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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瘋狗  女子判賠10萬登報道歉
  更新日期:2008/07/22  04:34  蕭博文台北報導 
鄧姓女子因不滿王姓男子開庭後尾隨跟蹤,在士林地檢署外人行道破口大罵,痛批王某「瘋狗」、「搶劫」。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鄧女必須賠償王某10萬,並於《中國時報》登報道歉。


鄧女與王某因合夥生意失敗素有嫌隙,94年間2人為詐欺案共同出庭,不料王某庭訊後一路尾隨鄧女,要求返還手機晶片卡。鄧女不堪其擾一度返回地檢署要求法警保護,孰料王某鍥而不捨緊緊跟隨,逼得鄧女在人行道上破口大罵。王某顯然有備而來,除了預藏錄音機準備蒐證外,還主動向鄧女嗆聲「你剛剛怎麼汙辱我的?再汙辱啊!」鄧女不甘示弱大聲回嗆王某「搶劫」、「瘋狗」。


鄧女認為王某一路尾隨,又以錄音機偷錄,顯然出於惡意。但法官認為,王某的尾隨行為固然使鄧女倍感困擾,但王某言行並無不法,鄧女侵害王某名譽權事實明確。


王某原先要求鄧女賠償200萬的精神撫慰金,但法官審酌兩造財力後,認為200萬金額過高,判決鄧女應賠償王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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