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符合失業補助金的資格嗎

我之前的工作做了一年半(正職)
自己離職後在一家餐廳打工,也有投保勞健保,一個月後因為房東要把房子收回去所以餐廳被迫收起來。又失業了...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請嗎?
  • 打電話到勞工保險局詢問,答案會比較詳細,清楚.
  • 你要請公司開失業證明(非自願性離職)給你,還要呈報勞工局等才可以

  • 要公司開離職證明,然後拿離職證明到勞工局申請,去申請的時候有時候承辦人員會問東問西的,然後就會給你一張一個月後再回來的單子,每個月都要跑一次,最多領六個月!
  • 沒錯....你必須具備的條件和資料有:

    1.非自願離職證明..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2.需準備勞保退保證明
    3.申請失業補助期間不能加保勞保
    4.每個月都要在指定時間內到就業服務中心報到,並提出 
        兩份應徵其他工作的証明(提供公司名稱,聯絡人和電話
        就好..勞保局有可能會打電話去問)
    5.每個月的補助金額是失業前半年(還是一年,我忘了)投 
        保薪資的六成左右  (我也有點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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