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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車停機車格,辯稱停錯敗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29/2/sobh.html

車停機車格  辯稱停錯敗訴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1/29  07:40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台北縣賴姓男子把轎車停在機車格,被開罰單還遭拖吊,他認為「停錯車」的情形,和法定可拖吊的項目不合,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拖吊處分,還他所繳的拖吊費和保管費1200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男子敗訴,因為拖吊規定明文列舉可以拖吊情形,另有一項「其他顯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合議庭認為,賴違規停車,影響現場的停車秩序,顯已妨害交通,台北縣警局的拖吊處分有理。

前年8月18日上午7時40分,賴姓男子將轎車停在三峽鎮一處機車停車位,台北縣警局依「停車車種不符規定」開單舉發,由公路總局北區監理處罰賴600元,警察並找拖吊車將車子拖到車輛保管場,賴又繳了1000元移置費及200元保管費才取回車子。

判決指出,汽車駕駛違規後離去,無法及時排除違規狀況,執勤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代履行」將車子移到適當處所,是代替違規者履行義務,本質上不是處罰,若警察行使職權不當,侵害人民權益,人民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合議庭認為,有機車格的設置,就表示該位置「不得停放汽車」,這和其他禁止停車的地方是一樣的,賴的行為影響多數機車駕駛的停車權益,也影響現場停車秩序,屬於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賴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等代履行費用取回車子,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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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市這種情況真的超多的...  >_<

機車族已經很弱勢了,還要這樣被欺負...
以後看到,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交通大隊或警察局來拖吊處理。


PS.有車的朋友,停車位是你們當初買車時就該考量到了...  而不是隨便亂停...  Orz.
  • 最好是汽車會停錯機車格,

    誇張,另人無言@@
  • 小小建的話:

    機車族已經很弱勢了,還要這樣被欺負...
    =========================
    這句話於我心有戚戚焉
    尤其是在台北市
  • 除非他腦子有問題
    不然就是眼睛瞎了才會停錯
  • 小小建的話:

    台北縣市這種情況真的超多的...    >_<

    機車族已經很弱勢了,還要這樣被欺負...
    以後看到,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交通大隊或警察局來拖吊處理。


    PS.有車的朋友,停車位是你們當初買車時就該考量到了...    而不是隨便亂停...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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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建是不是看到PCDVD某位仁兄
    也是同樣行為被收費員開停車費收費單
    還上網質疑收費員不該開單給他有感而發?
  • 打官司的錢比1200還要多很多吧....
  • 達兒的話:
    除非他腦子有問題
    不然就是眼睛瞎了才會停錯
    ================================
    哈哈他不是瞎~是眼包~呵呵
  • 就是愛Eva
    就是愛Eva
    北市松山區寶清街111巷內健康公園旁的機車停車格也常常有汽車會停...以前有打電話請警察來開單..但幾次之後警察好像就不理會這種事情了!!開單的警察還跟我說<<這種情況不能拖吊>>.......到現在一直都會有汽車亂停,有時還會亂搬動停在機車停車格內的機車...不然就是晚上下班時間機車族都回家了,但卻沒有停車位!!台北市的巷弄停車問題真的很嚴重.....希望有關單位能改善!!因為汽車亂停...救火車根本就無法通過,如果哪一天突然失火了...誰要負責呢??難道只能自己禱告不要有失火的一天嗎??每天生活在原本可以改善生活品質的環境之中...那些生活品質優良的官們...替老百姓解決一下吧!!!!!!!!傳傳傳.....幫忙傳到能解決問題的官們眼裡!!謝謝!!!!!!!!!!!!!!!!!
  • 就是愛Eva的話:
    北市松山區寶清街111巷內健康公園旁的機車停車格也常常有汽車會停...以前有打電話請警察來開單..但幾次之後警察好像就不理會這種事情了!!開單的警察還跟我說<<這種情況不能拖吊>>.......到現在一直都會有汽車亂停,有時還會亂搬動停在機車停車格內的機車...不然就是晚上下班時間機車族都回家了,但卻沒有停車位!!台北市的巷弄停車問題真的很嚴重.....希望有關單位能改善!!因為汽車亂停...救火車根本就無法通過,如果哪一天突然失火了...誰要負責呢??難道只能自己禱告不要有失火的一天嗎??每天生活在原本可以改善生活品質的環境之中...那些生活品質優良的官們...替老百姓解決一下吧!!!!!!!!傳傳傳.....幫忙傳到能解決問題的官們眼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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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這個新聞印下來!!
    下次直接給警察看~~~看他還敢不敢懶惰!!
    不然就把跟警察的對話拍下來
    現在台灣的媒體什麼都不怕
    就怕沒新聞!!!
  • realeric
    realeric
    車停機車格    辯稱停錯敗訴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1/29    07:40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台北縣賴姓男子把轎車停在機車格,被開罰單還遭拖吊,他認為「停錯車」的情形,和法定可拖吊的項目不合,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拖吊處分,還他所繳的拖吊費和保管費1200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男子敗訴,因為拖吊規定明文列舉可以拖吊情形,另有一項「其他顯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合議庭認為,賴違規停車,影響現場的停車秩序,顯已妨害交通,台北縣警局的拖吊處分有理。

    前年8月18日上午7時40分,賴姓男子將轎車停在三峽鎮一處機車停車位,台北縣警局依「停車車種不符規定」開單舉發,由公路總局北區監理處罰賴600元,警察並找拖吊車將車子拖到車輛保管場,賴又繳了1000元移置費及200元保管費才取回車子。

