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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 / 久未見面的老父生病,該如何做.

小弟的老父,從國中開始就不見蹤影..
都沒有盡到養育之責..
20幾年後..突然打電話來說中風,  要我去照顧他..
想必一定是沒錢沒人照顧..

請問各位..因為父母沒有離婚,  又那麼久沒連絡
沒什麼感情,該去照顧嗎? 
如果去這樣下來整個醫費搞不好又要我付!!
小弟的經濟也不好...很苦腦

希望大家給些意見,於情好像應該要去..
可是未盡養育之責又那麼久沒見,後續問題一定不少..

  • 經驗
    經驗
    你和你父親親屬關係,不會因為父母親離婚,父親沒有撫養你而消失.
    法律上,你也無法不去照顧他.

    如果你不理的話,他反而也可以告你棄養.
    遇到這種事,就算心裡有再多的不平衡,也沒有辦法.
    只能看看有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大家一起攤了.

    加油了..

  • 哦...我想到婚前和先生去看〔路倒〕被救起的老公養父
    跟你一樣,他也沒養過他...只留債給他後就人間消失。
    喝醉倒路邊,我們還很倒楣的被叫去醫院

    我們到那邊,他不是清醒的,我們只是冷冷的坐在那邊冷冷的看著他。先生去翻他的皮夾,只看到一堆現金卡,半毛錢都沒有。一直到天亮,來了2組人馬一組自稱是朋友,一組自稱是乾女兒,這2組人馬來,我們都給予冷冷的眼神。沒有主動打招呼(刻意不想讓他的任何朋友以為我們是"好人")。直到他醒來看到我們叫我們回去。回去後先生就馬上換掉手機號碼了。

    我們結婚後一年,就請婆婆跟先生直接去法院請求判決止收養關係了(養父子視同親生的樣子)...先生剛好適用了其中幾條,所以有判決終止成功。程序我不清楚,因為我只在旁負責搧風點火,但沒跟著出面處理。

    以下為民法的其中一小條..
    判決終止,是聲請法院,為一收養關係終止之判決,使收養關係因判決之效力而終止。民法第1081條有規定『養父母或養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可依他方之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1  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時 
    2  惡意遺棄他方時 
    3  養子女被處兩年以上有期徒刑時 
    4  養子女有浪費財產之情事時 
    5  養子女生死不明達三年以上時 
    6  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

    若一方不願意終止收養關係,除非有這一條文各款之一之情事始可聲請法院為裁判終止收養關係。惟此與合意終止收養不同之點在於,如果經法院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無過失之一方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可請求給予相當金額(民法第1082條)。 
  • 如果是我的話
    可能在自己能力範圍內
    每月固定給他一些錢
    我不會去照顧他
    就這樣了~
  • sdfakl
    sdfakl
    我會假裝不認識
    然後搬家
  • 不用鳥他



  • 拖著 等他來告再說



  • 另外,別和他斷了連絡喔∼

    因為你要在期限內去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 山風溪水的話:


    另外,別和他斷了連絡喔∼

    因為你要在期限內去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

    +1
    這蠻重要的

    要是我是板主,
    會去申請斷絕親子關係吧
    可能會給她一點錢
    算是償還他離家前養我的費用

  • 經驗的話:
    你和你父親親屬關係,不會因為父母親離婚,父親沒有撫養你而消失.
    法律上,你也無法不去照顧他.

    如果你不理的話,他反而也可以告你棄養.
    遇到這種事,就算心裡有再多的不平衡,也沒有辦法.
    只能看看有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大家一起攤了.

    加油了..


    ======================
    沒錯.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 ~Elena~的話:
    山風溪水的話:


    另外,別和他斷了連絡喔∼

    因為你要在期限內去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

    +1
    這蠻重要的

    要是我是板主,
    會去申請斷絕親子關係吧
    可能會給她一點錢
    算是償還他離家前養我的費用

    --

    法律上可以辦理斷絕親子關係嗎?
    那很多人面對不負責任的雙親
    就可以解套了囉?

  • 不會理  要告再來處理∼∼

    這跟  生了  就棄養有什麼差別∼∼

    要生小孩  就要夠種  夠責任感照顧∼∼

    不然當初  就該節育∼∼閃了幾十年∼中風  再來找小孩養∼∼欠他喔

    這樣  每個男人  就四處播種  之後  四處遊玩∼等到老年  在給這些  四處播種長大的小孩養不就好ㄌ∼∼

  • 親生的目前還是很難終止關係

    版主,若你有財產請登記在妻子或其他人那邊會比較好,你的經濟狀況足不足以負擔養起他的責任,都有單位可以查的到。要不理他可以,最好先脫產...

    有這種長輩很麻煩的,世世代代都得抛棄繼承,你抛完了,你的小孩也是得繼續做這種動作。

    所以我才堅持要先生去把他那個養父給解決掉,不然小孩就要跟我的姓。
  • u234
    u234
    起碼他也養你到國中吧?

    不可能你們國中前都沒有感情吧?

    給點能力範圍內的金援就當作善事吧
  • 第幾號
    第幾號
    將心比心

    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盡孝道

    孝道跟錢的關係不是絕對的

    當然  若他人真的不好  只是想要利用你

    你還是可以盡孝道  但要設一個停損點


  • 學老父的不見蹤影.  不聞問



    反照顧他13年.  (以國中前的哪幾年,  做單位)
  • 小心  他做人頭,  你要背
  • 不知如何做
    不知如何做
    曾經要我去驗dna,長年懷疑我不是他的種~~
    這個我是不介意,反正是不是無所謂...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恨啊.感情什麼的..
    現在只有責任的問題..

    只能量力而為...
    只是現在29歲..正在拚事業...老父也才51
    想到以後還有那麼久的時間要看照就覺的..@@..
  • 你算好的咧

    我老爸從小到大沒養過我(應該說全家)

    反而我還要養他咧

    不過我可以做到讓他吃得飽穿得暖而已

    要我給他錢花 

    別作夢了

    那些錢我寧可拿來買衣服



    我一直認為沒有責任感的男人根本就不配稱為"男人"

    所以版主你就盡自己能力多少負擔一點就好了

    其他的就免了吧

    我從來不覺得這類人有什麼好可憐好同情的



  • 不知如何做
    不知如何做
    現在心情都很煩..工作開始受影響....
    我沒辦法做到人間蒸發那麼狠,可是影響實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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