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這樣算違約嗎?

與房東簽約至明年1月9日
但房東卻突然要求我在5月9日前搬離
當初簽約有一條"若房東有必要收回房屋,可在一個月前通知,房客必須搬離"(他是4月9日通知我搬離的)
在契約中對於房東違約該如何處置隻字未提(對房客違約卻是求償當月租金)
請問他這樣算違約嗎?
如果有,我能夠請求賠償嗎?(違約金之類) 
我租任期間完全沒有積欠任何費用的紀錄
但房東就突然告知要收回,且揚言已將房屋出售(非常確定非自住,而且那整棟樓房也沒有要拆除重建的計畫,基本上我覺得根本是說謊,因為根本沒人來看過房子)

基本上我已經不想續住下去
因為這件事情完全認清房東是個很苛薄又愛錢的老太太,連應盡的修繕義務也是拖拖拖
完全就是在欺負窮學生
但很想給房東個教訓,讓她知道之前對他所做所為百般容忍完全是因為體諒老人家

  • 沒有違約~~已經一ㄍ月前告知了不是ㄇ?
  • 版主~~還記得我嗎???

    其實約上面已經寫了~~~房屋如果要收回~~一ㄍ月前告知~~所以她沒有違約~!!!這是一般出租契約很普遍的一條..

    我租房子也有30年了~~!!
  • 小小建,謝謝你~
    讓國稅局來盯她好了XD

  • 房租有內政部核定的契約書  一般文具店就有在賣了

    你可以要求退錢  也可以不搬

    若不退錢  告他

    跟房東協調時  當面錄音存證  讓他知道你不是好欺負的
  • 他應該有權這麼做。你先想想有沒有替他先付的修繕費或任何費用﹐記得跟他要回來。

  • 一般市面上的屋租賃契約書上有一項條約
    租賃雙方若有一方欲終止租約時則由終止一方付違約金一個月

    房東若要出售房屋則有一條規定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東今天已將房子出售
    房客可於租約到期時再搬出
    房客拿出房屋租賃契約書對房東及新買方都不能要求房客搬出
    房東若要無理強制房客搬出
    那麼房客可以寄存證信函給房東

    {當初簽約有一條"若房東有必要收回房屋,可在一個月前通知,房客必須搬離"(他是4月9日通知我搬離的)}
    要看契約書上的內容   
    聽妳這樣說契約內容好像不利房客立場

    若以市面上的契約書內容是房東違約

    以後若是要和房東簽租賃契約最好用文具店買到的契約書或是內政部的版本較保障盡量不要用房東自己準備的契約書
    因為內容通常會已優於房東立場且看清楚契約書內容再簽約




  • 當初簽契約,    您沒有異議, 
    所以算是成立了.   
    除非是超誇張的不平等約定, 
    像是你違約要賠大筆金錢之類, 
    不然在法律上很難佔到便宜. 
    裡頭也並未規定房東此舉有違約金, 
    所以很難要他賠. 

    建議您下次可以自己準備契約書, 
    或是要用房東的也行. 
    您帶印章去, 
    看到不利於己的條文, 
    就把它刪除或修正. 
    (用線劃掉,  兩方並於下方  蓋章簽章)
    通常市面上一般的契約都是對房東有利的, 
    裡頭會有一些對房客不合理的條文, 
    例如您遇到的. 
    或是規定房客違約要賠多少, 
    卻沒規定房東違約要賠多少. 
    或是像"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如果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房客負責補貼"

    您就早點準備搬遷, 
    記得押金一定要要回來. 

  • 沒有違約


    但她要房客在一個月內找到房子搬走,太刻薄了

    版主,當初立約時有覺得不合理,你應該要當下提出異議的
  • 因為當初是急著找房子
    學校宿舍沒抽中通知的太晚,但隔周就正式上學了
    碰巧學妹住在同一間,想說學妹住那麼久應該還好
    他跟我說房東其實人很不錯,只好簽了
    後來才慢慢發現...學妹是個古意人
    他說的"房東人不錯"
    是因為這小妮子看誰都不錯=__="(真是天真過頭了)

    基本上搬不搬我是無所謂,房子有夠爛,提前解約也好
    只是房東的苛薄囂張行徑讓我很想教訓她
    最近在進行骯髒大作戰
    我當初入住清掃乾淨的廁所.通好的水管
    該是讓它長霉長回來.堵塞回來的時候啦~
    "一切恢復原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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