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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互助 / 該分手還是該繼續?很茫然

我和男友交往半年多,我們都30好幾了,論及婚嫁
他很溫柔體貼也很負責任
某天他和我談起他過往的情史
我才知道他有過通姦和同居的紀錄
他說他那時太年輕不懂得拒絕誘惑
他說以後不會再這樣    向我坦白是不希望對我有所隱瞞
可是我知道他的過去後    對他的好印象就大打折扣
我不喜歡男女關係放縱的人    因為我很保守    甚至有點處男情結    只要想到他和別的女人亂搞過    就覺得很噁心    完全不想他碰我    也會擔心他以後是否會再犯

他對我很好    但只要想起這件事    我心理就像有根刺    久久不能平衡    想請問各位    我該怎麼調適?
  • 有同居紀錄是還好

    有通姦紀錄.....可能會花一點時間平復一下

    不過也是要看你們彼此互動

    跟是否已經很了解對方了
  • 通姦?  和有夫之婦嗎?
    如果是陳年往事  我不會在意
    (看過畢業生?  好老的片子) 

    至於同居  還好吧  他都三十幾了 
    再犯?  如果他後來和妳同居也算"再犯"嗎
    真是不要想太多


  • 只要想到他和別的女人亂搞過        就覺得很噁心        完全不想他碰我        也會擔心他以後是否會再犯
    ---------------------------------------------
    用亂搞這字眼很不好呢

    "別的女人"可是他過去的女朋友  他和女友有親密關係是很正常的事  用亂搞這動詞真是很不好
  • 啥是通姦?
  • 長著翅膀的海龜的話:
    啥是通姦?
    ======================
    (恕我引用)
    依刑法239條規定通姦罪是:『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屬告訴乃論之罪,如果雙方當事人常常幽會與不貞的發生關係,就構成通姦的連續犯,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通姦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若超過期限提出告訴,這次的通姦罪名就無法成立了。
      有告訴權的一方在知悉配偶與人通姦的事實起,六個月內要提起刑事告訴,否則過了有效追訴期,便讓這次的通姦行為---配偶與第三者就逍遙法外了。若妳還想再告他,就須另外再捉姦一次了。
    ....................
    以上資料查自奇摩知識+



  • 泰姬的話:
    我和男友交往半年多,我們都30好幾了,論及婚嫁
    他很溫柔體貼也很負責任
    某天他和我談起他過往的情史
    我才知道他有過通姦和同居的紀錄
    他說他那時太年輕不懂得拒絕誘惑
    他說以後不會再這樣        向我坦白是不希望對我有所隱瞞
    可是我知道他的過去後        對他的好印象就大打折扣
    我不喜歡男女關係放縱的人        因為我很保守        甚至有點處男情結        只要想到他和別的女人亂搞過        就覺得很噁心        完全不想他碰我        也會擔心他以後是否會再犯

    他對我很好        但只要想起這件事        我心理就像有根刺        久久不能平衡        想請問各位        我該怎麼調適?
    =====================
    『才知道他有過通姦和同居的紀錄』
    請問您說ㄉ這兩ㄍ狀況
    因為一ㄍ是有法律上ㄉ罪狀
    另一ㄍ可能僅僅是道德上ㄉ瑕疵
    如果沒有『告訴乃論』-就是
    **您男朋友ㄉ她ㄉ老公沒有抓姦在磨鐵
    **您男朋友ㄉ她ㄉ她老公沒有提出告訴.....
    說實在ㄉ
    您男朋友也僅僅只是犯ㄌ道德上ㄉ瑕疵罷了

    請別誤會
    我沒有替他求情ㄉ意思
    您跟我...嗯~~不能說一樣...應該說相近吧
    說說我ㄉ例子吧.....我們交換一下心得

    因為我超級愛吃醋ㄉ
    以前老婆還沒有嫁給我之前
    跟我曾經分手一年
    之後雖然追回來到身邊
    也是因為
    『通常男女朋友交往了一段時間後
    才會得知彼此的一些往事』
    她在某次我ㄉ追問下
    就提到ㄌ在分手這一年當中
    有位同性質外校社團ㄉ社長因為常常與她們社團聯誼一起辦活動,往來比較多
    那位社長在某次某ㄍ活動結束之後試圖想牽起她ㄉ手
    好在她警覺,匆匆避開
    .........
    她說ㄉ當時,我是渾身不對勁,口乾舌燥ㄉ,
    雖然當時故做瀟灑狀,心中卻恨ㄉ牙癢癢ㄉ
    ......
    以後
    我們有三次小小衝突、鬧鬧小口角(雖然次數已經非常非常有限--戀愛到目前)
    我都很沒品ㄉ就這樣ㄉ"順口"提出
    例如:
    『如果妳跟他,    他就會對妳更好,    如妳ㄉ意!』、
    『如果妳和他在一起,    他就會陪妳去,    我哪有他那種有錢人ㄉ時間』、
    『如果妳跟他,    他就不會對妳那麼兇,    捧妳捧上天』
    就這三次
    第四次...她就先放話說:『如果你敢再提他,我馬上走出去!』

    唉~~
    我超爛ㄉ!
    這就是我

    結論:我ㄉ建議如下

    您們已經論及婚嫁
    雖然交往半年多--我自己覺得是短ㄌ點
    但是您自認如果還不甚完全瞭解您ㄉ另一半
    奉勸您.....
    最好延後婚事吧!
    真的!
    有些人..應該說就是我吧..我自己覺得很難忍受另一半曾經有過ㄉ一些私密行為(就算只是"意圖")

    所以真的對自己坦誠吧!
    您真的無法接受他ㄉ這樣行為
    就告訴他
    不然勉強一輩子相廝守......有這樣ㄉ芥蒂
    ...一直在您腦中盤旋...您可以接受嗎?
  • 他說的通姦紀錄是指  他有案底?(他被外遇太太的丈夫抓姦在床且成案被告)
    有案底的話  會跟他一輩子..這點  的確要好好考慮..
    因為有些工作機會  是會查背景的..
    且案底如果在親朋好友圈曝光  我會覺得很難堪  不能接受..
    如果沒有成案  他只是敘述過去情史  大可不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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