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奇案,真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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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真實事件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過雲(1982年)
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稱號。他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將屍體帶返家中強*,更肢解受害人作標本,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保存。每次作案後,他均會爲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于一次衝曬照片時,被衝曬店員工發現後報警,始將案件揭發。
這個案件影響應該滿大的,總之很多影視劇�有提到過。比如《一號法庭》(陶大宇、歐陽振華)�就有根據這個事件編寫的劇情。
奇案二:貓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爲欠下一班被告金錢未能償還,被他們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開肉裂後再在傷口上淋上生醋,用煙頭灼傷她的身體,還強迫她吃糞便。受害人死後,凶手們將她肢解,並割下頭顱放入貓公仔中,其余殘肢則經煮熟後被棄置于案發現場的檐篷上。
奇案三:八仙飯店(1985年)
受雇于澳門八仙飯店的廚師黃志�,因經常被雇主苛刻對待,遂對東主起了殺機。爲免目擊者將事件公開,他把東主一家十口全部殺死,並將屍體棄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發地點附近停泊的垃圾車、黑沙灣及多個地點。黃志�其後自稱是八仙飯店新東主,並聲稱原東主一家已返回國內。及後有人發現大量人體殘肢,八個月後東主弟弟報案指兄長一家失蹤,警方將兩案合並因而揭發此殺人事件,同時人肉*燒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奇案四:溶屍案(1989年)
案中主角黃大衛,因爲同時與兩名女性交往,引起兩人爭風呷醋。這次桃色糾紛令28歲任職空姐的黃紫君被殺,兩人後來以腐蝕性液體將死者溶掉。幾天後,警方收到投訴指案發現場傳出惡臭,上門調查將案件揭發。原本兩人均被判有罪,並已于監獄服刑,但後來二人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證供,獨攬所有罪名,令黃大衛當庭釋放。
奇案五:紙盒藏屍案(1974年)
本港首宗紙盒藏屍案,案情峰回路轉轟動全港,首次引用科學鑒證協助破案,更成爲一個重要爭論點。案中被判刑的歐陽炳強,在一雪糕店任職夜班維修員,受害人曾到店中借電話,及後失蹤。翌日被發現藏屍于紙盒之中,並棄置在雪糕店門外,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懷疑歐陽炳強與案有關,並首度引用科學鑒證破案,其後歐陽炳強的家人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這個案件的犯人已經被釋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詭異的是這個犯人的心理素質好的一塌糊塗,據說當時警察爲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這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總之現在放出來了,當年抓他的警察都退休了,但是聽到了這個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幹了那麽多年警察就沒見過那麽可怕的,放出來一定不會太老實。
奇案六:康怡花園烹屍案(1988年)
一名婦人因丈夫包二奶,過去二十多年跟丈夫關系惡劣,後來聯同幾名親友將丈夫縛起,要求作出金錢上的補償,但被拒絕。丈夫自行松綁並用硬物襲擊她,結果婦人用刀將丈夫殺死、肢解、並將其煮熟然後棄置,女兒發現後報警將事件揭發。
香港十大奇案,真實事件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過雲(1982年)
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稱號。他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將屍體帶返家中強*,更肢解受害人作標本,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保存。每次作案後,他均會爲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于一次衝曬照片時,被衝曬店員工發現後報警,始將案件揭發。
這個案件影響應該滿大的,總之很多影視劇�有提到過。比如《一號法庭》(陶大宇、歐陽振華)�就有根據這個事件編寫的劇情。
奇案二:貓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爲欠下一班被告金錢未能償還,被他們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開肉裂後再在傷口上淋上生醋,用煙頭灼傷她的身體,還強迫她吃糞便。受害人死後,凶手們將她肢解,並割下頭顱放入貓公仔中,其余殘肢則經煮熟後被棄置于案發現場的檐篷上。
奇案三:八仙飯店(1985年)
受雇于澳門八仙飯店的廚師黃志�,因經常被雇主苛刻對待,遂對東主起了殺機。爲免目擊者將事件公開,他把東主一家十口全部殺死,並將屍體棄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發地點附近停泊的垃圾車、黑沙灣及多個地點。黃志�其後自稱是八仙飯店新東主,並聲稱原東主一家已返回國內。及後有人發現大量人體殘肢,八個月後東主弟弟報案指兄長一家失蹤,警方將兩案合並因而揭發此殺人事件,同時人肉*燒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奇案四:溶屍案(1989年)
案中主角黃大衛,因爲同時與兩名女性交往,引起兩人爭風呷醋。這次桃色糾紛令28歲任職空姐的黃紫君被殺,兩人後來以腐蝕性液體將死者溶掉。幾天後,警方收到投訴指案發現場傳出惡臭,上門調查將案件揭發。原本兩人均被判有罪,並已于監獄服刑,但後來二人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證供,獨攬所有罪名,令黃大衛當庭釋放。
奇案五:紙盒藏屍案(1974年)
本港首宗紙盒藏屍案,案情峰回路轉轟動全港,首次引用科學鑒證協助破案,更成爲一個重要爭論點。案中被判刑的歐陽炳強,在一雪糕店任職夜班維修員,受害人曾到店中借電話,及後失蹤。翌日被發現藏屍于紙盒之中,並棄置在雪糕店門外,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懷疑歐陽炳強與案有關,並首度引用科學鑒證破案,其後歐陽炳強的家人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這個案件的犯人已經被釋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詭異的是這個犯人的心理素質好的一塌糊塗,據說當時警察爲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這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總之現在放出來了,當年抓他的警察都退休了,但是聽到了這個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幹了那麽多年警察就沒見過那麽可怕的,放出來一定不會太老實。
奇案六:康怡花園烹屍案(1988年)
一名婦人因丈夫包二奶,過去二十多年跟丈夫關系惡劣,後來聯同幾名親友將丈夫縛起,要求作出金錢上的補償,但被拒絕。丈夫自行松綁並用硬物襲擊她,結果婦人用刀將丈夫殺死、肢解、並將其煮熟然後棄置,女兒發現後報警將事件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