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評評理

我在上個月報名某協會課程
上了二次的課程因工作因素無法繼續
於是致電向該協會說明並要求退費
結果理事長不但態度強硬還回說無法退費
之後我連續兩天又打去
但都回說理事長不在..待回去會回我電話
結果完全一通也沒有
於是朋友要我打去消基會詢問
消基會要我馬上寄出存證信涵給對方
過沒幾天對方寄了一張通知給我
說照補教法規定要退我一半的費用
但又額外扣了報名費教材費場地費和講師費
我上網查詢該條款內容
依據補教法
第三十四條    補習班學生註冊後,因故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退費:
一、 學生自註冊後至實際開課日前離班者,退還已收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之七成。自實際開課之日算起未逾全
  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收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之半數。開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補習班須按修業期限收費,不得預收全年或下學期之費用。
四、補習班於招生期間所收之訂金,不得超過總學雜費的十分之一。
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上述的條款是不是表示對方只能扣所繳的一半
不可在額外扣其它的???


  • 非得瘦呀的話:


    說照補教法規定要退我一半的費用
    但又額外扣了報名費教材費場地費和講師費


    ======================
    不懂,
    當初所繳的費用,
    不含教材費嗎?

    按照所列條款規定,
    所有費用,
    理當退還一半。


    這種上課上到一半而因故無法繼續,
    是最吃虧的,
    尤其,又要繳交保證金的,
    更是不划算!

    還是需要謹慎考慮清楚!



  • 雖然這方面我不太董

    可是大部分會是你理虧
  • 補習班到時會跟你說  你付的學費不含教材費 

    教材是當初你報課程他們附贈的

    我也退過費...
  • 101很高
    101很高
    協會課程大多是由報名人數決定開不開班.若是這樣的.不退費是沒錯.

    上述法規只適用於合法開業政府立案之補習班.退費是由協會報名規則規定.你去把那個找出來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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