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富商 反戴綠帽 訴離獲准


 高姓花心富商常泡酒店交女友還染上性病,其妻不甘心,乾脆送他一頂大綠帽,還把外遇所懷的老二、老三兩個兒子,讓老公當成親生小孩疼愛,直到小孩五、六歲時,他接獲老婆外遇對象妻子通知「你老婆上了我老公」,才得知一直相當疼愛兩個兒子是別人的種。


 四十八歲在台南縣經營牧場的高姓男子,民國八十年與李姓女子認識並進而同居,八十二年生下一名女兒,他因生意做得不錯,每月固定可賺廿多萬元,遂經常泡酒店、交女友,有次還得到性病,八十六年李女擔心沒名分會被掃地出門,遂催促他辦理結婚登記。


 李女可能受到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刺激,剛辦完結婚登記後,就泡上有婦之夫陳某,由於丈夫成天應酬將心思放在酒店小姐身上,還因此得到性病,她改找陳某來填補心靈空虛。


 兩人就這樣交往六年,李女還懷了外遇對象陳某的兩位小孩,八十七年、八十九年陸續生下,乾脆當成是丈夫小孩讓他疼惜,不知情的高某,很高興老婆替他生下兩位兒子,萬分疼惜。一直到九十三年七月間,突然有位廖姓女子跑到高某的牧場告訴他,「你老婆上了我老公」,這時高某才驟然發現兩個兒子可能不是他的骨肉,聯合廖女對陳某、李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順便請求鑑定小孩DNA,果然發現兩個兒子不是他的種。


 他除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官司外,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離婚之訴,並請求李女應賠償他精神損失一千萬元,但李女在法官審理時,帶著三個小孩移民美國。一審判准兩人離婚且應賠償五百萬元,但高某骨肉長女,法官將監護權判給李女。


 高某、李女對這項判決都不服,分別向台南高分院提出上訴,二審審判長陳光秀、法官莊俊華、曾平杉也判決高某勝訴,維持一審判決,但合議庭認為李女應賠償金額,以二百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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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死好啦...

最近身旁太多朋友都偷吃..看了就煩..

祝劈腿的..都得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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