    判決指出,汽車駕駛違規後離去,無法及時排除違規狀況,執勤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代履行」將車子移到適當處所,是代替違規者履行義務,本質上不是處罰,若警察行使職權不當,侵害人民權益,人民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合議庭認為,有機車格的設置,就表示該位置「不得停放汽車」,這和其他禁止停車的地方是一樣的,賴的行為影響多數機車駕駛的停車權益,也影響現場停車秩序,屬於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賴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等代履行費用取回車子,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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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情況  還來浪費  法院開庭時間

    以後是不是可以多收費阿
  • @@剛看完寶島的獵人..又看到你的照片
    才想到這一號人物好久沒出現了><
  • 小小建的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29/2/sobh.html

    車停機車格    辯稱停錯敗訴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1/29    07:40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台北縣賴姓男子把轎車停在機車格,被開罰單還遭拖吊,他認為「停錯車」的情形,和法定可拖吊的項目不合,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拖吊處分,還他所繳的拖吊費和保管費1200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男子敗訴,因為拖吊規定明文列舉可以拖吊情形,另有一項「其他顯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合議庭認為,賴違規停車,影響現場的停車秩序,顯已妨害交通,台北縣警局的拖吊處分有理。

    前年8月18日上午7時40分,賴姓男子將轎車停在三峽鎮一處機車停車位,台北縣警局依「停車車種不符規定」開單舉發,由公路總局北區監理處罰賴600元,警察並找拖吊車將車子拖到車輛保管場,賴又繳了1000元移置費及200元保管費才取回車子。

    判決指出,汽車駕駛違規後離去,無法及時排除違規狀況,執勤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代履行」將車子移到適當處所,是代替違規者履行義務,本質上不是處罰,若警察行使職權不當,侵害人民權益,人民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合議庭認為,有機車格的設置,就表示該位置「不得停放汽車」,這和其他禁止停車的地方是一樣的,賴的行為影響多數機車駕駛的停車權益,也影響現場停車秩序,屬於有妨害交通的違規停車,賴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等代履行費用取回車子,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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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縣市這種情況真的超多的...    >_<

    機車族已經很弱勢了,還要這樣被欺負...
    以後看到,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交通大隊或警察局來拖吊處理。


    PS.有車的朋友,停車位是你們當初買車時就該考量到了...    而不是隨便亂停...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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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機車若停在汽車格中,是不是一樣要被罰??!!
    應該也是一樣符"停車車種不符規定"吧~~
  • 嗯    如果汽車有足夠空間停進機車格

    表示這個地方的機車也不多吧@_@

    我覺得比起其他亂停的

    影響交通的程度又較小些...

  • 還有的你機車停合法車格內,後面的人把你車移到旁邊他的車自己塞到格子裡面

    這樣被拖就是你的車了..

    低級到這樣..前面有藍子的機車回來牽跟本是垃圾桶.
  • 法官是對的..

    法官是對的...

    法官是對的.....

    <詳見"頭明撞">
  • 不是騎機車就是弱勢族群
    開車在路上只會見到機車騎士東鑽西彎的
    要不然就是完全不看左右來車想轉彎就轉彎
    有時候真的很想乾脆就把他撞下去算了
    上禮拜還因為我煞車較急結果後面的機車往我車屁股撞下去
    每次到市區要停車結果汽車停車格都被機車佔據
    汽車停機車格就說汽車駕駛人如何又如何
    但是機車停在汽車格裡面你們就不會不好意思嗎
    平常汽車就已經很難找停車位了結果又被機車佔據
    要不然就是把機車停在汽車與汽車間的小空隙
    我開車技術不會不好但為什麼要因為你們機車的體積小亂塞然後造成別人的麻煩
    原PO將這篇新聞分享給大家
    結果看到回文的人那種口氣真的很不舒服
    難道就只有開車的人會犯錯而騎車的人就不會嗎?
    我會開車也會騎車我並不覺得騎車就比較弱勢阿
  • 說真的~~要看錯很難啦!!

    但是我每個星期都要去三峽,
    說真的~~~~
    三峽停車格真的很少!
    一堆機車格沒機車停是真的.
    很浪費.
  • 沒有要打口水戰的意思
    你提到兩段式轉彎這項規定我絕對相信這樣是對騎士安全的保障
    也許會造成不方便但是真的比較安全尤其是在沒有左轉彎燈號路口
    你會開車你應該也可以體會很多機車騎士的騎車方法是很危險的
    還有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字面上就可以了解到機車的速度無法使用
    不然高速或是快速道路的設立就沒意義了
    其實我並不認為這樣就是弱勢就是不平等
  • 可可荳
    可可荳
    愛貓成癡的話:

    你提到兩段式轉彎這項規定我絕對相信這樣是對騎士安全的保障
    也許會造成不方便但是真的比較安全尤其是在沒有左轉彎燈號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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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段式轉彎是保護騎士安全耶
    這跟路權沒有關係吧
    真是引喻失當!!
  • 如果這樣都停錯的話
    那當初駕照怎麼考到的??
    也就是說
    這個駕駛人並不適合上路嚕
    精神狀況出問題嚕
    那就是神經病嚕
    應該要吊銷
    如果不是精神出問題
    那就是欺騙警察"停錯的事實嚕"
    應該還要罪加一等吧~~
    ==============================
    大方的承認
    頂多開一開就沒事
    怎麼會有人白痴到這樣
    都幾歲了
    還在那邊有幼稚的行為
  • 嘉嘉公主
    嘉嘉公主
    喵喵萬歲的話:

    那是因為機車會亂鑽吧    @_@
    ===========================================
    +1
    我也超討厭會亂鑽的機車
    飆超快的  @_@    危險特技
    坐公車那段形容真的不為過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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