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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不爽 飆車追踹騎士致死 判十八年

「超」不爽  飆車追踹騎士致死  判十八年
  更新日期:2008/05/17  04:35  黃錦嵐台北報導 
廿五歲青年洪志雄狂飆機車,不滿夜遊高中生超車,竟疾駛狂追,持機車大鎖揮擊,高喊「看啥小!」、「乎你死!」,並一路猛踹,致使高中生的機車撞上安全島,釀成一死一重傷慘劇。最高法院認為,洪志雄犯行可惡,此風不可漲,判殺人罪並不冤枉,昨日判刑十八年定讞。


本案去年五月十三日發生,迄判刑定讞甫滿一週年,算是速偵、速審、速結的案例。


去年五月十三日凌晨,洪志雄騎機車在台北縣萬里鄉西濱公路,遇上雷姓、張姓兩名高中生各騎機車,分別載范姓、馮姓學妹,剛從陽明山夜遊下山,欲返回基隆。


洪志雄見兩名高中生超車,又看他一眼,認定高中生瞄他、有意挑釁,即狂飆疾追,並拿機車大鎖朝兩機車猛擊,還用台語大喊:「看啥小!」、「乎你死!」。雷、張兩人見狀大為驚恐,加速逃命,雙方展開機車追逐,張生騎到基隆市基金三路巷子內,才避開洪志雄追擊。


洪志雄則在基金三路往基隆方向追上雷姓學生,即持機車大鎖朝雷、范兩人揮擊,又用安全帽猛砸,並一路用腳踹雷生的機車。


雷姓學生的機車因而失控撞上安全島,雷、范兩名學生的身體彈飛出去,再跌落地面,雷受重傷,范女因頭部重創,當場死亡。


本案起訴時,檢察官認為,洪志雄視人命如草芥,犯後更未道歉,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毫無悔意,推稱喝酒醉了,不知所為何事,乃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無期徒刑。


案經審判,歷審法官均認定,洪志雄並非預謀犯案,雖成立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終究非直接故意犯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乃量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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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至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17/4/zdh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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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為何這樣殺了人才判18年阿
他還毫無悔意耶~
台灣的法律會不會都判太輕了
說實在~我贊成嚴刑峻罰
不然當好人的保障在哪裡??

  • 好恐怖喔!

    我常超人家車耶~

    實在不喜歡有東西擋著的感覺=  =

    今後得小心了!現在的人越來越奇怪!

  • 遇到瘋子
    遇到瘋子
    我之前坐計程車司機也是超了一台車子
    結果停紅綠燈時那車主下車揍了司機幾拳ㄝ
    司機都流鼻血了我超害怕的
    大家以後就算趕時間也不要超車
    以免遇到這種躁鬱症的瘋子

  • 別早早就假釋呀...

  • 馬路如虎口,
    遇到這種連看都不能看的「猛虎」,
    只能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快閃!


    奇怪的是,
    歹徒都使用大鎖及安全帽攻擊人了,
    還不算是預謀犯案,
    難不成,
    非得要持刀、棍等,
    方算犯案!?

  • 好可怕喔!

    我也常常超人家車
    突然有車衝出來
    我還會按喇叭呢  =  ="

    我要改一下~~
  • 很多法官都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像很多強暴犯都判的很輕
    再犯案的機會很高
  • 真可憐的高中生
    飆仔  真的  很  沒人性XD
  • vivi20的話:
    很多法官都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像很多強暴犯都判的很輕
    再犯案的機會很高

    -------------------------------------------------

    +1

    有時候真的覺得
    好像那些法官都沒有家人一樣
    難道他們都不怕那些壞人再犯嗎?
  • 唉唉唉唉唉~
    唉唉唉唉唉~
    我也常超人家車耶,
    要是怕被超車,
    開車技術就好一點阿,
    不然被超了只能說你自己遜,
    還見笑轉生氣咧~~
  • 遇到瘋子的話:
    我之前坐計程車司機也是超了一台車子
    結果停紅綠燈時那車主下車揍了司機幾拳ㄝ
    司機都流鼻血了我超害怕的
    大家以後就算趕時間也不要超車
    以免遇到這種躁鬱症的瘋子

    ------------------------------------------
    好扯喔!

    超可怕的


    我想到我剛滿18歲那一年考上駕照
    有天就開著家裡的車出去兜風
    結果遇到一個瘋狂機車騎士猛追我
    一直超我車...檔在我前面...
    邊騎還邊回頭~嘴巴還一直猛唸~也不知道在說什麼~感覺就好像遇到一各瘋子~
    後來我開超快想把他甩掉~他也一直拼命追~一附不願放過我的樣子~
    最後他眼看要追不上了~就在我車子正要左轉的當下~
    他突然把他頭上安全帽拿下來~準備砸向我的車窗
    結果"碰"一聲
    我整個人嚇死了~~還好車窗沒被他砸到
    只是彈到輪胎的鋼圈

  • vivi20的話:
    很多法官都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像很多強暴犯都判的很輕
    再犯案的機會很高
    =============================
    +1
    除非今天死的人是他們的兒女
    要不然要重刑  難丫
    如果今天是高官的兒女被殺
    你就會看到XXX死刑了
  • 有沒有搞錯  人都被飆仔追到死掉了

    飆仔才判18年喔
    搞不好關個6年就假釋了..

    這種沒人性的怎麼不判死刑啊.
  • 害死人  才判18年~
    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吧~~

  • 死刑
  • 同意,判十八年,關個幾年表現良好,就會放出來
    或是遇到特赦之類的,這種蓄意殺人,直接判死刑就好了
    判十八年幹麻?因為他殺的不夠多嗎?
  • ~CHRIS~的話:
    同意,判十八年,關個幾年表現良好,就會放出來
    或是遇到特赦之類的,這種蓄意殺人,直接判死刑就好了
    判十八年幹麻?因為他殺的不夠多嗎?
    ==============================
    +1
    直接砍掉重練比較快吧
    在牢裡蹲個十幾年
    出社會之後,還會有什麼用處嗎?
    危害的機會比較大一點吧
  • 歸零
    歸零

    案經審判,歷審法官均認定,洪志雄並非預謀犯案,雖成立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終究非直接故意犯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乃量刑十八年。

    ===========================================

    就算一開始不是什麼「直接故意殺人」

    但後來一路「疾駛狂追」,不但「持機車大鎖揮擊」,還「猛踹」人家機車

    欲置對方於死地的意圖很明顯吧~~

    為什麼還不算直接故意犯殺人罪?!

    這種視人命如草芥的暴徒

    為什麼還要讓他有機會回到社會上殘害其他民眾呢???

    想起來就恐怖...

  • 歸零
    歸零

    溫雀兒的話:
    好可怕喔!

    我也常常超人家車
    突然有車衝出來
    我還會按喇叭呢    =    ="

    我要改一下~~

    ===================================

    +1

    要牢記在心
    要牢記在心
    要牢記在心
    要牢記在心
    要牢記在心
    ...

    (喃喃自語中...)

  • 台灣真的是越來越亂了
    這種人真的是害死人
    還在茁壯的生命就這樣被這種人害死了
    這叫學生的父母情何以堪!!

    18年?
    判他死刑18次我看都還不夠!!
  • 神經病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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