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對方要到聯絡方式,卻不連絡 是沒禮貌的行為嘛?
因緣際會下在一個很平常的場合,與一位陌生的異姓相談甚歡
雙方皆留下聯絡資料 (如MSN 手機)
之後卻沒有打給對方 或MSN沒有加入對方,這樣會沒禮貌嗎?
或許當下聊的很開心
但卻怕之後會很尷尬 缺乏當時的熱情
甚至不曉得打過去要做什麼?
於是沒有下文
這樣會不會有失禮儀呢?
雙方皆留下聯絡資料 (如MSN 手機)
之後卻沒有打給對方 或MSN沒有加入對方,這樣會沒禮貌嗎?
或許當下聊的很開心
但卻怕之後會很尷尬 缺乏當時的熱情
甚至不曉得打過去要做什麼?
於是沒有下文
這樣會不會有失禮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