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人對法律熟嗎? 幫幫我吧















































之前我男友再93年有買一部車說要我當聯絡人
在今年五月時我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令說要扣我薪水
因為我變成我男友的保人.我請求對方把當初簽名的本票
寄給我發現本票上的名字不是我本來簽名的而是我男友簽的












  • realeric
    realeric
    那要舉證摟  而且保人應該有些手續ㄅ 

    你現在  是舉發你男友  委造變造私文書?

    還是???   

    不論如何  法院是跑定了  趕快找個訴訟代理人ㄅ
  • 是ㄚ因為我如果不抗告我就要被扣薪水
    所以我想知道要怎樣抗告
    因為我跟我男友住在一起他要拿我的身分證還有印鑑都可以而且幫他對保的業務跟她粉熟所以才讓我男友在本票上
    千上我的名字
    所以希望對法律熟的朋友可以幫幫我
    現在我應該要準備哪些資料抗告謝謝
  • 跟法院聲明異議,說明妳只是擔任聯絡人,並沒有同意為連帶保證人,而且本票不是妳本人簽名,也沒有經過對保.
    為了保障妳自己的權益,也可以到警察局或地檢署對妳男友提出告訴.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妳男友及業務都涉及偽造有價證券跟偽造文書罪,這兩罪的刑度都很重,判刑的話,可能要入監執行.
  • 因為開版自己說不是她簽的本票,本票簽名的部分做筆跡鑑定就知道了

    如果是她自己簽的本票,還故意誣指他人偽造本票而提出告訴,當然要負誣告罪責任
  • realeric
    realeric
    水水可能對票據的  代理  跟  代行  稿混了

    要翻一下票據法喔
  • 謝謝各為大大
    因為本票不是我本人簽的而且我也有本票的影本確認本票上的名字不是我本人簽名的所以我有證據
    而我男友本來告訴我的市聯絡人並不是保人

    -------------------------------------
    而我當然也知道如果我告我男友的嚴重性有多大
    但是她不願處理還一直騙我我不得已選擇這條路
    只希望了解法律的水水們可以幫我
    謝謝
  • 拿執行命令去法院
    然後法院裡都會有訴訟輔導
    請他教你寫聲明異議狀....
    還有...你接到的到底是本票裁定還是執行命令
    如果是本票裁定的話,要先提出抗告
    你先看清楚....
    不過法院文書都有時效性
    趕快看
  • realeric
    realeric
    都要執行薪水了  應該是執行命令 

    強制執行  是以連續執行為原則

    水水你那張票到底  有沒有讓你男有去簽名

    你到底之不知道  本票有你的名子 

    可能是  關鍵喔 

    如果不能舉證的話  非常容易敗訴 

    看太多人  聲明異意狀  是在寫瓊瑤  有的梅的寫以大堆 

    最後敗訴收場
  • realeric
    realeric
    所以才讓我男友在本票上
    千上我的名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種機械性的行為  跟你親自簽名無二致   

    你男友祇是當你的手指投而已

    詳閱  票據法  判例
  • realeric的話:
    所以才讓我男友在本票上
    千上我的名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種機械性的行為    跟你親自簽名無二致     

    你男友祇是當你的手指投而已

    詳閱    票據法    判例

    --

    會不會斷句看錯..

    "因為我跟我男友住在一起,他要拿我的身分證還有印鑑都可以。而且幫他對保的業務跟她粉熟,所以才讓我男友在本票上千上我的名字。"

    不知道開版原本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 realeric
    realeric
    筆跡鑑定  才可以當證據ㄅ

    本票影本  算是物證ㄇ

    能證明  啥?
  • realeric
    realeric
    跟法院聲明異議,說明妳只是擔任聯絡人,並沒有同意為連帶保證人,而且本票不是妳本人簽名,也沒有經過對保.
    為了保障妳自己的權益,也可以到警察局或地檢署對妳男友提出告訴.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妳男友及業務都涉及偽造有價證券跟偽造文書罪,這兩罪的刑度都很重,判刑的話,可能要入監執行.
    ________________
    對方主張票據債務  跟  聯保無關 

    徵點要放票據  成立生效要件 

    and  最好民事歸民事  刑事歸刑事 

    刑逼民不是很好說
  • 首先,我想說的是,要扣你薪水的這個執行命令,
    我想它是根據本票裁定而來做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是屬於非訟程序,意思是說它不需要經過法院開庭審理,即可依照債權人(債權銀行)的書面聲請,而做成本票裁定,
    1.而在法院的非訟中心做好本票裁定之後,會寄給債權人還有債務人(就是有在本票上簽名的人)
    如果在本票上有兩個以上的人簽名,這些人稱為連帶債務人,對於票面上的金額要負共同的擔保責任!!
    2.法院寄出給你的本票裁定上,會有一段時間比如說20天,讓你異議,(1)異議的意思是說本票是偽造或變造的情況,當然如果名字不是你簽的,你可以異議;(2)異議也就是說你不需要附上證據,只要寫名狀紙在上面寫說那不是你簽的,這樣就可以了,本票就會失效。
    3.但是現在已經進入到了執行程序(也就是你收到了法院的扣薪命令),代表本票裁定已確定,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強力的護身符)。
    本票確定還代表了另一個意思,就是法院給你20天的異議期間,但你卻不去行使你已經喪失了阻止這個執行的權利。--->所以收到扣薪命令的時間就是要被扣薪了,沒有任何的理由。
    4.如果在執行扣薪階段要異議的話,只能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而且要在債權(本金+利息)全部結束前提起,才有用喔!!
    這就是要打官司了,你去告你男友跟那個業務,but~
    如果你知道你男友用你的名字簽在本票上的共同發票人的話,你已經事前知悉,或者是他在簽的時候,你不反對的話,就算提起訴訟,你的勝算,我覺得不是很大ㄟ~

    這是我的看法啦~如果還有問題的話,可以去全國法律扶助基金會問問囉~~
  • 2............
                    本票裁定就會失效(前段手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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