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管一階段還是兩階段,不想投就不要投嘛。
就算這次美其名是一階段,事實上是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呀!
大選和公投的選舉人資格並非完全相同的,所以選舉名冊也是分兩本,
況且這次的一階段是分桌的兩階段領票,選務人員根本不可能跨桌硬塞公投票給你。
何必要安排更長動線浪費人力的兩階段領、投票...
過去三合一、五合一皆是一階段,2004多了個公投,
國民黨為了抵制公投,堅持兩階段領、投票。
中選會最終決議採取兩階段,也未見有誰抵抗作亂。
就算民進黨覺得這樣在公投議題會吃鱉,但也遵守呀。
這次回歸一階段國民黨就作亂,目的還是一樣要干擾公投,
尤其是視為命根子的討黨產公投。
但是這次的一階段,技術上根本沒有一階段領票的問題,
那就擺明就故意要作亂嘛...
撇開目的與技術的問題,很多人怕領公投票曝光,
基本上就更有妨害秘密投票罪的疑慮。
違反憲法秘密投票的精神,應該是最該被討論的。
不然馬英九在2004時,
為何要幕僚特地把門窗關緊,把媒體都趕出去?
不就是怕人家看到有沒有投下公投票嗎...
我是認為如果真要落實秘密投票,
在領、投票時就該完全落實一階段,
通通投進同一票匭,開出來都算有效票,
不然分票匭投也是會被看到投了啥項目的...