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工作 / 若與公司簽定工作契約,離職前一個月才走人,拿的到薪水?

與公司簽訂工作契約,需離職前一個月才能走人,拿的到薪水?
我才去一星期,正確應該是工作五天,因發覺公司人都不好.一下子就要我從完全不會東西,一下子學會.
一進去也要自己準備筆.立可白等.
一進去長官也懷疑我拿公司東西.好笑的是我抽屜根本沒鎖,也剛進來,我怎麼可能拿東西.完全沒去動.很不尊重人.聽同事講.這位長官已不止一次啦,有次舉動.天啊..
聽同事講.公司二十位裡,近十位是靠關係近來.待的久是已從小公司變到二十位裡頭幾位資深,其他都是老闆親人.

  • 今天有特地打給勞工局,它們說不管簽什麼契約都可以領薪.不然就雙方進行訴訟解決.
    因為做三個月以下.不用提前一個月.即可以領薪.已打電話至勞工局問了二次.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