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迫我們用特休~勞基法居然沒保障員工權益

這星期一7/28,因颱風來襲,所以全台放颱風假一天。

基本上,應該是要以無薪假給予(起碼不扣全勤),  但好一點的公司會給員工有薪假。
anyway~有薪無薪倒是還好;但我們公司(在中壢的某醫療器材公司~爛)居然強迫有特休的人一定要用特休抵。這樣很不合理,萬一日後哪天有事,需要特休時卻因少一天而被扣全勤。

我有打去勞工局問,他們說勞基法是沒硬性規定颱風假的條例,我真覺得應該要設清楚才能有效的保障勞工。

不然,我們就只能白白被這些企業給欺壓。小老百姓已經夠可憐了,還被公司欺壓,連使用休假的權益都被剝奪。

政府及各勞工機構,幫幫我們這些勞工吧!
  • 之前在服務業上班前
    遇到颱風天也是如此
    如果不上班就要扣特休
    沒特休者當月排休扣
    只能說員工就是被壓榨的一方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颱風假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放假,
    人事行政局公佈的放假,指的是公務人員,
    雖然一般公司都會比照辦理,
    但沒規定一定得放假,所以你們公司並不違法。

    至於合不合情理,那就要看你是勞方或資方了。
  • 以前在某國產家電大公司上班也是這樣ㄚ..
    有特休的,颱風放假,先扣你的特休.
    沒特休的,才算放你一天假..

    所以所有特休,都在7月前就把它全休光.
  • 這樣說好了,老闆是提供一個賺錢的平台給員工去發揮,但是能不能有發揮,或是賺不賺得到錢,就看員工自己怎麼想,怎麼做了!若是依照我的看法來說,貴司的做法應該是算合理的,只是少了點感性,所以何不合理,看你從哪個角度去看,這是灰色的地帶!
    貴司老闆要是看到這則發言,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他的員工懂得找方法,懂得求證,懂得判斷,要是用在公司的事物上,該加薪或升官了!憂的是,居然是針對他,想耙他,還是打去勞工局!
  • 人事行政局公告的颱風上班上課規則,
    只限於公務單位,
    其他私人企業是要看公司規定,
    政府管不著。
  • 那我們好一點~ 
    沒有強迫要扣特休, 
    假太多的人才會扣特休...  >"< 

    公司一堆特休在20天以上的同事~ 

    所以,他們也沒差. 


  • 別怨了

    說我公司給你聽喔~~
    "7/28颱風假之補班於今天開始  –  每天補一小時"

    要在6點後沒冷氣的公司呆到7點,想到就佷悶   
    唉  真想請特休算了
    (無奈7月份已經請滿了,再請就要扣獎金>"<)
  • 我還想想扣特休咧
    但人事部說看情況
    之前我們公司是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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