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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收醫師指定費 違法


<聮合新聞網>

台北市中心診所向病患收取「醫師指定費」,遭衛生局開立五萬元罰單,中心診所不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主管機關核定「指定醫師費」前,中心診所擅立名目收費已違法,判決中心診所敗訴。不少醫院都收取「醫師指定費」,特別是指定醫師開刀或接生。高等行政法院這項判決,可能對現行醫病關係造成衝擊。台北市衛生局向合議庭指出,指定醫師費的問題,牽涉醫師的醫療行為、醫學倫理及醫病關係,雖然醫療法明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應否收取此費用,因涵蓋層面廣,宜審慎考慮。法官認為衛生局的說法有理。台北市衛生局接獲病患檢舉,經派人訪查,中心診所承認,這名病患曾於九十四年七月到十月間四度就醫,診所每次收取三千五百元到一萬三千元不等的指定醫師費。衛生局認為,九十四年修訂「台北市西醫醫院診所收費標準表」時,附註說明,指定醫師費的收取,將待行政院衛生署同意後再專案核定,中心診所在其未核定前收取該項收費,已違反醫療法規定,開出最低額五萬元的罰單。中心診所不服氣,主張病人來院指定醫師動手術,同意並簽署指定醫師費的同意書,後來病人申請退費,他們也如數退還,不應受罰。中心診所也認為,全民健保中指定醫師費是非健保給付的項目,並非所謂的擅立名目,衛生局不願意將指定醫師費納入收費標準,才讓他們無所依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中心診所擅立醫師指定費,且每個個案都收取醫師指定費,等同變相提高收費,增加患者的負擔,判決維持北市衛生局的罰鍰處分。  中心診所:收費合健保法

台北市中心診所表示,依照健保法第卅九條,指定醫師收費是合法的,院方向病人收取這筆費用時,都會先跟病人溝通,每個病人依病情收不同的費用,最高不會收超過一萬元,而且會開立收據。中心診所指出,遇有經濟狀況較差的病患,甚至會主動減免這部分費用。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表示,目前在北市收受指定醫師費是違法的,所以處分中心診所違反醫療法五萬元罰鍰,依法退還向病人收取的指定醫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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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這樣的經驗嗎?我剖腹產的醫師指定費25000
家人腎結石去打碎石的醫師指定費也要5000吔!
  • 上次去榮總,  被醫生約去中心診所.指定費2500.  另外自付1900.    好貴!
  • 說真的我不太能接受所謂的"醫師指定費"

    醫生不是就是要來救人的嗎?為什麼因為"指定"就要多個費用呢?
    就現在而言~我相信貧困的人比富裕的人還多!
    這樣對貧困的人公平嗎?

    醫生這種錢真的賺的很心安理得嗎?
  • 之前去某私立醫院,結果緊急住院要開刀
    因為醫生的住院單裡忘記填"醫師指定費"
    於是護士就打去問醫生
    電話那頭還聽見醫生在反問護士說我們住的是健保房還是單人房
    結果醫生人是很好啦,只收二千的醫生指定費
    只見那護士驚訝不已,直說我們很幸運
    因為那間醫生指定費最低是8000
    我的開刀醫生只拿2000算是很低的費用
    當下我只覺得我真的很幸運好險健保有房
    不然可能指定費就要上萬了!
  • 不然你可以不指定    就不用付指定醫師費呀

    我覺得這是獎勵醫師的一種制度

    一個醫師之所以被指定    就是一種肯定

    越多人肯定    他的收入理論上應該越高才對

    這是供需的原理吧

    如果他不是特別好    我想你應該也不會想指定他來手術接生甚麼的


  • 其實我們也沒指定那位醫師
    就掛號看那天誰有空就掛誰
    但是不是你不指定就不用醫生指定費
    單純就是他們醫院一定都會有這個項目

    而剖腹的話因為我的婦科醫生是該院的特約醫生
    只能選擇去該院生產
    而且也是出院的時候才知道有醫生指定費25000

    現在其實有不少醫生都是醫院的特約醫生
    醫院為了留住醫生才會有這項醫生指定費
    當然指定費的多少也是醫生自己決定的

    就像我說的,其實他也可以只收2000
    但別的醫生卻會收到25000或更高

    這樣我們要健保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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