管你想”製造”  你覺得的”聳動話題”.  請你們寫一些真的有發生的事.  我只能說現在的媒體生態,  已經進入病入膏肓的階段.  以前是記者引用藝人說的一句話,  故意把它放大,  或是藝人說類似的事情,  卻寫了一些跟他說的事有關,  卻完全相反的意思的東西,  後來就有到處亂拍,  然後自己貼圖說故事的無聊報導.  現在已經嚴重到,  記者自己完全自導自演,  憑空亂想,  只為了交差,  寫了完全沒有發生的事! 
    針對2008年9月23號,  台灣聯合報記者,  顏甫珉,  我現在嚴肅的邀請你出來對證,  請問你什麼時候跟我說要我和靜茹品冠一起合照?  請問我什麼時候跟你說”謝謝”?  我連你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  我連他們來了都不知道,  進場後還一直問坐在我左手邊的陳珊妮,  你有看到靜茹跟品冠嗎?  她說還沒看到.  我一直找他們,  是因為我簽了兩張右手邊的單曲要送給他們.  我坐在那邊等了至少15分鐘,  跟N個人聊了天,  跟N個人打了招呼,  快開場了,  才看到他們跟經紀人一起進來.  所以,  顏甫珉大記者,  你說我在外場拍照的時候,  “遠方”品冠陪著靜茹準備入場,  你的”遠方”是兩公里的遠方嗎?  那你的視力也真的實在有夠厲害!
    他們進場時經過我的時候,  我跟靜茹和她的經紀人小蕊打了個招呼,  接著就是品冠,  我們還握了手還互相問好.  接著就開場了,  所以沒機會給他們EP,  加上現場很多人.  這就是確實事情發生的經過.  我不需要閃開,  也不需要特別迴避,  更不需要避開誰,  真正要避開的就是你們這種所謂的”記者”.  但我想也沒什麼用,  因為你可以憑空想像,  隨便亂寫,  其實不用出班就可以交稿啦! 

    就因為你這篇報導,  我還特別上網了解一下你所謂的部落格,  發現你還自稱自己是”作者”,  那也難怪你會亂作故事,  可是請你把”新聞工作者”跟”作者”身分搞清楚,  新聞不是用”作”的!

    新聞工作者背負了教育社會,  影響社會的重要角色.  有了網路之後,  還背負了影響全世界人類的角色.  不管你覺得讀者有多聰明,  你要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就會相信你們這些胡扯亂寫的東西.

    顏甫珉先生,  請你有一些職業道德,  身為記者就不能亂寫東西,  就像身為醫生就不能亂醫人一樣.  搞不懂這個道理就請你放下你的筆,  去做一些不危害道德的事!

    By  the  way,  如果你想寫一些你認為很有話題的東西,  請你也跟著時代的腳步走,  你活在以前的年代,  光良品冠只給你想到我們合不合,  不代表讀者像你這樣活在你的年代,  你想作新聞也請你多做工課,  update  自己,  跟上腳步好不好!

    以上事情經過,  100%  照實報導.  證人:  陳珊妮,  陳珊妮經紀人,  釵w安,  光良經紀人,  梁靜茹,  梁靜茹經紀人,  黃品冠,  TOMO,  還有看著我入場的歌迷朋友

    針對這件事,  我光良嚴重的要求你顏甫珉先生對你做的行為,  7天之內,  做出道歉,  並發稿承認你在2
  • 針對這件事,  我光良嚴重的要求你顏甫珉先生對你做的行為,  7天之內,  做出道歉,  並發稿承認你在2008年9月23號,  台灣聯合報,  標題為”靜茹,  品冠看秀,  光良馬上快閃”的報導全屬虛構,  不然種子音樂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平民記者:  光良報導!  2008年9月23號  下午6點30分
    ==============================================

    記者被抓包齁!!!!

    光良~~真有你的        讚啦~~~~~哈哈哈哈
  • 黑心中國
    黑心中國
    不實報導本來就該反擊
    光良有種!!!
  • 那個誰不是說..

    報紙只有日期是真的..
  • 光良好棒
  • 本來就喜歡他了

    現在覺得他更讚了^O^


  • 一開始在光良的官網看到我嚇了一跳,
    其實很少有事情會惹惱他的,
    不過我會永遠支持他的啦...光良,GO!

  • 忍不住想對光良舉出大姆指

    讚∼∼∼

    支持你!!!
  • 沒有的事還被栽贓

    我想任誰都會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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