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補稅通知單~~

我哥哥過世多年,他的兩個兒子分別由我跟妹妹一起撫養,雖然沒住在一起,(兩個小孩跟我媽媽住)但是花的錢都是從我這裡出去,包括健保跟保險,今天我收到補稅通知,把這兩項都剔除,還要我補稅7千多!
現在有多少人跟我一樣,是在替其他家人撫養小孩?更何況我們也是情非得已!難道要把這兩個小孩送到孤兒院嗎?小孩的媽媽已經改嫁多年,早已不知去向!實在很不公平!!嘔死了~
不過日子還是要過,小孩還是要養!小老百姓真心酸!
  • 小孩的戶籍有在妳們家嗎..
  • 沒有!我媽住桃園,我結婚住澎湖,每個月我都匯錢回去給媽媽.
  • 你是個好姑姑    我相信好心有好報
    以後孩子如果懂事  他會懂得報答你
    當然孩子也不知道爸爸怎會走    媽媽怎會不理
    相信孩子內心應該也很難受
    但還好還有你們...
  • 那最好把小孩戶籍遷到撫養人戶籍..
    政府機關是照規定跟文件辦事的..
    也是為了避免許多人任意報人頭作為逃稅漏洞..

  • 妳試試看先打電話向國稅局詢問,是不是可以提出哥哥的死亡證明以及妳的匯款資料,證明姪子確實由妳在扶養,以向國稅局提出申訴撤銷補稅通知
  • 這種的一般國稅局的認定
    不僅僅兩個小孩的戶口要在你家
    而且有時他們還會要求你提供每月匯入給小孩的存摺明細
    我建議版主先跟國稅局人員說明狀況
    看能不能申訴成功(拿匯款明細以及小孩父親過世等證明...)

  • 老大知道爸爸是自殺死的,因為當晚我發先我哥屍體時,他在旁邊,當時他已經國小4年級了!時間過的好快,一轉眼他都已經國三,要準備考基測了!
    我撫養他們已經很多年了,從我哥還在的時候開始,關於我哥.....都過去了!不想再提傷心往事!
    小孩子都很能看的開,也習慣這樣的生活,兩個都很堅強樂觀,這是我最大的安慰!
  • 已經問過很多次了!我是每次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看能不能闖關成功!哈哈~當然又失敗啦!也去過很多次說明原委,但是稅務人員都說:依照相關規定....巴拉巴拉!
    當然是不行!唉!
  • 你們說的相關資料我都送過,但是就是會被打回票!
    我每年報稅還是會報他們的健保跟保險,但是年年都收到補稅通知啦!
    (稅務人員應該也覺得我很盧吧!)
  • 我也收到補稅通知,要補八千多
    真心痛~~
  • 那版主可能還得將小孩入戶口吧
    畢竟妳跟他們的關係是旁系的
    不像父母親或小孩不是同戶口也沒關係

    如果不能的話
    那看起來機會就不大了
  • 現在要同戶籍才可以扶養~~你可能要把你的戶籍遷入你媽媽的戶頭裡
    我以前也是扶養我妹的小孩但是不同戶籍,國稅局也是硬要我補繳
  • 我已經問過了!即使我把我哥的小孩戶口遷到我這裡,還是一樣不行!!
    當初有考慮要正式收養他們,但是要找出他媽媽放棄,有律師朋友跟我說沒有這麼簡單,  在法律程序上辦正式收養要很多條件(程序),雖說限在監護權在我媽媽手上,但是我們也很擔心,因為我哥的前妻在外野是負債累累!
  • 我現在跟我妹的小孩同戶籍就可以報了,不過我有附上父母的收入證明跟簽字單(到戶籍市公所拿),過去幾年我順利有把我妹的小孩當扶養人
  • 我的情況是:我可以報我哥的小孩扶養,但是他的健保跟保險費是不能算進去扣除的!
    不知道你的情況是怎樣?你有把他的健保跟保險列入嗎?
  • 扶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姪、甥、媳、孫等)不同戶籍也可以啊

    條件限制:
    一.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無謀生能力。
    二..不須與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同一戶籍,但須同居一家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三.受扶養者之父或母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薪資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須附證明文件:
    一.受扶養人之父母親身分證影本。
    二.同戶籍者附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三.非同戶籍,附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切結書、村里長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切結書自己繕打請小孩的監護人簽名即可.里長證明去里長那邊拿有固定的表格.大致填一下

    扶養其他親屬儘量不要超過3個.以免因不合理被國稅局查稅
    須附的文件也最好備齊.萬一被查稅的話較有立場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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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扣除額本來就規定只有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扣除(且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要在同一申報戶內)
    這部分你可能還是要補繳
     


  • 所以我認了!!!
    只是覺得不合理!

  • 昨天收到通知,偶也要補稅吶,這還是第一次收到

    感覺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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