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三讀通過 陪產假增加育嬰假全體適用
中央廣播電台╱張嘉芳 2007-12-19
為因應少子化現象,鼓勵婦女生育,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條文放寬男性陪產假從2天增加到3天外,同時也取消育嬰假受雇公司規模限制,受僱者只要任職滿1年就可請申請育嬰假,全國勞工一律適用。另外,院會也通過社會工作師法草案,建立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
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改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外,性平法還通過刪除申請育嬰假受雇公司的規模限制,取消受僱者範圍限縮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也就是說,無論公司規模大小,只要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全國勞工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而條文也放寬陪產假天數從原來的2天、增加到3天。
以上資料來源:http://news.yam.com/rti/politics/200712/20071219078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