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國民黨道歉啥呢?
針對昨日謝總部的群眾滋擾事件,國民黨中央聲明是立委個人行為,而表示了歉意,我看了之後,深感納悶,先還原事件原貌,立委先質詢財政部長總部租用問題,財政部長回答僅出租1-3樓,也告知4樓以上是空屋,果若是空屋,立委隨同屋主(財政部)至現場查看有啥不對呢?再說民進黨主張啥侵入民宅更是胡說八道,還虧徐國勇自己是律師,1-3樓合法租用,若逕行進入當然不合法,沒租約的部分屋主自己竟然不能進去看,這是何種邏輯?現場只聽到民進黨及其支持者喊一黨獨大等口號,沒付租金就不該使用國有財產,這甚至涉及公務員貪污瀆職罪嫌,國民黨在道歉啥呢?而民進黨做錯了事還振振有詞,這個社會還可以心平氣和談公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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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已說那有租了還有合約
廢太太是闖空門沒錯 (一3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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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歉是因為製造了社會不安而道歉
這是兩派主事者都應該要嚴重看待的事
如果謝能說一句對台灣警方的道歉
搞不好能多更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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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說黃易派他去的好了
四個立委~主角還是黨團書記長
這種事情要說不知情撇清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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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笨的費太太 跑到別人家討房租.... 還要馬先生出來替他道歉 但得理不饒人的隔壁謝太太趕緊出來呼天搶地 還要所有鄰居出來幫他當打手......馬先生只好出來一直道歉再道歉
但是謝太太沒繳的房租是不是就不要繳了?
可憐的馬先生 被費太太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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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Maggie的話:
好笨的費太太 跑到別人家討房租.... 還要馬先生出來替他道歉 但得理不饒人的隔壁謝太太趕緊出來呼天搶地 還要所有鄰居出來幫他當打手......馬先生只好出來一直道歉再道歉
但是謝太太沒繳的房租是不是就不要繳了?
可憐的馬先生 被費太太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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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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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八年執政根本就權力的濫用者
而且每次挑起的事件從來不檢討,不道歉
中正紀念堂、女子紅車被綠支持者攻擊
結果民進黨沒半個人出來道歉
費委員是搞不清楚跑進”虎穴”
最後得到教訓就算了
結果今天民進黨仍不罷休,還在把這件事
情利用在選舉”一黨獨大”口號上
而且自己就是在挑起你們自己的支持者起鬨
根本就是土匪(民進黨)抓到小偷(費鴻泰)
對自己不檢討,還要把小偷全家人都置於死地
看了真覺得,一點也不會去同情他們
太噁心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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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堆似是而非的法律想唬弄誰? 莫名其妙
有租約房東就不能未經同意隨便帶人進去
去問誰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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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了房屋就擁有合法權利,含屋主在內,
只要承租人不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硬闖。
連樓梯間都為私有空間,
任何陌生人都是不能滯留的,
否則一樣以私闖民宅論處。
屋主有可能有很多房產太多人承租,
有可能搞不清楚哪間有無承租出去,
立委哪來權力在尚未先找出租約,
先釐清有無合法承租的情形下,
憑屋主一句話就挾屋主對承租戶"突擊檢查"?
這是再也簡單不過的道理!
私闖民宅就是私闖民宅還能在那邊拼命硬抝,
真佩服這些藍色小精靈硬抝的嘴臉...
改天親身被這些霸權強姦了,
再來看標準會不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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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先生有點沒大腦 但是他去總部時不是也面帶笑容 財長 房東也陪同啊 又不是帶人去抄家! 更何況我看在3樓民進黨的黨工故意呼天搶地的喊"救命" 然後又請無辜的民眾滋事.......嗯 雙方都有自己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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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是白癡+白目
民進黨是暴民+土匪
這次要是謝xx又贏了
那些笨蛋3/4的國民黨立委
可能會被那群暴民打死
台灣會成為一個誰都可以打人的地方
(還記得紅衫軍那台莫名其妙被砸爛的紅色小車子嗎?)
國民黨的笨蛋+民進黨的暴力
把台灣變成一個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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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衫軍好平和呀∼進去唱反調的都被奉為座上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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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誰對誰錯!!!
民進黨也請為砸警車一事道歉
警車是我買的(因為我有繳稅!)
