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遭「繼父」性侵
9歲遭「繼父」性侵 日記字字恨
【聯合報╱記者鄭文正╱台中市報導】 2008.04.15 04:29 am
台中縣一名國一女遭姑姑的同居李姓男友性侵,但她對這名嘴裡喊「爸爸」的繼父亂倫惡行,只敢在日記內泣血記錄,隻字片語可見其恨,「賤男人,我不說不是我怕你……我不是你的做愛對象」,去年底她透露給同學,事件才曝光。台中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9年8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國中女生從小就被姑姑收養,叫姑姑為「媽媽」,李姓男子在她9歲時搬來同居,每次趁「媽媽」外出工作,就侵入她房內逞獸慾,她在日記寫著「為了不讓我媽傷心難過,我寧願等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再說」。
她上國一後,有次李姓男子又想猥褻她,她受不了大喊「你不要太過份,否則我要跟媽媽說」,李姓男子竟不在乎的說「你去跟你媽媽講呀,大不了我跟你媽媽分開。」
國一女累積不少恨意,日記寫下「賤男人,別以為我沒說,就代表我怕你,事情發生到現在,你有哪一次疼我,不高興就罵我跟媽媽,高興就逗我們開心,你以為你是誰?而且,我不是你的做愛對象!」
去年10月底A她再也不要默默承受,有次心情不佳時,即向同學透露心情,同學轉輾請老師報警。
李姓男子在庭上坦承有性侵,但辯稱是國一女引誘,他是遭陷害。但法官從日記長期記載,並非沒有抗拒也沒表示同意,可見其內心煎熬又未能適時向家人、老師或同學求援,所以不採信李的說詞。
【聯合報╱記者鄭文正╱台中市報導】 2008.04.15 04:29 am
台中縣一名國一女遭姑姑的同居李姓男友性侵,但她對這名嘴裡喊「爸爸」的繼父亂倫惡行,只敢在日記內泣血記錄,隻字片語可見其恨,「賤男人,我不說不是我怕你……我不是你的做愛對象」,去年底她透露給同學,事件才曝光。台中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9年8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國中女生從小就被姑姑收養,叫姑姑為「媽媽」,李姓男子在她9歲時搬來同居,每次趁「媽媽」外出工作,就侵入她房內逞獸慾,她在日記寫著「為了不讓我媽傷心難過,我寧願等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再說」。
她上國一後,有次李姓男子又想猥褻她,她受不了大喊「你不要太過份,否則我要跟媽媽說」,李姓男子竟不在乎的說「你去跟你媽媽講呀,大不了我跟你媽媽分開。」
國一女累積不少恨意,日記寫下「賤男人,別以為我沒說,就代表我怕你,事情發生到現在,你有哪一次疼我,不高興就罵我跟媽媽,高興就逗我們開心,你以為你是誰?而且,我不是你的做愛對象!」
去年10月底A她再也不要默默承受,有次心情不佳時,即向同學透露心情,同學轉輾請老師報警。
李姓男子在庭上坦承有性侵,但辯稱是國一女引誘,他是遭陷害。但法官從日記長期記載,並非沒有抗拒也沒表示同意,可見其內心煎熬又未能適時向家人、老師或同學求援,所以不採信李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