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卑鄙」竟辯稱「baby」遭罰1萬5000元
一句「卑鄙」竟換來1萬5000元的罰金,彰化縣田中鎮一名李姓修車工人,為車輛維修費用與張姓客戶打官司,開庭時李姓男子當庭斥責對方太卑鄙。雖然事後李姓男子解釋,自己當時所說的是英文的「baby」而非卑鄙,但法官不予採信,3日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15日拘役,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一日。
雖然事後被告矢口否認侮辱,表示他係對法官說英文的baby,只是音同卑鄙並不是中文的卑鄙。李姓男子表示,自己的意思是指「隨便說說」,好像小孩在做的事情,且在整個陳述過程中,他都是對著法官發言,他係對事不對人。
法官指出,被告犯行有告訴人證述,且有光碟片及譯文可查,觀諸告訴人提出的錄音譯文節本,被告確係在公開法庭中,對法官陳稱「太卑鄙了」,依前後文義,顯然並非在中文裡夾雜英文的「baby」,被告顯係貶損告訴人之意思,其所涉公然侮辱行為。
~~~~~~~~~~~~~~~~~~~~~
太厲害了
這樣也能凹
雖然事後被告矢口否認侮辱,表示他係對法官說英文的baby,只是音同卑鄙並不是中文的卑鄙。李姓男子表示,自己的意思是指「隨便說說」,好像小孩在做的事情,且在整個陳述過程中,他都是對著法官發言,他係對事不對人。
法官指出,被告犯行有告訴人證述,且有光碟片及譯文可查,觀諸告訴人提出的錄音譯文節本,被告確係在公開法庭中,對法官陳稱「太卑鄙了」,依前後文義,顯然並非在中文裡夾雜英文的「baby」,被告顯係貶損告訴人之意思,其所涉公然侮辱行為。
~~~~~~~~~~~~~~~~~~~~~
太厲害了
這樣也能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