賠給我!!!!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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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搞錯搞不清楚有沒有租出去...那是房東的事情
房客只要有租 我管你記不記的我有沒有租房子
這樣簡單的邏輯都不懂
我知道啦 有人想混水摸魚 趁亂放炸彈炸死謝長廷
好讓馬英九不用選舉就當選啦
候選人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萬一 費太太走後 長昌總部爆炸 導致長昌當選
那些藍血人又要吵四年了 說是綠營自己放的炸彈
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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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的話:
星星糖的糖罐子的話:
-------恕刪-----------
況且,這四個立委是有進去到你家ㄛ?你真會幻想..
電梯可是公有財...
難不成一棟商業大樓租你一樓,那二樓以上的房東都不能從大廳搭電梯上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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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常常自稱中立人士他是這麼認為說....
以後承租公寓一樓的可以把 一樓樓梯間 一樓電梯給封了
雨海的話:
承租了房屋就擁有合法權利,含屋主在內,
只要承租人不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硬闖。
連樓梯間都為私有空間,
任何陌生人都是不能滯留的,
否則一樣以私闖民宅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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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的話:
星星糖的糖罐子的話:
房東搞錯搞不清楚有沒有租出去...那是房東的事情
房客只要有租 我管你記不記的我有沒有租房子
這樣簡單的邏輯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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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搞清楚,房東可是政府官員呢?
可是在正式質詢場合這麼回應的喔...
況且,這四個立委是有進去到你家ㄛ?你真會幻想..
電梯可是公有財...
難不成一棟商業大樓租你一樓,那二樓以上的房東都不能從大廳搭電梯上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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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自取其辱
哈~~~不要理他們拉~~他們是聽不懂的拉!!
沒睡醒~~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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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阿!餵公子吃餅的話:
自取其辱的話:
星星糖的糖罐子的話:
-------恕刪-----------
況且,這四個立委是有進去到你家ㄛ?你真會幻想..
電梯可是公有財...
難不成一棟商業大樓租你一樓,那二樓以上的房東都不能從大廳搭電梯上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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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常常自稱中立人士他是這麼認為說....
以後承租公寓一樓的可以把 一樓樓梯間 一樓電梯給封了
雨海的話:
承租了房屋就擁有合法權利,含屋主在內,
只要承租人不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硬闖。
連樓梯間都為私有空間,
任何陌生人都是不能滯留的,
否則一樣以私闖民宅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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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扭曲我的話,先搞清楚我的話再去盲從...
我是提醒大家法規的規定。
一、如果整層公寓為私有住宅,那麼樓梯間就是私有地,
陌生人(非住戶)擅進樓梯間都算私闖民宅。
二、屋主不得擅入已承租之屋宅。
而昨天的狀況,要進入電梯當然不違法,
而未確認十三樓是否已承租,就欲強行入侵,
已構成犯意,但尚未構成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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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特別多的話:
雨海的話:
少扭曲我的話,先搞清楚我的話再去盲從...
我是提醒大家法規的規定。
一、如果整層公寓為私有住宅,那麼樓梯間就是私有地,
陌生人(非住戶)擅進樓梯間都算私闖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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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跟樓梯間請搞清楚...
商業大樓跟公寓也請搞清楚...
二、屋主不得擅入已承租之屋宅。
而昨天的狀況,要進入電梯當然不違法,
而未確認十三樓是否已承租,就欲強行入侵,
已構成犯意,但尚未構成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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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房東(財長跟一金控老總)在質詢時說只有1~3樓有出租.....所以在房東帶領下去13樓不構成犯意...至於犯行,應該是在被欺瞞下(民進黨財長)無意而造成之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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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到底是房東抓他去的,還是他抓房東去查的...
房東一直婉拒還是被拖去,搞到最後自己下台了,
費老還是一樣穩當當當他的立委大人。
房東家產那麼多,最好他搞得清楚哪戶有沒有租出去。
沒看到租約搞不清楚狀況時,最好他有權憑房東一面之詞挾房東去擅闖。
我還跟你說搶劫沒罪咧,不過我還沒翻六法全書,
也搞不清楚到底有沒有罪,不然你可以帶我去搶搶看...
有這種大腦也能當立委喔...切∼
啊?你是UID喔?我是在幹嘛...看棒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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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講的可以當租約證據?哈!
白痴都知道監督要照法令程序來搞,
什麼樣的人就選出什麼樣的腦殘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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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海的話:
白痴都知道監督要照法令程序來搞,
什麼樣的人就選出什麼樣的腦殘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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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了解你知道......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